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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小地主吧_ai呀呀【完结】(7)


第5章 野菜
林家原本也是碧溪村少有的殷实之家,爷爷辈就留下不少土地,林立轩的爹是独子,所有的田地都由他继承,赵立娘也是个善于经营的,一家三口过得也算村里人的上等,不然也不会有闲钱送自己的孩子读十几年的书。
在林立轩没傻、林老头没去世前,他们家有上等水田四亩,中等水田三亩,旱地三亩,风调雨顺的年节,上等水田打理的好,亩产能有六七百斤,中等水田能有个四百到六百斤,旱地寻常一年也能产出七八百斤的粮食。
林老头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侍候田地就像伺候祖宗一样打点的好好的,田地养的肥沃,只要不逢上灾年,每年的收成都不错,赵立娘也时常寻些针线活补贴家用,在过去,林家一年能省出近十两银子的钱供林立轩读书。
他们农家自己种的大米舍不得自己吃,卖相好的、容易卖的粮食能卖的全都卖出去,换了银子存在家里。村民们崇尚多子多福,这孩子生得多,人多地少,家里哪方面不用花钱?送娃上学、盖房子、给儿子娶媳妇……都是要花很多钱的,假若家里有个人生病了,那更是要倾家荡产了。
穷人生不起病。
当初林立轩落水后,找了好几个大夫,吃了无数药材,钱花出去了大半,却收不到半点效果,林老头也因为儿子病的原因,天天操劳忧心,又要忙着下地,没过多久也染了病,年老经不起折腾,人就这么走了,赵立娘又给他办了葬礼,这么一连串下来,林家积累下来的财产就去了一半,地也卖了不少。
不到最艰难的时候,哪有人舍得卖地,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今年,为了给林立轩娶媳妇,赵立娘卖出了一亩上等水田,林老头走了,田地得不到照料,他们家那亩上等水田没卖出好价钱,十七两银子就被同村一户王姓人家买走了,要是照料好的上等水田,寻常一亩能卖出二十到二十五两左右。
这十七两银子,其中的十三两用作聘礼,季老太还想问她要十五两银子,被赵立娘好说歹说砍价半天,最后各退一步以十三两银子达成共识。
这赵立娘为什么一定要让季言做自己的儿媳妇,这也是有原因的。
当初林立轩被退婚,还投河自尽一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赵立娘哪里不能听到村民对自家的闲言碎语,背地里的种种奚落她都忍了,可竟然有人在她面前打起主意做红娘,给她儿子介绍李家村赵屠夫家的傻女儿赵小云,这赵小云是因为小时候连续发了几天高烧给烧傻的,神志一直保持在她六岁发高烧时的样子,给赵立娘介绍的那人还说,她儿子跟那赵小云是绝配,两个都是傻子,谁也不嫌弃谁,而且赵屠夫家还有些家财……
听到这些话,赵立娘就差拿扫帚把人轰出去了,不过也没差,她把人轰出去后,对着痴痴傻傻的林立轩,用袖子擦干眼泪,女人为母则强,赵立娘原本是个柔弱没什么决断的妇人,可如今这林家,只能靠她一个人撑起来。
赵立娘咽不下那口气。
她的儿子,她考上秀才的儿子,就算是傻了,也要娶最好的媳妇。
在碧溪村的女儿双儿中,季言不一定算得上最好的,但他的的确确是村里长得最好看的。
正巧又遇上季家需要钱。季言生的好,村里想娶他的男人不少,可这些人在面对季家提出来的高昂礼金前望而却步了,唯有赵立娘愿意出十几两银子的聘礼来给自己儿子娶个双儿,季家顶着被人戳脊梁骨的压力将自家一个漂亮的双儿嫁给一个傻子。
