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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神总想退圈卖保险[娱乐圈]_翻云袖【完结】(304)

  至于摄像头跟窃听器的事,简默倒不怎么在乎顾云开的人权,不过他冒不起被顾云开发现后从而导致简远意识到自己在插手他感情的风险

  从任渊的情报回复来看,顾云开跟简远似乎起了点不愉快,然后简远就回来发奋苦练钢琴,跃跃欲试的冲着那个空悬了十余年的冠军之位而去。就像简闻觉得简默是个只会溺爱侄子的傻叉,简默同样觉得弟弟是个完全不知人情世故的交流智障,从很小的时候,简默就意识到侄子是头野心勃勃的饿狼。

  只可惜那时候他在军队里的时间长于在家里的,只能眼睁睁看着简远被他父母养成只活泼可爱的小奶狗,好在小时候那份聪明灵活的劲头从没消失,包括那些藏匿在彬彬有礼下的不容拒绝跟自由自在。简默是身在黑暗里的人物,他看得出来简远热爱逾越底线带来的危险刺激,可同样有保守克制的理性,可所有人都会把简远看成是温顺无害的生物。

  这简直是简远的绝招。

  他就像是只变色龙,乖巧可爱,却又暗藏杀机。

  老头子跟他们兄弟俩完全不同,简文儒是个端正严肃的好人,他在兄弟俩身上教育失败后带来的所有经验跟心得都回馈到了孙子身上。因此简远不像是简默那样沉入纯粹的黑暗,操控一切,热衷玩弄权势;也不像他父亲那样敏感灵动,对音乐有无与伦比的才华,对人际关系却一窍不通。

  他从不瞧不起任何一个人,又或者说,他绝不会让任何人看出他在心里所做出那些不好的评价。于是简远慢慢成了个有趣的音乐家,他以简闻作为目标,强迫自己逼近那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梦想;叛逆的离开家,稳妥的照顾自己,又保持着跟家中的联系。

  有时候简默真不明白,像是简远这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己要做什么事情,打算好怎么做的人物,为什么洛璇始终会认为这个孩子只是个没长大的小婴儿——也许这就是母亲的盲目性。

  简默没当过母亲,也没当过父亲,因此也不好质疑什么。

  在简远的前半生,简默除了享受家庭的温情,其实鲜少对简远的生活指手画脚过,直到对方遇见了顾云开。简默从很早就意识到了简远对顾云开的不同,简远的朋友不少,可那不是谈论朋友的口吻,那是一种臣服的口吻,就像简远对音乐低头,就像人类对神明俯首。

  这远在简远没意识到自己的感情之前。

  他理智而冷静、浪漫而热情的小天使,终于遇到了那个让他心甘情愿奉献全部,毫无犹豫的从云端跌落尘埃的人类。

  在简默的心里,简远永远是小时候那个灵动狡黠,不肯吃亏的调皮孩子,总要把他们逗得团团转,然后在一旁放声大笑的捣蛋鬼;可他带来的幸福那么多,多到连那些惹人烦恼的小小恶作剧都那么快乐起来,所以简默意识到顾云开能够随意摆布简远的心情之后,就干脆利落的决定插手这件事。

  顾云开甚至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给简远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他又能让简远一直退后到什么地步。

  他压根连自己到底有多幸运都不清楚。

  纵然不知道简远跟顾云开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可既然起了纠葛,那么按照正常情况下,简远是绝不会温顺回家,不吵也不闹的模样。简默是专门从事这种工作的,对人的情绪多多少少还是非常敏感的,假使让他回来的原因并不喜人,那么简远绝不会是眼下发奋苦练的模样。

  当初他意识到自己的天赋跟简闻相差甚远之后,几乎放弃了音乐一段时间,转而去摆弄其他的兴趣爱好,直到他冷静下来,重新再将此拾起。

  简远的性格早已定型,他不会刻意压抑自己的愤怒跟无措,除非他根本毫不在意。

  顾云开可不在毫不在意的列表里头。

  简默倒是很了解顾云开是个事业心重的男人,也许是看不惯简远荒废这次的机会,找了什么借口把他哄来努力练习,情人之间总是有很多奖励可以许,就好像拿胡萝卜吊着驴子那样,促使它们动弹起来,所以简远才会这么努力练琴。

