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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警狂妃:通缉嗜血暴君_桃桃凶猛【完结】(230)

  “没什么啦,就是觉得你是头笨牛!”

  “哦?那你想做被笨牛耕的田?”

  CJ的我啊,过了很久才意识到这话中的YD意味!

  雷……

  我怒极:“给本城主恶——灵——退——散……”

  “偏不退。”他不由分说地跟我挤在狭窄的小空间内,“老婆,老公很累,一回去就有好多事儿要处理,头都痛了,你让我在这儿轻松一下好不好?”

  我心中一阵心疼,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

  他的头发不像一般男生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干净,清爽,还带着一点点水果的清香,很柔软。

  他伏在我的膝头上,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就好似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依靠着他喜欢的少女,在星空下,畅想未来,慢慢地沉入梦乡。

  看着他安静的睡颜,我觉得心里很安全。

  不论将来还会发生什么,不论还有多少的困难,只要我和他在一起……

  人生,就不再寂寞如雪。

  迷迷糊糊地,我也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虽然腰酸背痛腿抽筋,但心情却是很好的。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到自己被轻轻地放下,然后柔软的嘴唇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滑过。

  我想睁开眼睛来看看他,却实在太累了,一翻身,又进入梦乡。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

  我打着哈欠,掀开马车的帘子,看见蓝天一碧如洗。

  车夫带着些暧昧的眼神看着我:“城主大人,醒了?”

  我那是什么等级的八卦女,一下就看出这车夫早就八卦出了我和皇上同志的JQ.

  哼,八卦去吧,我勇敢地挺了挺胸,绽放出一个灿烂无比的笑容,让八卦来得更猛烈些吧!

  车夫讪讪地低下头。

  我伸个懒腰,心想论起八卦来,这车夫比我家老鱿鱼差远了。

  下意识地看了看远处的车队。

  这一看却发现我们这辆车和后面几辆车一起,已经隔着烈君绝前面的大部队颇有一段距离了。

  我心里有些不爽,抬眉问车夫:“我们怎么掉到这么后面了?”

  车夫挠了挠头:“因为小的看见大人还在睡觉,怕赶车赶得太急……吵了大人的好梦……”

  我摊摊手:“那还能追上去么?”

  车夫道:“不能了,因为刚才前面传来消息说,这一块的地势比较松软,如果车队走得太近会说不定踩到地下的暗河,会塌陷的,我们现在每辆车之中都隔了二十尺的距离。”

  我无奈地道:“那我们这是倒数第几辆了?”

  车夫看了看后面:“总共三十五辆车,我们这是倒数第三辆,后面两辆车都是运送水和食物的。”

  NND,老娘是装人的最后一辆了!

  我又问:“那皇上的车呢?”

  车夫想了想:“应该是第三辆吧。”

  我怒了!

  他坐着黄金位置,我却被发配到这样的屁股后面!

  NND,我就差他这么多啊!

  这就好像他在北京天安门广场敖近有一套别墅,我却只能在大西北乡下有个茅棚!

  沙漠旁边的金色虽然很壮观,但是看久了也就那么回事。

  当沙漠的金黄,天空的蔚蓝,沙丘的奇诡形状都看烦了之后,我打起了哈欠。

  为了驱散困意,我仔细地又在肚子里面思索了一遍我的计划。

  我的内衣和饰品已经在大多数地区打开了销路,新颖的款式和相对低廉的价格收到少女们的广泛欢迎,但是我的产品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材质问题。

  在古代,门户之别很严重,真正的大门大户,都是要用黄金、琥珀、珍珠,或者上好的翡翠来做饰品,这样带出去彰显档次,在家里放着也保值。

  而我的饰品虽然样式美观,然而毕竟不是什么贵重金属做的,有些大户小姐或者青楼名妓虽然喜欢,却觉得有些掉价,不愿意出手购买。

  我现在最大的问题呢,就是要找出一个代言人来,作出广告效应,让这些自恃档次很高的女人们知道我的饰品虽然质地并不是什么贵重的金银珠宝,可是设计感才是最重要的!

  就好像现代的什么ZARA啊,H&M啊,你以为它们的质量又有多好呢?

  不就是一块布?

  还会掉线?

  就算是LV,它也不是真皮!

  就算是真皮也没他贵啊,一个箱子两万块!

  不就是被广告和所谓”名流“炒起来的?

  哼,我总有一天让你们这些古代人知道,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死板的什么玉啊,金子啊,等等石头,不就是稀缺资源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些神马,都是浮云,浮云啊,浮云————

  在一个有挑战性的社会中,只有设计!智力!才是不可或缺,且不能复制的东西才是真正先进,领先潮流,永远居于不败之地的!

  哼!

  我一定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代言人来宣传我的产品,只要这个代言人够时尚,够潮流且有档次,那么我的产品也一定会被带起来的!

  就好像动感地带和周董这对无敌组合一样!

  在决定去京城之前,我已经思考出了三个人选。

  第一个,是最近在京城的青楼中大红的一名花魁,她的名字也很有特点,叫做金铃铛。

  据说这位金铃铛的手腕和足腕上都套上了纯金打造的铃铛,只要她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些铃铛都会发出悦耳的鸣声,令人心醉。

  再加上她柔软纤细的腰肢,秋水明眸,菱角红唇,据说还可以在人的掌心上跳舞,而且最玄乎的传闻,是她还有外国皇室血统,是名外室公主!

  这些噱头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什么在人的手掌上跳舞啊,在我们那个时空啊,汉朝的赵飞燕早就玩烂了,什么外国皇室血统啊,谁知道她什么血统,古代也没有检验DNA技术,大家还不是胡编乱造?

  我知道但凡男人都有个心理,若是玩的女人档次比较高贵,神马落难公主啊,神马破产的千金大小姐啊,那就会觉得自己的档次也高了,牛B了,风雅了!

  这就和明星的穿去参加晚宴的二手衣不管有多烂,说不定还有汗臭味和不知道神马香水脂粉味,但是那些粉丝们和钱多没事做的大款们就喜欢买啊!谁叫那是曾经明星穿过的,而且穿去接受闪光灯照射的东西呢?

  谁叫那是曾经明星穿过的,而且穿去接受闪光灯照射的东西呢?

  那对这件衣服而言,可真是鸡犬升天啊!

  所以呢,虽然我对金铃铛小姐的炒作手段觉得也就那么回事,但是这儿毕竟是古代,不是我那个时代,男人们,特别是那些达官贵人们都很吃这一套。

  导致的结果是,金铃铛小姐红了。

  她红到什么程度呢?

  红到所有传说她吃过饭的,洗过脚的,梳过头的地方全都生意红火,宾客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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