给林立轩娶了媳妇后,林家如今的家产就剩一间破屋子,两亩上等水田,一亩中等水田和两亩旱地,和以前相比,土地足足缩减了一半,再加上林家如今只剩下孤儿寡母,赵立娘不会种地,林立轩这个娇养的傻秀才更不能下地了,他们家的地都佃出去让村里一户劳动力多的人家种去了。
幸好林立轩虽然傻了,他那个秀才的名头还是有效的。在古代,考中了秀才,名下的田地可以免税,官绅世家、52书库是怎么来的,就是靠这个积累下来的,家里人有了功名,宗室其他人都把土地记在他的名下,借此一点点壮大,最后土地越来越多,成为独霸一方的大地主。
别以为免税是件小事,农民的赋税是很重的,一年土地收获的三四成粮食都要上交给官府,赵立娘把土地佃出去给别人种,因为他们家的田地不用交税,收获时四六分成,就相当于他们家一年不用劳作,就能获得六成粮食,那一户给他们种地的人家也是美滋滋,因为他们家人多地少,每年能多获得几分粮食就能多养几个人。
两全其美。
但现在的日子终究是不如以前了,赵立娘叹气。
如今地里出产的粮食,也只能维持他们家基本的日常生活,要想挤出钱来送林立轩读书是不太可能了。
若是不送林立轩继续读书,赵立娘是不甘心的。
她相信自己儿子的天赋,绝对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是,要怎么多弄些钱来呢?
赵立娘咬咬牙,在心里面计量:要去县里多接一些针线活,对了,有季言在,也能帮着做一些,虽然这活又辛苦赚的也不多,但努力多做些,总是能攒下些钱的。
她一定要让林立轩继续去书院读书。
林立轩伸了个懒腰,在田园风光里待久了挺悠闲的,还别说,这才两天,他就习惯了,抬眼一片青山环绕,碧树苍翠,低下头来,门前亦是绿油油的菜地瓜果,房屋没有现代一栋挨着一栋的密集高耸,随便一眼就能看的很远,远山轮廓边缘层层浮云堆叠,彷如一副名家出手的水墨画。
远离了闪着光的电子屏幕,曾经的干眼症好像从没在他身上出现过。
林立轩低下头来,又在纸上添了一笔,白纸上正呈现出一幅远山水墨图,今天看着远山偶有灵感,再加上写书累了,就在纸上信笔画了一会,他从小就学过书法和绘画,为了培养耐心和毅力,书法是一直坚持练习的,绘画却不是很精,在外行人面前还像模像样,实际上他画的没有半点灵气,本质上他就是个充满铜臭味的商人。
但用来休闲娱乐却是足以。
林立轩已经越来越适应现在的生活。
但是,若是能吃的再好点就更完美了。
不能怪他庸俗,可确实是民以食为天。
在以前,他以为自己不是个重口舌之欲的人,山珍海味、鲍鱼海参于他来说不过是过眼云烟,而现在,远离了过往的一切,回归到最原始的纯朴,还真有些想念过去的“有滋有味”。
林立轩搁下笔,向刚回来的季言招招手,“快过来。”
季言刚去山上摘完野菜回来,手上还带着泥巴,他说道:“等会儿,我先去洗个手。”
“没事,你过来。”林立轩不知从哪里掏出个鸡蛋,剥开了正打算投喂眼前的小少年,相处了两天,他已经知道这个表面看起来瘦弱的少年实际上是个大胃王,不管喂什么都吃。
他摸摸少年的头,林立轩已经把言哥儿当做自己的弟弟看待,他上辈子是独生子,和堂兄弟姐妹也不熟悉,如今遇到这么个乖巧听话又好学的小东西,不免多些关心。
面对林立轩送过来的鸡蛋,言哥儿苦着一张脸不知道该怎么拒绝,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林家没什么好东西,也就赵立娘养的母鸡每天下一两个蛋可以补身体,对着林立轩,赵立娘是愿意下大本钱的,认为他刚恢复,每天都要给他煮两个鸡蛋补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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