  至于他们之间的矛盾,也很有可能是简远想要待在顾云开身边,而顾云开更希望简远专注自己的事业而产生分歧。

  正致力于帮侄子的恋情好好扫尾的简默胡思乱想了一通,倒也没怎么把这件事当回事儿,只不过是烧那些记者八卦跟猜测的时候随便思考,锻炼锻炼大脑。火舌吞噬了照片,记者们随口猜测顾云开与简远因戏生情或成好事的狗血八卦不巧猜中了一部分真相,只好看上头脸色按下不提,噤若寒蝉。

  离简默知道侄子当着全世界的直播对顾云开大声告白还有一个星期零七个小时。

  第109章 绝望

  杀青后很长一段时间顾云开都有点无事可做。

  除了惯常的宣传工作,还有白鹤和引发的选角问题, 顾云开的生活平静无波, 最近连夏普都开始忙起来, 找他一起打发时间都不行,于是干脆每天到楼下跟翁楼一块儿清晨吊吊嗓子, 学着种花种草,两人年纪都不太小,翁楼心态倒比顾云开好得多, 今年六十多了, 可模样看起来仍像是三十来岁一样。

  不像是顾云开“未老先衰”, 二十五岁看起来倒像三十五岁,总是严肃的微微皱着眉头, 要不是保养品用的勤快, 估计眉心早就要多出两个小小的褶皱出来了。

  翁楼家里布置的很简洁大气, 有点东方味道的古典, 不过并不老气,墙壁上挂着山水画, 转折处摆着青花的瓷瓶子, 红木的太师椅, 摆着几样不明显的电子产品, 没有沙发, 到处都是木头凳子。顾云开进了屋没多久,恍惚差点以为自己是穿越时空进了什么富贵人家的住房里头。

  翁楼到厨房里头给他倒茶,顾云开探头看了眼, 厨房虽然跟外头是一个色调,不过大多都是电器,热水壶跟微波炉乃至电磁炉都一应俱全——这点让他松了口气,他差点以为翁楼要烧灶生火,旁边还堆着什么木头之类的。

  事实上倒没这么夸张,只是那种气氛的确很浓。

  翁楼一个人住,只养了头狗,狗的个头很大,毛也松软,只是尾巴不太长,翘着晃来晃去的,它微微侧着头打量顾云开,咧了咧嘴。顾云开试探性的摸了摸它的头,翁楼拿着个茶盘,端着一套茶具走出来,看顾云开有些忐忑的模样,就笑了笑说道:“别怕,它很亲人的,就是傻乎乎的,上次出门散步差点跟着狗贩子跑了。”

  顾云开忍不住笑了下,伸手揉了揉大狗的头,对方呜咽了声靠在他的膝盖上,心安理得且堂而皇之的接收起了客人的按摩来。

  “这是什么品种的狗啊?起了个什么名?”顾云开顺了顺它的脊背,觉得自己的手好像陷入到了棉花糖里头去一样,蓬松的长毛覆盖着,摸上去的手感倒是很瘦削的,相当暖和,他揉了揉狗脸,倒也很喜欢,不由得问道。

  不过他只是随口问问,并不是打算养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都不够,哪有功夫分给宠物。

  “土狗,我管它叫武生,当年在街头捡到了它爸,起了个名叫将军。”翁楼倒了两杯甘草茶,淡淡道,“将军可凶了,那会儿我还没住到这儿来,一个人寻了个僻静地方呆着,有个雷雨天,将军突然就把这只奶狗叼了回来,也不知道是它儿子还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就一块儿养着了,将军前两年走了,就留个武生在,这傻狗子没将军半点气势,大概是路见不平捡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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