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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无渣可虐_甘笔【完结】(197)

  白桦:WTF?亲王你是中二小青年吗?

  第三世无缘无故地被血族带走,紧张是免不了的,于是前世的事又重演,女亲王联系他,他背叛,但这次亲王早有防备,于是他和女亲王一起死去。

  “等下,小统,我第二世不是为了救他死掉了吗?为什么他一点儿都不感动,最后还在乱战之中杀了我?”

  “呵呵,那是因为你太懦弱了,亲王把你放在身边后越来越觉得你应该干不出那么舍己为人的伟大事迹,再加上他察觉你对他除了怕没有爱,最终得到的结论是:你那一世替他挡住攻击只是因为脚滑了一下。”

  脚滑……脚滑……

  “别说了,我想这一世或者说这两世的呆子一定就是那个血族亲王吧?”白桦说。

  从头到尾纠缠着的除了女亲王就是这个亲王,说不是呆子鬼都不信。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不知道他们三个亲王这算是什么?重生戏?

  “对了,我既然是血族,会不会让我喝血啊?我对那个有点儿心理障碍,我连猪血鸭血什么的都不吃的。”白桦说。

  “宿主忘了你先前得到的嗜血免疫奖励了?估计你是所有血族里唯一一个不用依靠鲜血就能生存的吧!”系统的声音里竟然有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

  原来那奖励在这地方等着他呢!

  白桦明白系统为什么是这种反应。身为血族竟然不需要吸血,也就是说连这最后一个勉强能被称为弱点的地方都失去了,这样的血族得多强大?

  估计其他血族都会想办法打破头来找他要秘诀吧?

  换句话说,这件事绝对不能让其他血族知道,不然他就得变成唐僧肉,血族里的每一个大概都想从他身上咬块肉下来。

  “算了,小统,把我传过去吧。”白桦叹了口气说。

  幸好他身经百战,不管多困难的情况,现在在他看来,都是有办法解决的。

  “咳咳,需要提醒宿主一下,因为第二世和第三世都是你的两个前世,如果宿主一旦把第二世的结局修改太多,让目标没办法重生的话,那宿主的第三世将不存在,以后的这些世也就不再存在。”

  “……”他就知道老天看他不顺眼,从一开始他被抓来任务就知道了!

  “OK!不就是还需要我在第二世时死一次吗?知道了。第四世的呆子都能让我哄过来,这两世算什么?”白桦说。

  系统看他信心满满,就把他传了过去。

  “对了,小统,你打算把我传到什么时间点啊?”白桦刚有点儿失重的感觉,突然想起这个重要的事情,赶紧问了一句。

  “把儿子送到寄宿学校之后,回来的路上遇上血族亲王的那一段。”可能是因为在传送中,系统的声音有点儿不稳,但勉强让他听清了。

  白桦松了口气。

  不用生孩子真是太好了,他还真怕系统把他传到和呆子上床之前,虽说有福利吧,但之后的袭击可是会死人的,生孩子更是让他无法接受。

  等回过神来时,白桦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面包店前咽口水。

  说是面包店,但其实里面供应的不只是面包,还有一些血族才会喜欢的血点心。

  在这个社会,能够贩售血族食品的店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毕竟血族的点心里面掺杂着人血,而这不是轻易就能被批准的。

  白桦倒不是想吃血点心,他刚刚把儿子送到寄宿学校,缴纳了大笔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又给儿子留了笔钱作为平时花销。这一番下来,他身上几乎没剩什么钱了。

  跑了一上午,现在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可惜他连这点儿钱都舍不得拿出来,咽了半天口水,只能垂着头转身慢慢离开。

  大概是情绪太低落,他连头都抬不起来,转弯时一个不经意,直接撞到了别人身上。

  那人伸手一格,他“哎哟”一声倒在地上,半天没挣起来。

  ☆、第七个世界(2)

  推倒白桦的是一个穿黑西服带墨镜的保镖, 那人冷冷地盯了他半天,看他只是个普通人, 这才走过去, 伸出一只手要把他拉起来:“不好意思, 手有点重。”

  白桦借着他的力站起来,一边揉着膝盖一边小声地说:“没关系。”

  保镖拥着中间一个肩宽长腿、气势十足的男人离开, 那男人走到白桦身边时, 淡淡扫他一眼, 正巧白桦直起身, 抬头依依不舍地看向面包店,露出的脸让男人愣了一下。

  白桦还在留恋着面包店里的香气, 冷不防面前有阴影遮下来,他这才发现那个男人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他面前, 将墨镜摘下来,冰冷锐利的目光死死盯着他。

  那眼珠……血族?!

  白桦吓了一大跳。

  虽说现在人类和血族已经和平共处, 但真正正面同人类打交道的血族并不是很多,一般的血族在人类心里还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正因神秘,才更显得美丽。血族在娱乐圈等靠脸吃饭的地方能够独占半边天,出众的外表当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这点。

  同样的题材内容, 血族担纲的影片和电视剧一般都比人类的收视率要高一些。

  而白桦作为人类中性格比较胆小的那种, 对血族并没什么好奇的心思, 相反,他其实挺害怕血族的。

  确切地说, 他害怕一切看起来比较强势的人。

  而血族,不管外表还是真正的能力,比一般的人类都要强得多。

  要不是他们没办法正常繁衍,导致数量一直上不去,而人类的科技大爆炸,出现了很多对血族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导致血族不得不和人类握手言和,可能现在人类还处于被血族圈养的状态。

  “你……你好?”白桦底气不足地说。

  男人眯起了眼睛。

  像,真像。

  不光是外表,连这种说话的口气,甚至那让人恨得牙痒痒地稀泥一般的性子,都那么像他失踪的爱人。

  不过,看清白桦的眼珠颜色,男人有些失望。

  血族的眼珠都是血色的,这个人明显是人类。

  难道真的只是外表相似?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问。

  “白桦。”白桦说。第二世当然不叫这个名字,可是他失忆之后,流落到人类社会,没有生存能力,又躲躲闪闪地生了个孩子,生活一度非常窘迫。

  幸好他碰到一个非常善良的老人,那个老人以捡破烂为生,收留了他和他的孩子,还在死后把唯一一个破烂房子留给了他们父子俩。

  这让白桦有了容身之地,开始他学着老人去捡破烂,后来又去当服务员,几乎什么脏活累活都接都干过,慢慢地竟然也把孩子拉扯大了。

  老人姓白,白桦跟了老人的姓。因为他和老人是在一棵白桦树下遇到的,就给自己起名叫白桦。

  男人有些失望。

  他的爱人当然不是人类,也不叫白桦。

  不过,这世上真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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