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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问鼎仇城_洛无奇【完结】(54)

  陆孝严完全不理他的挑衅,竖起桌球杆朝他一指:“去去去,去打听打听那家‘藤花’的老板是谁!”

  林广乐保持在不会挨揍的安全距离外,学李小龙那样不断跳着碎步:“打听那个做什么?”

  陆孝严霸气地一拍桌球案:“买下它!封了它!”

  哼!让它再胡乱起名字!

  第19章 抢劫

  为了纪念四人共同付出了智慧和心血却不幸夭折的天星,也为了表达对未来事业的美好愿景,陆孝严替新公司起了一个很响亮的名字,叫“世纪天星”。可惜大气高端的只有名字而已,成立之初这间公司没有办公场所,没有员工,没有管理条例,简直连草台班子也及不上,完全是靠林广乐的私人交际圈在拓展业务。

  作为里岛他日最辉煌的娱乐公司之一,世纪天星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是在西区某间夜总会的包厢里进行的,四位高层一边打着桌球唱着歌,一边商讨起了公司的首个重要项目。

  陆孝严决定花三百万投资一部小成本喜剧片,预计拍摄周期四十天,导演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之前即没有作品也没有名气,制作团队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组起来的,演员也都不知道是从哪翻出来的,策划书让人看了只想摔在地上踩两脚,再评价一个字——瞎!

  对此四个人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陆孝严当然是挽起袖子就要干的,作为陆孝严的跟屁虫,林广乐也是表示无条件支持:“干就干喽,三百万嘛小意思,这笔钱我来出,赔了算我的,赚了算大家的!”

  蔡史墨的想法要比狗腿林总裁成熟很多,他俯身推了两杆,等球慢悠悠滚进袋子里才开口道:“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既然孝严想搞事业,就按正规的来,一个好的起点至关重要。投资错误损失的不仅仅是钱,还有外界的风评,不管你找什么借口,左不过是没眼光、没运气、没业绩,试想谁会选择这样的公司合作?”

  戴志友在高歌了几曲学生时代就深深挚爱的“张信哲”之后,终于从女友远行的苦闷中走出来,也加入了讨论:“只要孝严喜欢,大家陪着玩玩都无所谓啦,反正阿乐有钱,我有时间,阿Mo有脑子……不过话说回来,目前国语喜剧片的市场不够乐观啊,情节、花样能玩的都玩烂了,我看最近上映的几部票房都不高。而且投资小,导演、演员没名气,宣传使不上力啊。”

  虽说大家看法各不相同,但无疑都达成了一个共识——这三百万是打水漂的,一旦投出去就铁定收不回来了。只是林广乐出于义气、戴志友出于习惯、蔡史墨出于愧疚,说白了就是朋友们心甘情愿陪着陆孝严一起疯罢了。

  既然意见无法统一,那只好投票决定了,可他们有四个人,是双数,于是林总裁突发奇想拉了一名夜总会的酒水促销小姐过来充当公司临时成员,并成功靠一箱红酒的订单收买了临时成员,最终在投票中顺利取胜。林广乐任性胡闹了二十几年,就没正经过,剩下三个人都不跟他计较,话说回来,计较也没用,因为陆孝严决定的事根本没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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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着筹备新公司的同时,陆孝严还抽空顾起了另外一件事。他先是动用私家侦探找到了一个叫“金石”的男人,得知金石的资料正存放在某家中介公司,便以聘用保镖和司机为名联系了金石过来面试。

  陆孝严并不认识金石,从资料上看他是个退役军人,身材高大威猛,长相正气凛然,绝对是女人心目中最崇敬的那种硬汉。里岛大大小小的保安公司无数,很多都水准极高经验丰富,陆孝严之所以特意要找这个叫金石的男人,并不是看中他的外形和能力,而是为了控制另外一个人——盛旷。

  上辈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盛旷就讲明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虽然她为了家族利益选择和陆孝严结婚,但在感情上绝对是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而那个成功打动她芳心的男人正是金石。

  就像所有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言情剧一样,富家千金遭遇绑架,穷小子保镖舍命相救,危难之际两人间迸射出了爱情的火花,可当富家千金大胆表白的时候,穷小子却在现实面前退缩了。他买不起几克拉的钻戒和半山豪宅,又不想让心爱的姑娘跟着自己受苦,于是故意伪装成不解风情的样子,冷冰冰拒绝了姑娘,甚至不惜辞去薪酬丰厚的工作,一个人远走他乡。算算时间,这会儿金石应该刚从盛家离开不久,正在为寻找新工作而焦头烂额呢。

  当然了,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盛旷,就注定不会像个小言剧那么期期艾艾。不光在女人当中,即便算上男人,盛旷也绝对是群体里的佼佼者,她容貌出众,身家富贵,事业有成,牙尖嘴利,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驯服她、控制她的,恐怕只有爱情了。

  能成功将金石拴牢在身边,就等于栓牢了半个盛旷,这才是陆孝严放着大把专业人士不用专门去请金石的真正理由。

  中介公司很快联络到金石,并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按理说这事没什么阻碍,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达成,谁知当天他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金石人影,直到他决定离开才接到金石的电话,除了一叠声抱歉之外,金石解释说是临时有事耽搁了,希望能把面试推辞一天。换成别人,陆孝严早就劈头盖脸地开骂了,他可没有等人的习惯,但是想想最终目的,他还是和颜悦色答应了金石的请求。

  原本打算和金石碰面之后请对方吃餐饭,算是提前笼络人心了,现在金石不来,陆孝严也没有了吃饭的心情。

  开车路过电视城附近,刚巧看到凌希和一个男生肩并肩走了出来,或许是出于某种直觉,陆孝严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程澈。程澈边走边比比划划说着什么,脚底下还很有节奏感地踩着舞步,而凌希则很悠闲地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低下头一路默默听着。

  傍晚时分,金黄色的夕阳斜斜洒下来,在两个男孩身后拖出了细细长长的影子,友情岁月,少年人生,这画面如果配上悠扬的口琴伴奏,一定美不胜收……但陆孝严可不这么想,眼看程澈不知说什么说得兴奋了,抬起胳膊要去搭凌希肩膀,陆孝严十分恶趣味地突然按响了汽车喇叭,成功将几步之外的两个人吓了一大跳。

  他全速冲到凌希身旁,又猛地一脚刹车停了下来,朝车外傻呆呆站着的凌希勾了勾手指:“上车。”

  凌希倒也听话,什么都没问就打开车门自己坐了进来,还很自觉地将双肩包丢在后座上,扣好了安全带,一副“随便带我去哪都没关系”的安逸模样。

  程澈认出了陆孝严,热情洋溢地打招呼道:“Hello,陆先生,好久……”

  可惜他话还没说完,陆孝严就果断踩下油门飙了出去,让程澈无辜吃了一肚子的尾气。他倒毫不介意,还很开心地朝车屁股大力挥着手:“Bye bye,后会有期!”说完觉得用词精准无比,还不忘小小鼓励了自己一下,“太棒了CC,简直是语言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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