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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团锦簇_伐开心要吃糖【完结】(303)

  这副沙画同和现代的沙画是不一样的。沙画底用的不是画纸,而是画布。布料也既不是丝也不是绸,而是嘉峪关本地的机织锦布,有点想呦呦前世见过的蜀锦。怀瑾是先在蜀锦上画了呦呦的小像,然后沿着痕迹涂上浆糊,最后撒上挑选好的细沙,等干了之后细心的裱好。

  “不错,真不错。”呦呦端着这副沙画,不断地夸赞,“还是我弟弟有心又用心,从一到嘉峪关就开始准备了呢,真是我的好弟弟。”呦呦一边说着,一边还瞅了一眼身边坐着的萧沐仁。

  萧沐仁被呦呦看了一眼,很是无奈,我就是忘了日子而已,礼物还是有准备的,不要这么看我。当然,这句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说出来是万万不敢的。

  等呦呦话里有话地说完夸奖怀瑾的话语后,萧沐仁也拿出了他准备的礼物。

  “这是我从扬州的古董铺子看到的。”萧沐仁取来一个长约半尺宽约一寸半的锦盒出来,放在呦呦的面前亲自打开,里面是一只金光闪闪地金簪,簪头是花开富贵的牡丹,上头点缀的红宝石、猫眼、米粒珠,红珊瑚。

  萧沐仁还在同呦呦夸口,“铺子主人不识货,以为是赝品,我却是知道的,这是唐朝杨贵妃用过的,一整套金饰,金冠、金簪、金耳环、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金腰带、金靴挂,一套八样,都在战乱里流落出宫了。”一边说一边看向呦呦,那意思似乎在说:怎么样,我这个礼物也很棒吧。

  呦呦盒子把那支镶嵌了无数珍贵珠宝的簪子拿出来,一入手就能感觉到沉甸甸地,簪子是实心的,各种珠宝镶嵌在上头,呦呦估摸了一下起码有二十几两。

  呦呦掂着这根簪子,对着萧沐仁微微俯身,柔声道谢,“多谢夫君。”

  萧沐仁喜不自胜地笑,从呦呦手里拿过簪子给呦呦插在头上,呦呦当即感觉到头上一沉,脖子都压短了一寸,就跟头顶上顶了一块板砖似的。呦呦戴了一会儿就立刻摘了下来放进锦盒里,感受到萧沐仁不解的目光,赶快解释了一句,“这么珍贵的东西,先放着,吃饭戴多不方便。”

  萧沐仁这才放下心来,“还以为你不喜欢呢。”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呦呦赶快点头,免得萧沐仁误会,心里却打定主意将这东西压入箱底,留着做传家宝吧,等到几百年以后,这东西值老钱了。

  ”行啦!吃饭吧,一会儿菜都凉了。“呦呦将簪子收好,说到。

  怀瑾在一旁看着他们俩秀恩爱,早就饿得不行了,听到呦呦的话立刻拿起筷子,嘟囔着:“终于吃饭了。”吃完饭要赶快走,受不了这两个人了。

  因为是呦呦的生辰,不只萧沐仁和呦呦各自斟了一杯,还给怀瑾也倒了半杯。呦呦一向是不同意怀瑾不到十五岁喝酒的,萧沐仁却觉得没什么,男孩子嘛,哪有不喝酒的,知道节制就行了,再说酒量也是要一点点练出来的。

  一顿饭吃了快一个时辰,边吃边喝边喝边聊,等呦呦反应过来的时候,怀瑾已经喝了三四杯下去了,不过人倒是没醉,除了脸微微有些红。呦呦赶紧让人上了主食过来给怀瑾吃,吃完就让人送他回了他自己的院子,又吩咐下人煮了醒酒汤送过去。

  等到都吩咐完了,人也送过去了,呦呦才转过头来瞪一眼萧沐仁,“他是小孩子你也是小孩子嘛?也不看着点,喝出毛病来怎么办?”

