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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夫原来是将军_大五狼【完结】(341)

  陈达的反应比陈嫂子好些,心里虽然震惊,面上却不显,“那可是几十家铺子,我怕我们管理不来。”

  他跟他媳妇都不是做生意的料,所以来到京城后,才会主动要求去田庄帮忙,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干农活很拿手,加上田庄那边有王管事帮忙,他这些年也学到很多东西,他们一家的日子过得很不错,建了间大的砖房,也有了不少的存银,大儿子娶了南城一家卖饼人家的女儿,甜妹也跟王管事的二儿子定亲了,日子可谓是蒸蒸日上。

  “对啊,小沈,你相信我们,我们很高兴,可是,我们真的做不来,我跟你陈大哥都没读过书,不认几个字,这几年虽然跟着王管事学了很多,可是,还是东西都不会。”陈嫂子回过神来,抓着沈景黎的手,拼命地摇头。

  自己有什么能耐,她掂量得很清楚,他们夫妻俩绝对没有把几十间铺子都经营好的能力,硬是答应沈景黎,万一损害了沈景黎的利益,那可就不好了。

  听到陈嫂子的话,沈景黎觉得很怀念,陈嫂子是他穿越过来后,第个对他好的入,手把手教他怎么生火,带他去采野菜,还告诉他很多生活的常识,就像他的大姐一样,最难的是,即使到了现在,他成了南平郡王,穆琛成为品大将军,她还是把他当作大坪村的那个沈景黎。

  “嫂子不用担心,我相信嫂子和陈大哥肯定能把铺子管理好,再说了,陈健这几年也跟着一起做生意,张管事说他很有天赋,已经可以胜任管事职了,再说了,让你们管理铺子,并不代表我就什么都不管了,你们也是要写信跟我汇报铺子的情况,而且我也托许大人照顾你们几分,你们若是遇到什么麻烦,可以去隔壁找许大人,他会帮忙的。”

  看在他提供了不少赚钱点子的份上,许彦林肯定会帮忙的。

  就算这样,陈嫂子夫妻仍然不敢答应,他们可没有沈景黎那么乐观,最主要的是,他们很了解自己的能耐,他们就是从大坪村出来的乡下泥腿子,能有今天的光景,全部是托沈景黎家的福,最多就管理过一个庄子,一下子让他们管理几十家铺子,他们还真是接受不了。

  “二爷也要跟着一起去西北吗?”陈达想了好一会儿,突然问道。

  陈嫂子也突然双眼发亮,是啊,授命镇守西北的只有穆当家一个人,小沈是他的夫人,肯定是要跟着他起去的,可作为弟弟的穆瑾,却不定会跟他起去,不如说,一般这种情况,做弟弟都不会跟着去,除非他也想进入军营。

  “瑾弟?”沈景黎捏着下巴思考起来,说起来,他好像没有问过穆瑾这个问题?

  “小沈,你该不是还问过王爷吧?那月儿呢?你该不会也没有问吧?”陈嫂子有些惊讶,在她看来,沈景黎是个很厉害的人,什么都懂,又识字,厨艺又好,又会做生意,基本没有不会的东西,他居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沈景黎摇摇头,他这几天忙着处理府里和铺子的事情,根本没想起这个事情,而且穆瑾住在书院,认真准备科举考试,他们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陈嫂子叹气,小沈在这方面还真是迟钝,难道他母亲从来没有教过他吗?

  “月儿的亲事,你还没有打算啊?”这个时代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沈月儿的父母都不在京城,没办法为她做主,只能是沈景黎这个哥哥帮忙操办,总不能让她个姑娘家,自己做主把自己嫁了吧。

  “我让她自己相看,看中了谁就告诉我,我去帮她操办。”

  还有这种操作?陈嫂子被沈景黎的大胆吓到了,哪有姑娘家会自己相看未来相公的?这简直……

  “小沈,你可别害了月儿,哪有姑娘家自己相看未来相公的,这若是被别人知道,怕是有损月儿的名声”嫂子别担心,月儿她自有分寸,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

  ”沈月儿若是那种固守陈规的人,就不会抛头露面出去做生意了。“

  听到沈景黎这么说,陈嫂子也不好多管,毕竟这是别人家的家务事,于是又说起管理铺子的事情。

  经过一下午的商谈,陈嫂子夫妻终于答应替沈景黎管理铺子,解决了这个事情,沈景黎松了口气,就开始着手准备行囊。

  一个月后,穆琛一家人正式启程前往西北,跟着他们起来的仆人有金嬷嬷、李琦、年华、大吉大利、常来、胡厨娘一家,还有沈月儿。

  金玉因为有婚约,不久后就要成亲,所以选择留在京城,而穆瑾则说要独当面,不靠穆琛的帮忙,参加科举考试,从而进入朝堂,所以也留在京城。

  “你真的要跟我们去西北?”沈景黎看着坐在一旁做针线活的沈月儿,他实在没想到,沈月儿居然会放弃京城的一切,跟他们一起去西北。

  “都到这个时候了,四哥你怎么还说这种话?”沈月儿扬起手中的绣帕,看到上面走形的图样,沮丧地叹气,她真的没有刺绣的天赋,那么好看的图样,经她的手绣出来,居然变得这么难看。

  没办法静下心继续刺绣,沈月儿就将绣坏的绣布扔回篮子里,拿出个布偶来缝,刺绣她做不来,缝布偶还是不成问题的。

  “那你的烤鸭店怎么办?”

  “让宁馨帮忙打理。”沈月儿端起泡好的茶来喝,“我打算在西北也开一家烤鸭店,西北肯定没有烤鸭这道菜,说不定会很好卖。”

  沈景黎见她信心满满地规划未来,明白她是真的想跟他们去西北,也没多说什么,不过,常来居然跟着一起来,还是挺出乎他的意料的,他还以为……嘴角微微扬起,沈景黎掀开帘子,欣赏外面飞速而过的风景。

  一个半月之后,他们到达了雁门关。

  “这就是雁门关?”难以置信和嫌弃的语气。

  “是的,雁门关的平沙城。”无比骄傲的神情。

  “这么荒芜?”不会吧!这是座城,怎么安静得像一座废墟?灰白的石墙抹上掺了糯米水的石灰,垒垒石块十分壮观,还有几块石块突出墙面,被投石器投出的石弹撞出的凹洞有用粗糙手法修补过的痕迹,眼望去便能瞧见令人鼻子一酸。

  不是说打仗很好赚钱吗?怎么这座城修建得跟难民营一样,是真的穷,还是吝啬?省银子省到这种地步,一件体面的衣服是做人的门面,城墙亦然,起码弄得好看点,让过往的商旅看得赏心悦目,认为这座城还有希望,并不颓败。

  啊,这里估计没什么商旅经过,看看他们走了大半个月的那条不成路的路就知道,有一条这么难走的路,谁愿意来啊?要想富先修路,路好走,才能吸引远方的商旅,才能带来商业的繁荣。

  不过意外的是,里面的大比这座城要有生气多了,明明常年面对战争,却有颗热情地心,对生活有着无比的激情,只不过人太少了,就算有精神,也没办法让整座城热闹起来。

  “这里的百姓很热情,有黄沙万里的雄壮。”

  “是啊,黄沙拌饭,吃在嘴里满口沙,你的牙口这么好,估计就是在这里练成的吧?”沈景黎满是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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