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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六零福娃娃_幺宝【完结】(274)

  一段时间之后,当他重新出现在人前时,他已经从一个青涩的毛头小子,变得谈吐稳重了许多。

  他深深相信红果儿曾教会他的那个道理——只要你够优秀,别人就一定会看到你的。

  一个农村娃,要怎样才优秀得起来呢?

  他去问了黎燕燕。他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她学历最高,且是从大城市而来,见识最广。

  黎燕燕不太明白为什么他突然这样问。但她还是好心地告诉他:“现在这个社会,军人是最受人尊重的。而军人中的高知识分子,犹其受到国家的重视,以及群众的尊重。”

  他问她:“要是我成为这样的人,女孩子们就能看到我吗?”

  黎燕燕笑了,望着已经是高中生的他答道:“那是自然。”

  “那我就要成为这样的人。”他笃定地说道。

  接下来,他读书读得更用功了。原本一直跟红果儿并列年级第一名的他,到后来,成绩竟以微弱优势超过了她,把她变成了年级第二。

  他看到了她眼底的惊讶。

  但他并不满足于此。在70年大学恢复招生时,他又跟黎燕燕咨询过,知道了这世上原来有种大学名叫军医大学。而进去念书的人,都会成为吃皇粮的军人,每月由国家发给各项津贴补贴,学费一分钱都不用付。

  这种部队的医科学院学制比其它学校稍长,但学生一毕业就是排职干部。就专业性而言,不可替代性也更强。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请李向阳推荐他去读第X军医大学。

  牛李两家关系本来就好,他在思想、政治上又确实过关,李叔叔很容易就答应替他推荐了。

  但是,就算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他能放着他的情敌不管吗?

  他就这么走了,几年过后,就算他变得再优秀,她只怕也是那个男人的人了……

  于是,他又跟李叔叔提出了另一项请求:“李叔,你能不能也推荐黄文辉去上大学?”

  结了婚的男人,可是比没结婚的,脑子里多根筋的。李向阳先是瞪了他一眼:“你管这个干嘛?”

  接着,马上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啥时候存了这么个心思的?”

  他皱了皱眉,决定说实话:“明人面前不说暗话。那个黄文辉是知青,只要有任何政策可以回城,他肯定不会放过的。把红果儿交到这样的人手里,你能放心吗?”

  几句话戳中了李向阳的软肋!

  他又再加了一句:“李叔,你这么老练一个人,不可能看不出来这个黄文辉对红果儿的用心吧?趁着现在红果儿还没对他动心,你拿上京市大学的推荐名额引诱一下他啊,看看他是什么反应。看看他到底对红果儿有几分真心?”

  这位李叔叔还真不是老练的人。但求人办事的时候,话说好听点,肯定更合适。

  当时,李叔沉吟了一阵,问他:“他应该会接受的吧……你不也同样想要上大学的名额吗?”

  他毫不迟疑地道:“我肯定会回来的。这儿,有我的根。至于毕业分配,事先活动活动,往条件差的地方分,那还不简单?我都想好了,咱们县城里不是有部队医院吗?”

  这话一说完,他就看到李叔有些动容了。

  但他还是问他:“要不然,你等我先问问红果儿?看她打算去哪儿念书,到时候你们一块儿上学,不是更好?”

  他当时只是苦笑。

  要是一块儿念书好,他和她都一起念了这么多年的书了。

  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

  可她不也一样从未动心过吗……

  后来,李叔具体怎么做的,他就不清楚了。

  只知道那个黄文辉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引诱,没几天就动身北上了。

  只是,出乎意料的是,红果儿并没有继续往上念的意愿。

  他听燕婶子说,红果儿问她爹,她为什么要去念大学?她已经有能力去做她想做的很多事情了。要学知识,她可以从农科院的黄建邦叔叔,还有各式书籍里学到。她也有赚大钱的本事和能力。

  她问,她有一切她想要的东西了,她干嘛还要去上大学?

  他其实能够明白她的想法。在现在这个时期,推荐生主要得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过关。所以相当多推荐生都是些半文盲。他早就听说,很多人到了课堂上听不懂讲师讲的课,反过来指责讲师讲得太差。

  偏偏这时期人人平等,讲师地位并不比学生高。学生人数又多,一到了上课,往往是讲师垂着脑袋,在讲台上被学生骂。

  确实很难学到真东西。

  这也令牛翦犹疑不已,他的决定真的是对的吗?

  幸好他是一个下好决定,就不会再改变主意的人。

  当他背起行囊进入了第X军医大学的校门后,他才发现到,为什么军人那么受到人民的尊重。

  因为他们有着铁一般的军纪!

  下级,必须要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安排!学生,也必须要听从军职比他们高上许多的导师的命令!

  学校是集医教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有三所附属医院。给他们授课的全是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的导师,有些导师是博士后,有些导师是著名专家教授,有些导师甚至参与了全军或全国性的科研项目!

  学校时不时,还会组织学生到各所附属医院去亲自上手实习一下。

  他受益良多!

  纷飞的思绪,在列车驶入终点站时戛然而止。

  他满怀期待地步下火车,走出火车站,坐上了前往县城的公交。

  家乡这些年来的变化,可以说得上是日新月异。

  他但愿自己的变化,也能像家乡那么大。然后,他想再看看她脸上惊讶的表情。

  近乡情怯,多少是会有一些的。

  可他是军人。

  军人骨子里流淌着大无畏的血液。

  他闲适地走在乡间小道上,心底渐渐变得柔软。

  在走进东方红公社所辖区域时,他抬眼望去,头一个看到的人,是她。

  他如愿以偿地看到她眼里的惊讶。

  然后,他笑了。

  缘分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第120章 牛翦的套路

  他远远地走过来。

  离得太远, 看不清他五官眉眼的她, 最初并没能认出自己幼时的玩伴。

  他身上穿的, 是去年才在部队里下发的71式军服。衣料是由涤纶、锦纶、棉花三元混纺的。这种俗称“的确良”的新式面料极为挺括, 军绿的颜色也比老式军装更加鲜艳,像麦田里浓密麦浪的颜色——那是一种稳重的颜色, 只有这种颜色, 有能力承接起秋收时沉甸的麦穗的重量。

  这样的衣服, 穿在眼前的这个人身上, 把他整个人衬托得极为挺拔,又极为沉稳起来。

  他的肤色不算白净, 在阳光下隐隐闪烁着健康的光泽。整个人很自然地流露出在部队接受训练之后, 特有的铁血肃杀之气。但奇怪的是, 在这种气质中还夹有一股高知分子“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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