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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小幸福_麻逗【完结+番外】(95)

  满满一盘东坡肉很快就被一家子吃完了,就连底下铺的那层豆皮也一口不剩,小太子撑的抱着自己的圆肚子瘫在了椅子上,跟姐姐撒娇明天还想吃这种好吃的肉。

  凌甜想了想肉铺那个怪怪的小老板,纠结了一秒,不过看着弟弟可爱的模样,又很不争气的缴械投降。

  闫家小老板今天给她的肉肯定是超重了的,虽然不知道他那么做的原因,可要是明天他依旧给她超重的分量,她该怎么做啊。

  凌甜想着那个凶巴巴的小老板,一时间有点为难。

  *****

  “我要两根猪蹄,两斤烧鹅,四斤猪头肉,再来一斤腌黄瓜和一斤凉拌小菜。”

  凌甜正在店里做作业的时候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声音,抬眼望去,闫家肉铺的小老板就站在柜台外,如同往常一般来买卤味。

  他目不斜视,一如往常的严肃表情,仿佛他来不是买肉来的,而是处理一件棘手的事情来得。

  张红动作麻利的将他要的东西装好,烧鹅和猪头肉过秤后还得切成肉块,得费一点时间。

  凌甜想着今天肉铺小老板多给她的那些五花肉,想了想,走到摆着卤味的柜子旁,将已经过完成装着猪蹄的袋子里又添了两根猪蹄,这时候张红也正好切完肉回来。

  凌甜将闫肃点的那点东西一块拿在手里,递到他的手上。

  橱窗的柜台都是透明的,凌甜刚刚做的那些动作闫肃也全都看在眼里。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他的甜甜送了他两根猪蹄!!!!

  闫肃拎着卤味离开的时候脑海里重复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如果现在有火,点燃他的引火线,他估计能和窜天猴一样飞天上去。

  “买点卤味怎么那么久,是不是又偷偷盯着人家小姑娘瞧了,我告诉你,这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闫雷霆煮好了饭,看着儿子买了的卤味,伸手就想拿一条猪蹄先啃啃。

  “啪——”还没碰到猪蹄呢,手就被儿子一巴掌拍开了。

  “这个,我的,那些,你的。”

  闫肃把那四根猪蹄全挪到自己的面前,压根就不给亲爹染指的机会。

  闫雷霆捧着自己的爪子,有种想要摔碗的冲动。

  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64章 寻亲

  “别客气,快进来坐。”

  凌国栋怀里捧着一箱子书,跟在他身后进来的闫雷霆和儿子闫肃手里的东西也不少,尤其是闫肃,两个箱子垒起来捧在怀里,连视线都被挡住了一大半。

  “这么多东西怎么没告诉我一声,让我去帮你搬啊。”

  万金枝听到夫郎的声音,从屋里出来,看着他怀里捧着的那一箱书,可心疼坏了。

  “也是凑巧,路口那家新华书店八百年没进新书了,今天装来了整整两车,有好些本还是学校图书馆没有更新的书籍,我一时忍不住,就给全买了。”

  凌国栋笑了笑,“我看书店还进了几本英文和俄文启蒙教材,就给娇娇他们买了一份,还有壮壮的,他那英语语法牛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教了,先让他照着书好好学学。”

  他没说他还买了整整一箱今年新出的初中课程系列练习册,那都是为夫妻俩的晚间活动准备的,要是让他媳妇知道了,这一箱书估计就保不住了,等会儿他得趁媳妇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那一箱练习册藏好了。

  “不过多亏了闫哥和小肃,要不是没他们帮忙,这么多书我还真拿不过来。”

  凌国栋很早就听说过闫雷霆的名字,尤其是在开卤味铺子之后,这名字更是如雷贯耳,他没想到闫雷霆本人是那么热情,那么乐于助人的,还有闫肃那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可性子也很不错。

  刚刚回家的路上,他和闫雷霆聊得很不错,尤其是在谈论一些市场趋向以及一些观念性话题的时候,特别合拍,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不,在听说父子俩每天就只吃盐水煮白菜和他们家卤味铺子的卤味应付三餐的时候,凌国栋就很热情的邀请他们来家里吃午饭,也当是感谢他们帮他把那么重的几箱书搬回家。

  卤味虽然好,可也不能每天吃。

  果然还是有媳妇和闺女好,凌国栋看了眼漂亮的媳妇,以及跟着媳妇出来的两个闺女,心里头的喜悦是怎么样都掩盖不住。

  “这就是你们家娇娇和甜甜吧,和咱们家闫肃还是同一个学校的呢。”

  饭桌上几个大人聊的很融洽,闫雷霆这性子,表面上看起来豪放粗犷,实际上很油滑,他想要和谁交朋友,几乎没人能抗拒他递过来的友谊的小枝条。

  “以后几个孩子在学校,互相间也能有个照应。”他拍了拍坐在一旁的儿子的肩膀,声音豪迈:“以后要好好照顾两个妹妹知道吗,还有壮壮,明年也要开学了吧,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尽管去初三找你闫肃哥哥。”

  闫雷霆这是在给儿子制造机会呢,不然就凭他那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只知道对着他亲爹窝里横的性子,想要追到媳妇,那完全就是遥遥无期的事。

  “初三?我记得闫大哥今年就该初三毕业了,明年不是应该念高中或是中专了吗?”凌娇对于闫肃还是有点了解的,他好歹也是初中的风云人物,谁不知道家里开了好几个养殖场的猪肉铺二代啊。

  在凌娇上一世的记忆中,也有闫家的存在,在她重生之前,闫家的养殖生意已经从白舟市扩张到了整个江浙省以及周边省市,除了基础的生鲜肉买卖,闫家还成立了食品公司,几乎和肉有关的,他们都卖。

  作为闫家那时候的当家人,她也在一些宴会上见到过闫肃几面,模样和现在相差无几,就是更成熟稳重了些,那时候闫肃也四十多了,一直没结婚,也没听说他有什么小蜜或是相好,就是不知道后来情况怎么样。

  可这张标志性的严肃脸,真是不论哪个世界都一样呢,还真配了他爹给他取得名字。

  “嗨,这孩子一心想要念一中,这次他觉得自己没什么把握,中考也没参加,打定主意复读一年。”

  闫雷霆对着凌国栋笑道:“我们闫家人十几代都没出过一个文化人,我这儿子最崇拜那些会念书的人了,凌老弟,以后他要是有什么不懂的问题上门请教,还得麻烦你了。”

  能够上门的理由越多越好,现在孩子们年纪还小,先培养培养感情,等火候差不多了,煮好的鸭子也能起锅了。

  凌国栋就喜欢这种性子豪爽的人,当下就答应下来了,再说了,家里本来就有三个孩子要教,再多一个也无所谓。

  一餐饭宾主尽欢,唯一让闫雷霆着急的就是自家那呆儿子,一句话都没和自己喜欢的姑娘搭上嘴,要不是千真万确从对方嘴里确定过他喜欢甜甜那姑娘,他都要以为他喜欢的其实是凌家盛饭的那个碗了。

  “你要不要再盛一碗?”

  凌甜看着闫肃把碗放下,这只是他吃的第二碗饭吧,他们家的碗就是一般人家碗的大小,两碗饭顶多也就三四两米饭吧,照凌甜记忆中闫肃在食堂吃饭的食量,这么大小的碗,起码得来四五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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