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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在农家:拐个壮汉来耕田_萌萌然【完结+番外】(226)

  清风说:“地方找好了吗?”

  “还没有,你之前给的工资应该够我找个出租屋。”安瑾故作轻松的说道。

  “工作呢?”

  “努力去找总会找……”清风站了起来,安瑾有些害怕的后退,感觉现在的清风不好惹。

  清风大步迈来,一手夺过行李箱,拖着行李箱往卧室方向走过去。

  “你要干嘛?那是我的东西。”安瑾追上去,却没有清风动作快,已经进了安瑾住的侧卧室。

  清风把行李箱放回行李架上面,侧身看着追进来的安瑾,“不准离开,没有工作,没有住处,你离开这里真的能过得快好吗?”

  “这都不关你的事吧。”安瑾强忍着泪,“不管变成什么样子,那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你只要关心你的男朋友就行了!”

  清风走近安瑾,身上散发着一股危险的气息,“你要我解释多少遍都可以,我和他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

  安瑾的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低吼着:“什么叫不是我想的那种关系,我都亲眼看到了,你抱着他,就连你现在的身上都有他的味道!”

  “味道?”清风皱眉,抬手嗅了嗅衣服的味道,确实沾染了男士香水,不悦了,解释,“这只是意外。”

  “意外不意外的不要跟我解释,我又不是你的谁,我要走了。”安瑾绕过清风,想去拿自己的行李箱。

  与清风擦肩而过时,手臂被清风抓住,把他甩到了床上,清风撕裂身上的衣服,丢进垃圾桶里,“这身衣服我不会再穿,也不会再发生那样的意外,你不要走。”

  注视着清风精壮的胸膛,安瑾不自觉的脸红,什么嘛,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他会自以为是清风因为喜欢他才挽留他的……

  不行了,床上躺着好舒服,好困,好想睡觉,眼睛睁不开了。

  正文卷 第483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8)

  红烧肉的香味,安瑾深深的吸了几口,从梦乡中苏醒过来,从儿时开始,他就对红烧肉情有独钟,第一次是什么吃在哪吃,倒忘记了,只是那个味道怎么都忘不掉。

  母亲也给他做过红烧肉吃,只是,味道有微妙的差别,不是不好吃只是替代不了第一次的味道。

  后来时间久了,红烧肉与红烧肉之间的差别就更大了,成了无法取代的味道。

  翻身下床却没有看到鞋子,连对拖鞋都没有,安瑾汗颜,清风不会是怕他偷偷逃跑所以把鞋子都藏了吧?呃,这是不可能的吧。

  他要离开这里,没有鞋子不是问题,小时候光着脚丫子还不是满地里跑……

  “小朋友,你怎么了?”

  脑海里突然跳出一个声音,安瑾蒙了一下,这个声音好像有点熟悉……

  八岁的安瑾是老家那个村子的孩子王,调皮捣蛋搞破坏都有他的份,被孩子们崇拜,被大人们讨厌。

  那天是周末,天气很热,安瑾带着几个孩子去附近的河里玩水,刚下水那些孩子的父母就把他们给逮了回去。

  安瑾的爸爸在外地打工,过年的时候才会回家,妈妈在隔壁村的草鞋厂干活,五六点才能回到家里,他一个人无拘无束无人管理,小伙伴们走了,他依旧一个人在河里游泳。

  其实,他心里很羡慕那些被父母带回去的孩子们,因为他们随时都可以看到自己的爸爸妈妈,虽然会被骂几句,但那也是幸福的管束。

  他也多希望家里人会突然跳出来,揪着他的耳朵骂:“你个兔崽子,好的不学学坏的,马上给我回家写作业去!”

  但爸爸妈妈他们为了家里的生活,太忙了,忙的忘了他也想和其他孩子一样一家人在一起。

  在水里泡太久,脚忽然抽筋了,安瑾害怕的挣扎着,身子却越来越沉重,不断的往水底下面沉。

  “小朋友,你怎么了?”一个人的呐喊,“扑通”一声下了水,游到安瑾的身边。

  惊恐万状的安瑾胡乱的抓着,攀附到那个人的身上,被他带着游到了岸边。

  后来安瑾学了溺水的急救措施,心有余悸,还好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还好那个人是厉害的大人,不然他胡乱的抓着那个人,还不得拖累那个人,把那个人给害惨了。

  被那个人救上岸后,安瑾猛烈的咳嗽着,把嗓子里的水都颗出来,眼睛里也都是水,看不清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听声音好像是个男人的,具体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太久了,他当时又在恐慌中,完全没有注意去听。

  好像还是那个人背他回家的,他也是那个人时候第一次吃到红烧肉,等他饱吃一顿冷静下来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他想应该是村子里的什么人吧,否则怎么会知道他家在哪里,还做东西给他吃。

  第二天他在村子里转来转去也没有遇到那个人,找了一个星期后,他就被其他事情吸引的注意力,把这一茬给淡忘了。

  正文卷 第484章 番外之安有清风(19)

  门外传来脚步声,安瑾转过头看着门口,清风出现在门口里,他身上系着可爱的米老鼠的围裙,和他的风格真是一点都不搭,一个大男人用这卡哇伊的围裙怎么看怎么别扭的感觉。

  不过,安瑾似乎忘了,这卡哇伊的围裙是他买的,也穿了无数次在厨房里溜达,在清风面前也出现了无数次。

  “醒了,出来吃饭吧。”清风的声音平平淡淡,如往常一样的语调。

  安瑾抬着双腿,手臂画了一个大圈指着自己的脚丫子,“鞋子,我要鞋子。”

  清风抬了下下巴,“鞋子不是在床下吗?”

  “哪里?”安瑾低头看着床边,噘嘴,“哪里有鞋子了,你说谎能不能说的靠谱一点?”

  “笨蛋,在床尾那一边。”清风走进房间,从床尾下拿起一双白色拖鞋,“安瑾,你这粗心大意的毛病要改改了。”

  安瑾看着清风手里的拖鞋,脸蛋火烧火烧的,跪着爬到床尾,夺过拖鞋往自己脚上套,“没有检查清楚就怪罪你,真是对不起啊。”

  安瑾的语气并不是在道歉就对了,而是有些气呼呼的,大概就是叫做迁怒于人吧,在清风的面前,他总是会变成一个笨蛋,以前的他明明一个人也能生活的好好的。

  “没事,迷糊的模样还有点小可爱。”清风说道。

  “什么嘛,刚才还说要我改掉这毛病,现在又说可爱,你的话前后不一致了喂!”安瑾白了他一眼,跳到地面上,一个不平衡往地面扑了下去。

  清风把安瑾揽住,安瑾的脸靠着他的胸膛,可以听到他平缓的心跳声,和他的声音:“在我面前,你保持原样就可以,不用做任何改变,但在其他人面前不可以迷迷糊糊的,会吃亏的。”

  砰砰砰……

  安瑾的心跳越来越快,颤抖的声音在问:“为什么?为什么在你的面前就不用改变,在你的面前,我就不会吃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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