  萧沐仁先对着呦呦赔笑,“我的错我的错。”然后劝慰呦呦,“你太操心了,怀瑾也十四了,有的人十四都议亲了,也不算是个小孩子了。再说那酒也没多大度数,比我们在军营喝的烧刀子差远了。”

  呦呦对着萧沐仁说不出话来,这人现在说什么都能扯到军营上去。两个人就着有些凉了的菜,各自吃了一碗热米饭后,离开了餐厅。

  第二天清早吃完了饭,呦呦叫住怀瑾,让他偶尔去胖别的院子看一看,“不用表现出你能懂外语,就假装好奇,用大鸿话跟他交流。”

  “他会说大鸿话?”怀瑾好奇起来。

  “不会说,但是能听懂一部分。”呦呦说,“所以你要装的像一点,他说什么都一副不明白的样子,等到晚上再来告诉我们他都说了些什么。”

  “为什么是我去?”怀瑾不高兴,这不是骗人嘛,“你和姐夫不是也能听懂。”

  呦呦叹了一口气,“我们俩,已经‘暴露’了。”她给怀瑾解释,“昨天无意间都说了外语,已经没法再装了。”

  呦呦也挺后悔,那时候就应该把“啃手”这个借口告诉萧沐仁,让萧沐仁来说,自己假装不懂外语。她却忘了,这时候不是现代,一个女子,即便是已婚女子,也不可能同一个才认识的男子单独待着,就算有丫鬟下人跟着,也是不合礼数的。

  就这样,怀瑾得了吩咐,就出去了。他倒是没有直接朝约翰先生的院子去,而是先在院子里逛了一圈,然后假装发现了隔壁的空院子住了人进去,跟着伺候的人进了院子。

  刚好约翰先生吃完了早点在院子里散步,一偏头就发现了在院子门口“探头探脑”的怀瑾,于是对他和善的一笑。怀瑾也对着他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往后退了一步觉得自己应该离开,又对院子里的人好奇不想离开。

  约翰先生似乎感觉到了他的意思,就对他点点头招招手,让怀瑾过去。

  怀瑾当然听懂了他的那句外语,当下就往前迈了一步,然后就想起来现在他要假装听不懂,于是退了回来。他退后的这一动作,刚好让约翰理解反了,以为他明白了自己招手的动作但是没听明白他的话的意思,所以才有些踌躇。

  约翰先生对着怀瑾又招了招手,怀瑾这才算“明白”了他的意思,走了过去,然后对着约翰先生行礼,“请问先生贵姓,从何处而来,即将去往何处?”

  约翰听懂了怀瑾的话,告诉他他来自大不列颠,从年轻的时候开始四处行走传教,之前是在波斯,后来才来到的大鸿,在沙漠的时候饿昏过去,是这一家的男女主人救了他。然后约翰先生礼尚往来地问怀瑾叫什么,是这个家里的什么人。

  怀瑾正在思考“大不列颠”这个地名好熟悉但是一时想不起,于是并没有留意约翰先生的问题,这种略带思考的样子,在约翰先生眼里就是听不懂英语的样子。他略略放心下来。

  怀瑾终于想起来大不列颠这个地方是史密斯先生的家乡的时候,距离约翰先生问话已经过去差不多一盏茶了。怀瑾抬起头来,看到约翰先生正盯着他看,似乎在等他说话。

  怀瑾脸红起来,“对不起先生,我并没有听懂你的话,但是我猜你是在问我是谁?”毕竟有来有往嘛。

  在看到约翰点头后,才开始介绍他自己,“这家里的男女主人,是我姐姐和姐夫,我们从京城来。”说完了之后还不放心地问,“你听懂了吗?”等到约翰点点头,才放下心来,然后想起来什么似的,“哎呀”一声,“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看书了,明天再来找你说话。”说完也不等约翰说话,小跑着出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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