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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娘子比我帅_喵崽要吃草【完结】(52)

  虽然这会儿的馒头都没有发酵而显得硬邦邦没滋味不好吃,可那好歹也是白面做的,家里娘亲跟阿茶便是连玉米窝窝头都还舍不得吃呢,向南可没大方到让自己家里人挨饿反而去可怜街上陌生小孩儿的程度。

  向南把那支没包的糖葫芦递给了赵悦,另外包好的两支也让阿悦帮忙放进了自己背着的书篓里放好。

  他自己倒是可以反手扔进去,可就怕把抱着糖葫芦的油纸弄散了,挂在糖葫芦上的糖稀化开弄得到处都是就糟糕了。

  古代因为生产力低下,糖都算是比较珍贵的,糖葫芦上稀稀拉拉挂着的糖稀十分的薄且少,这是麦芽熬出的糖。

  “阿悦你喜欢吃甜的么?喜欢的话我以后给你做。”

  赵悦拿着糖葫芦正是哭笑不得的时候,听向南这么一说,倒是好笑,“怎么,阿南还会做糖?这样的话以后咱们家没钱了还能靠阿南做个糖葫芦糖人什么的出门讨口饭吃。”

  向南顿时一本正经的反驳,“阿悦放心吧,再如何落魄我都不会让你饿着肚子的。”

  嗯,以后还有他们两的孩子也是。

  向南一边说着话一边垂着眼观察路边摊上的各种卖女子用品饰品杂物的小摊,原本向南是想着现在手上钱不多,干脆学着电视剧里男女主角那样在路边摊上买个精致好看的木簪挂坠之类的。

  可惜向南看了一路发现是自己想多了,这些小摊上倒是也有木簪挂坠甚至编绳,可都是粗糙且毫无设计感的普通货色。

  想想也是,若是真能用木头的做出精致新奇到让人眼前一亮的程度,那设计出这种款式的人肯定是很有天赋,且手上的技术也过硬。

  这样的人除非是来体验生活,否则多是在正规的银楼金楼做个手艺人什么的。

  所以看了一圈,最后向南还是趁着赵悦去打听牛车的时候顺路进了一旁的银楼,花了他到古代以后花出去的最大的一笔钱买了一支银簪。

  这是以后他家阿悦嫁给他以后要用来盘发的,向南也是舍得,足足花了一两半银子。

  这银簪簪体简单大方,用料实诚,簪头却是用镀金银片做出了繁花绽放的造型,镶嵌了细碎的翡翠颗粒作为花蕊。

  因着这颗粒实在细碎,都是玉制品边角料,并不值钱,常常作为金银质地饰品的装饰,以此来提升金银饰品的档次,以便拉高整体价格。

  向南拿着这簪子看了半晌,最后很不好意思的询问掌柜的能否在簪子上加两个字,坦言这是自己与未来娘子的定情之物。

  掌柜也是性子和善,小二来找他说有位客人要见他他也和和气气的下了楼,等看见背着书篓一身寒酸的向南,掌柜也没有露出清高傲慢的神态。

  听向南如此一说,掌柜心思也活泛,顿时眼睛一亮,深觉这是个好主意。

  若是对那些有情人开放了这一项服务,怕是生意又要好上一层,到时候他再将这主意献给上面的人,说不得他一个掌柜还能更进一层楼。

  “就刻南悦两个字就好,两字中间再加一个符号。”

  向南画了个桃心。

  掌柜不明所以,“这符号从未见过,可是有什么寓意?”

  向南只说这是自己跟未来娘子之间的约定,自然不能大大咧咧说这是爱的意思,在外面还是含蓄一点好,要坦诚爱意还是跟阿悦单独相处时即可。

  掌柜抚掌感慨,继而想起了什么事,上下打量了向南一回,突然拱手朝向南行了一礼,“公子可是那算术第一人的向书生?”

  先前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的,虽然最后擂台架好了却没打起来,可后遗症是似掌柜这般普通老百姓却是信以为真的,以为向南果真是泽陂县算术第一人。

  能被那么多人称为第一人的,那可是了不得的人物啊,且听说还深受苗大人喜爱。

  向南可不敢受这第一人的称谓,只说是有人夸大事实了。

  “向公子在县城门那里以双手双目算出一块巨石重量这事儿,咱泽陂县茶馆酒坊可都传了好些日子了。”

  掌柜自让小二将那支银簪拿去后面让师傅加上那两个字以及奇怪符号,自己跟向南聊了几句。

  在银簪上刻字本就简单,只需要有合适的工具便是向南自己也能行,银楼师傅是老手艺了,不过是几个眨眼之间就刻好了。

  听小二说掌柜的对这位客人观感不错,师傅又特意细细打磨了一下,再叫小二拿出来装了盒子,也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不到。

  “向公子这提议实在叫在下受益匪浅,不瞒公子,这主意在下是想在银楼继续实行下去,倒是叫公子吃了亏。”

  掌柜为人坦荡,竟是直接跟向南漏了这么个底,转头又自己做主送了向南两条编了两颗银珠子的绳编手链以及一对白玉角料做成的耳坠。

  这些东西一般也就是小门户的女子会买,总价也才几百文铜钱,掌柜毕竟也就是个替老板看店打工的,能做主送出的也就这么点。

  向南却是没觉得掌柜送的东西少了,反而觉得掌柜性子不错,这主意也就是他一句话说出来拜托他帮的忙,便是他转头把这主意推广了也不算什么。

  更谈不上剽窃,毕竟这种主意也不是向南自己想的,也是拿了现代的那一套来用,且日后别的银楼金楼稍稍一打听就能学了去。

  掌柜抱着补偿的心态能做到这一步,向南却是对对方生出好感来。

  掌柜亲自送了向南出门,那边赵悦也不知去了哪处打听牛车,这时候都还没回来,向南只将刚得的这些揣怀里收好,按捺住欢喜一边想着一会儿如何给阿悦惊喜,一边美滋滋的吹着凉风晒着太阳站在路边等着。

  过了一会儿,赵悦竟是跟架着牛车的孙子过来了,叫向南意外的是牛车上还趴着一只老土狗。

  “刚才去找牛车的时候刚好碰见了孙兄弟,孙兄弟说狗二有事要出一趟远门,狗大没人照看,狗二拜托孙兄弟给送到你家,这下刚好能搭了孙兄弟的牛车到家。”

  孙子一般没什么事都不会回家,毕竟他娘前几日刚拎着包袱又跟了一个男人,算是再再再再嫁了。

  孙子也是个大人了,不在乎这些,只在县城里蹭着狗二的破院子住着,再每日里靠牛车帮人拉货拉人什么的挣点钱过日子。

  狗大原本是狗二拜托给孙子的,可孙子每日里自己那肚皮都懒得糊弄,如何能伺候好狗老大?碰见赵悦过来说是要找牛车跟向南一起回杏花村,孙子灵机一动想起来狗哥那心尖尖上的小姑娘可不就是那位么。

  于是孙子脑袋里冒出了他自以为简直堪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好主意,这才有了狗二托付狗大给向南家的这回事。

  向南也没怀疑,毕竟先前狗二跟他相处确实还算不错,当初在来县城的路上狗二还特意指着他给狗大叮嘱了他是好人,以后他喂的东西可以吃这样的话。

  前后一联想,向南觉得狗二将狗大托付给他照顾也就成了一件十分合理的事了。

  孙子见向南没生出怀疑或者不乐意,顿时心里松了口气,继而觉得向南性子确实好,若是向家的人都是这般好性子,说不定他家狗哥那点心思真能如愿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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