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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每天都撩我_一只疯兔子【完结】(45)

  陆维明微笑点头,捡起一张毛毯闻了闻,霉气冲鼻,嫌弃的扔到一边,歉疚地看着雷莱德:“媳妇,对不起,今天晚上睡不好觉了,可能要继续赶路。”

  雷莱德点了点头:“走吧,去基地里面。”

  陆维明出门,其他人都已经逃回屋子,只有花臂男人还在磕头,嘴里的话已经变成:“神仙行行好,救救我,我还有个老母亲和未成年的妹妹啊。神仙救救我,我不能死,我还有妈和妹子……”

  陆维明蹲下身,捡起男人扔在地上的枪,熟练的拉了下枪栓,叹了口气:“我真不是神仙,告诉你个秘密吧,其实,我是个丧尸。”

  花臂男人磕头的动作骤然停止,震惊地看着陆维明。

  陆维明笑了:“但是既然你也快变成丧尸了,我希望你能好好保守这个秘密。”

  “砰”,枪声划破长夜。

  岗哨里抱着枪的人同时抖了一下,支起耳朵听屋外的动静。

  一片寂静,世界末日,听不到一声蝉鸣。

  第33章 气死了

  秩序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人类失去了维护秩序的能力,秩序还能够依靠人类的自觉而得到遵守吗?

  国家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如果国家失去了维护强制的能力,国家还能够依靠公民的自觉而得到尊重吗?

  在远古荒蛮的年代,身体素质远不如野兽的人类为了生存而自然团结,为了团结而制定秩序,为了秩序而建立政府,为了政府而强化军队。团结使人免遭野兽的骚扰,秩序使人免遭族人的迫害,政府使人免遭外族的侵略,军队使人免遭流离的命运。人类渐渐走出丛林,穿上衣服,建立文明,构筑城市,衣食充足,科学才抓住机会得以诞生。只有科技,才让人类真正的走出了这个星球的局限性,见识到了自身的渺小与无力。

  然而,头脑中装着整个宇宙的人感慨着自己的渺小,可那些从不抬头看天,从不潜水入海的人类,却是何等的狂妄与自大。

  地球那么大,装不下他们鸡毛蒜皮的欲望。当面临外敌时,为了生存他们可以同仇敌忾;面对自身的崩溃时,为了生存他们也可以自相残杀。即使,只是短暂的生存。

  文明倒于屠夫脚下,科技陨于人类自身。千万年前艰难走出丛林站上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渐渐忘记了使祖先得以幸存的求生之道,享受着科技文明的物质便利和内心回归丛林的自由欲望,在文明的废墟上,建丛林的游乐场。

  二十里工业文明的废墟,二十里人类文明的腐烂,二十里保家卫国的下场。

  二十里,从天黑走到天亮,腐臭冲天,蝇虫乱舞,炎热的夏季抹去了这些身穿制服的人的表情,没有留下一点点可供参考的线索。

  没人知道武汉是不是他们的故乡,可武汉是他们最终的归宿。从军在外,背井离乡,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人民需要的时候,他们守在这,没有退,建起基地,通水通电,搜救平民,收集物资,随时准备赴死,也的确赴了死。

  二十里路没有一只丧尸。

  被自己亲手保护的人屠杀、弃尸荒野是什么感觉?死亡来临之前他们是否想起家乡的母亲和妹妹?

  谁知道呢。

  亡灵法师走了一路,受到召唤的尸体颤颤巍巍地爬起来,在断壁残桓里不知疲惫地挖坑。亡者亲手埋战友,满地皆是无名冢,冢前无碑,尸中无魂。

  “地球已经无法与宇宙进行物质交换,这么多人死去,这里却没有强烈的能量聚集,客人请小心,异域之神在这里也许有别的安排。”超可爱清脆的少年音再怎么凝重,也带着几分初生的朝气,即使带来的是坏消息,也让人从无边无际的震惊与怨愤中回过神来。

  视线尽头,远远现出了长长的围墙和完好的高层建筑。雷莱德看着最后一具尸体埋好战友,躺进了自己挖好的坑里,召唤土包掩埋了二十里黄泉路最后的残忍。

  武汉基地规模不大,岗哨却依然严格。这次岗哨人多,雷莱德不能同时迷惑这么多人,按照超可爱的提示,对检查的机器做了点手脚,让自己和陆维明顺利通过了检查。有岗哨就意味着有社会分工,有社会分工就意味着这里仍然存在着一个决策机构。

  然而通过了体检之后,两人背包里的物资几乎被全部强制征收。情势不明,陆维明选择了忍耐。被守卫打量自己和雷莱德的眼神恶心到,陆维明自己劝了自己很久才能平心静气,继续陪笑脸。

  “各位大哥,那我们住哪啊?”

  清点物资的人眼神不干不净的从陆维明的脸上滑到雷莱德脸上,笑得毫不掩饰的不怀好意:“基地到处都是空房间,自己随便找呗,不过花花公馆的床比较舒服,你们俩要是去那,明天要上交的物资也就有着落了。”

  陆维明立刻就反应过来他口中的“花花公馆”是什么地方,差点没忍住要把这个人的喉咙也划上一道。要不是雷莱德跟他说这里有古怪,低调行事,他一定要教训每一个用那种眼神看过雷莱德的人。

  “明天还要上交物资?”

  “那当然,”清点物资的人眼神粗俗,说话也不客气,“基地不能白养你们这些废物吧。每人每天上缴一斤米,一斤铁,一两药。这些都可以用其他物资替换,替换价值我说了算。”

  门外就是人来人往的基地,陆维明选择暂时咽下这口气。

  拉着雷莱德进了基地,空房虽然很多,可人也不少,舒服一点的房间都有人住,虽然没说出来,雷莱德自己也不在意,但自从陆维明知道雷莱德是位小王子之后,总觉得雷莱德就要用最好的东西。自己变成这样已经很对不起他,如果物质上不能让雷莱德得到满足,自己似乎就一点存在的价值都没有了。所以换了几家,陆维明发现住的好的人基本都是蛮横不讲理的人之后,终于不客气地动手赶人了。乱世伊始,军队溃散,小人当道,拳头定高低,专心搞研究的人哪里抢得过这些和平年代就滋事不断的人,陆维明庆幸自己不是一个纯粹的文人。

  “我可是云哥的人!你会后悔的!”被赶出来的人气急败坏地站在门前大喊大叫,一条街都是看热闹的人,倒也有几个人上来问情况。

  “你没事吧?”一个肌肉虬劲的赤膊壮汉一边用不善的眼神打量手持木棍一脸嚣张的陆维明,一边大声问被赶出来的原房主。

  原房主见有人撑腰,抹开一脸的血,瞪着陆维明,腰杆好像都直了一点,但就是不敢上前一步:“就是这个臭小子,说看上我的房子了,让我滚!卧槽他妈他是哪根葱,敢这么跟我说话!”

  陆维明站在砖红色的二层欧式小楼的台阶前,随意的把玩着匕首,微微一笑,在充斥着奔放长相的赤膊大汉的整条街,他白衬衫黑西裤,挽起的袖口有着好看的褶皱,头发清爽干净,面庞英俊舒适,就像是牛粪里长出来的一朵小白花,无害又不合理:“你别管我算哪根葱,我问你,你有这间房子的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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