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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家有娇女_慕鱼姐【完结】(31)

  一口气向前倒了三年的微信朋友圈,看过之后对菲琳的生活经历,人际关系,思想动态等有了个初步的了解,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就不至于老是因为失忆症而吓到身边的人了。

  菲琳爱听什么许崇啊、王杰啊、魏晨啊、萌萌哒天团、许巍一些人的歌曲,洛尼雅一个都不认识。

  想想以后难免要跟菲琳的亲朋友们打交道,自己不能一点不了解菲琳的喜好,对于音乐,还得赶快补下现在的流行音乐,面对这些歌曲乐曲她还真的是有点晕。

  对于洛尼雅来讲,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可都是她的老老老祖先了,这个时代的主流音乐她有待了解。

  各方面的不适应也只能偷偷的叹息,就说这个电话吧,这么大个家伙整天抱在手里怪碍事的,哪跟她们的世界里,民用通信设备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装饰物而已,可是它却涵盖了现在移动电话的所有功能,要看媒体视频的时候,红外十六维屏幕让每一位使用者随时拥有更大更便捷全方位的立体视觉享受,最主要的还是方便啊,只要对着设备语音说出你的意图,通讯设备会通过电子屏查出n多方案供你选择。

  再看看握在手里的这个新买的电话,呆、土、傻,使用起来一点也不方便,还叫智能机,这样的设备也叫智能的话,她不知道这里的人们见识了真正的智能会叫出什么名字来。

  虽然科技落后了点,环境还是满怡人的,虽然她前世的世界环境也很不错,终究没有这里养人。

  菲琳的摄影技术还是满好的,她的朋友圈里贴的照片是最多的,虽然都是随手拍的日出、日落、花草、树木、大海、蓝天,虽然不是上乘作品,却也灵秀绚丽。由其各种花朵,她怎么这么爱花啊,洛尼雅军人出身,没有太多的时候去做些小女生的心态,什么化妆啊、打扮呀、小资啊,她不是不行,实在是没有时间,重生在这里看来以后得好好学习一下这里的文化,安心做个乖孩子。

  菲琳跟她也不是没有共同点,尤其对美食的爱好,这一点令洛尼雅非常满意,没想到小龙虾这么古老的生物在这里还没有灭绝,而且正流行,哪天要不要出去吃一顿尝尝呢?辣椒是这个时候主流的调味品,虽然做为菲琳的洛尼雅还没有真正的尝下当今正宗的麻辣风味,但看着油亮艳丽的红色就叫人心驰神往。

  二姑包子,洛尼雅看到包子就想笑,想起那天在医院她偷吃了好多的包子把众人吓了一跳的情景都觉得有趣。估计不是她自己馋,实在是原主菲琳自己也好这一口,她替她而已。

  火锅,这什么呀,又是鲜红的辣椒,一堆菜放在那里干什么呀?这个菲琳秀这么多好吃的不是让她洛尼雅羡慕嫉妒恨吗?

  x年x月x日,路上遇一讨饭的老奶奶,一头的白发在风中凌乱,看上去有八十来岁了吧,应该比我奶奶年纪还要大,我问她没有儿女吗?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出来讨饭啊?老奶奶一脸的慈祥,告诉我说她因为自己不能生养,四十多岁的时候和老伴抱养了一个儿子。儿子小的时候她过于宠爱,宠的儿子脾气好大,有一天儿子与村里人口角一时气愤杀了人逃跑了,出事后媳妇也走了,留下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六个月,她和老伴年纪都大了,干不动活了,为了孙子孙女,只好到城市里来讨口饭吃。听得我心里很难过,给了老奶奶一百块钱,叫她回去给孙子孙女买点吃的吧。

  翻看着菲琳的生活历程,看得出这个女孩子内心善良,性格乖巧,生活安逸,这个时代的中国虽然屹立于世界之林,繁荣昌盛的一隅依然还有在痛苦中挣扎着生存的人们。

  洛尼雅不禁陷入深思之中。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让人吓了一跳。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感谢

  “菲琳,晚上我请客,你一起来吧?”

  “菲琳是你叫的吗?没大没小的,说,都有谁?要是有不喜欢的人我可不去。”

  电话是小志打来的,一如往昔的嬉皮笑脸,这姐弟两人是亲人,也像朋友。

  “主要是感谢中心医院的文文,你的事情多亏了人家帮忙,你这不没事了吗,咱谢谢人家总是应当的。要别的事我也不拉着你了,我想你也应该当面谢谢文文,正好她今天早班,下午没事。”

  听得出电话那头提起文文这个名字语气都变得温柔了许多,菲琳带着坏坏的语气调侃:“李云志,你不是喜欢上人家了吧?是谢人家还是你要追人家?老实交待。”

  “她那么丑我看不上,我找媳妇怎么也得比你漂亮百倍才行对不对,否则不被你笑话死。”

  是真心话吗,连人家什么班都门清,还说没动邪念?”菲琳是没事成挤兑小志,逗她弟玩。

  “李菲琳你长没长脑啊,我不问人家上什么班怎么请人吃饭啊!”

  小志这几天跟文文聊的不错,他是真心喜欢这个热情单纯的姑娘,不象身边的女孩子一样矫情。

  要说小志个人条件不错,那张帅气的脸棱角分明,世俗的话说一看就是个男人样儿,胖瘦适中的身材,一米七八的身高,加上人品又正,喜欢他的姑娘一大把。对于找女朋友这件事小志有自己的主张。

  首先说小志是个务实的年轻人,做事稳重思虑周密。现在的社会浮华的背后潜藏着危机,身边的朋友你刚参加完他的婚礼,半年后再见时,也许他都离完了,结婚离婚如同儿戏。以各种条件为前提的婚姻分分合合也很正常,他可不想媳妇娶到家没几天觉得两人不合适再去离婚。

  身边的女孩子娇惯的不成样子,二十几岁了还不能独立,甚至自己连袜子都不洗。要娶回个这样的日子怎么过?总不能自己娶个媳妇让老妈给洗衣做饭吧?

  更有甚者,有了孩子后两个人因为谁给孩子换尿布也能导致离婚,一句话,个性都太强,不懂得相互包容,都在强调自己的个性。

  自己是个男人,势必会在外拼搏事业,照顾家的事情肯定会交给媳妇,虽然现在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他还是觉得男人应支撑起养家的责任,至于媳妇能够料理好家务,外边的事能参与多少就多,看她自己喜欢。

  婚姻的稳定会影响家庭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幸福,他不能不谨慎。

  再加上自己家庭经济基础一般,自己老妈的性子他自己知道。娶个人漂亮的,工作好的姑娘,再加上家势也好的姑娘,只怕这样的人受不得一点点委曲,到时候婆媳两个还不吵翻天啊,到时候各执一词,都觉得有理,他是说媳妇呢还是说老妈呢?夹在中间还要不要活了。

  朋友们有人说他乡气,有人说他大男子主义,有人说他想的太多了,反正不管你们说什么,他都有自己的原则。

  通过几天的接触,小志真心觉得文文这姑娘不错,人漂亮,脾气也好,工作也好,最重要的是善良。否则也不会上心他的事,帮他找到姐姐。

  小志跟菲琳那可是亲兄弟。他现在摸不准文文的情况,拉菲琳来让她先跟文文接触下,女孩子之间总是好说话些。安排两个人接触,那自然是让菲琳作他的卧底,长期潜伏在文文身边。他都问过文文了,她至今名花无主,这朵花小志是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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