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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八零_悠悠细水【完结】(704)

  锦绣是不喜欢那郭家两老,当然也不想那两人一直住在自己家,可又舍不得杜娟搬出去,更怕她搬出去以后会被那两个老的折腾。

  杜娟笑着把郭松的安排说到,拍了拍锦绣的手:“放心吧,只要你姐夫心里拎得清,我就不会受委屈。”

  现在郭家两老知道郭松起了疑心,怕郭松不给他们养老送终,那么必然就不敢把事情做得太难看,再加上又不住在一起,郭松也站在她这边,她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女人嫁了人,只要男人站在自己这边,那就没人能给她委屈受。

  锦绣想了想,点点头:“那好吧,姐,要是在外面住不惯就回来,咱们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热闹不说,也能多照应你一点。”

  杜娟笑笑:“怎么会住不惯?当初条件那么差都挺过来了,如今跟着你得了份好工作,手里钱也有了,还有什么不习惯的?你姐不是那种娇气的人。再一个,我搬回来住,把他们扔在外面,人家会怎么说?到时候他们肯定又得闹了。”

  锦绣撇撇嘴:“你搬回来怎么了?这里是你的娘家,总不能婆家人跑媳妇娘家住着吧,可没那个理。姐,你可得记着,这里是你的娘家,是你的后盾。不管是那两个老的也好,还是姐夫也好,只要他们给你委屈受,你就只管回来,我们给你撑腰。”

  这话锦绣说得声音可不小,郭松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的。她就是故意这么说给郭松听的,虽然郭松对杜娟很好,可这牙齿还有跟舌头打架的时候呢。总得让郭松知道,杜娟是有人撑腰的,要是敢给杜娟委屈受,那她可是第一个不答应。

  杜娟心里感动得不行,红着眼直点头:“我晓得呢,锦绣,这辈子有你这么个妹子,姐真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

  锦绣一见杜娟红了眼,忙说:“姐,你可别哭,当心以后生个小哭包出来。”

  杜娟又被逗得笑了起来:“生个小哭包,我就扔给你带,天天对着你哭。”

  锦绣赶紧摆手:“那可不行,除非像朵朵那样乖巧懂事的,不然我可是不会喜欢的。”

  “瞧瞧你还有个当小姨的样子没有,竟然还嫌弃起自己的外甥来了。”张招娣打外面进来,就听锦绣这么说,不由得笑话到。

  锦绣笑着吐了吐舌头。

  张招娣又拉着杜娟问东问西的,她失忆以后真的是把所有事情都给忘了,对女子怀孕的这些事情真是不大懂。就算她还记得,可她那时候的那些经历肯定也是帮不上杜娟什么的忙的。

  不过她如今很是积极地学着这些东西,知道自己不大懂,就打定主意找懂的人问。现在开始学些经验,往后锦绣和梁潇结婚有孩子了,她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啥也不懂。

  一家人说说笑笑,等饭店把订的菜送了过来,便开始热热闹闹的吃起了饭。

  饭后郭松自己往医院里跑了一趟。如今杜娟有了孩子,他是怎么也不放心让杜娟骑着车去送饭的。

  家里人也把杜娟当成了宝,秦美菱更是直接把杜娟工作的地方给调换了一下,让杜娟就在春晖大街上的总店待着,她自己去民安路那边的分店上班。

  阿依和天宝离家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两人实在有些想家了,又离着回家结婚,所以就跟锦绣提出告辞了。

  “你们后天就要走了吗?”锦绣一听到这个消息,还是不舍。

  阿依也有些不舍,但也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他们已经打扰锦绣够长时间了。“我们有些想家了,而且天宝说了,回家以后,我们就要办婚礼了。锦绣,你要是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

  锦绣点点头:“如果我能抽出时间来,一定去。可是你们也不用这么着急着走啊,再多玩几天吧。等大卫回来再走吧。”大卫在锦绣他们去首都的时候,便离开了A市,这一趟他去的是边疆,去看天山的美景。

  天宝摇摇头:“不了,我们已经出来很长时间了,阿依的奶奶一个人在家,我们也不放心。”

  阿依想到自己的奶奶,不由得红了眼眶,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离开奶奶这么长时间。之前整天到处疯玩,倒也没太想她,如今一提起来,她真是恨不得立刻就长出翅膀飞回去。

  锦绣见阿依这样,也没办法再强留了,拉着阿依的手说到:“既然后天就要走,那咱们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再到处玩一下吧。”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锦绣便带着阿依和天宝把A市最有名的地方转了一圈,又带着他们去自己学校里参观了一番。

  两天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明天一早,天宝和阿依就要启程回家了。

  大家都挺不舍的,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大家都喜欢上了这对单纯热情的年轻人。

  张招娣张罗了一大桌子菜,给阿依和天宝践行。

  晚饭过后,大家又拿出各自给他们买的礼物送到了他们的房间。尤其是知道他们这次回去以后就要结婚了,大家准备的东西,都是些喜庆的,适合结婚用的。

  阿依和天宝又是感动又是苦恼,这么大一堆东西,他们怎么带回去啊。

  第772章

  锦绣笑着说到:“别发愁了,这些东西明天直接走货运就行,等你们下了火车再去提出来就行。要不是想着邮寄的时间太久,怕赶不上你们的婚礼,就直接给你们邮回去了。”

  阿依笑到:“还是锦绣你有办法。”

  锦绣笑眯眯的摆摆手,然后拿出自己准备的一包东西来,递到两人跟前:“打开看看。”

  阿依接过去,把包一打开,就惊呼一声:“呀,照相机!”

  赶紧把照相机拿出来,问到:“锦绣,这是干啥呀?”

  锦绣笑着说到:“自然是送给你们的,不,应该说是送给天宝的。这是我跟年华的一点心意。”

  天宝有些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送给我?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阿依也说到:“对啊锦绣,这太贵重了,你快拿回去来。”

  现在市面上一部普通的照相机都要几百上千的,他们在首都租那台照相机的时候,他们还好奇地问过价钱,那老板都说要一千。这台比那一台看着更漂亮,更专业,跟大卫手里拿的那台差不多,那么价钱也肯定更贵。这么贵重的东西,他们怎么敢收?

  锦绣笑着说到:“没什么贵重不贵重的,在我眼里,它就是一件我和年华送给朋友的礼物而已,跟价格没关系。天宝,你那么喜欢摄影,而且又拍的那么好,如果有了这台照相机,你肯定能拍出许多漂亮的照片来的。你难道不想像大卫那样,拿着照相机,走遍全国,甚至是全世界,去拍各种各样的美景吗?”

  天宝他当然想,可是再想,这礼物他也不能收。

  “收下吧,天宝,你拍的照片很漂亮。在长城上拍的那些照片,比起大卫拍的那些,并不差什么。你这么有天赋,不应该被埋没,我相信你以后一样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摄影师的。这台相机,就当我跟年华给你的投资,帮助你成为一名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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