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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绝色[快穿]_淮色【完结】(165)

  最后那个眼神更是含了诸多情绪,痛苦,纠结,遗憾……就连他这样**淡薄的人都能看出隐藏在其中的炽热,明显是硬生生将萌芽的情感扼杀在了摇篮里。

  察觉到对方走神,顾安爵手下的力度不由重了几分,“在想什么?”等两人对视才解释道,“放心吧,我对岑雪没有丝毫兴趣,完全是因为一个故人的愿望。”

  这话倒也没说错,阑寻的确是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变成初始数据源中微不足道的几个代码,再没有前世记忆,甚至只能作为补丁来修补位面漏洞。

  沈卿离还是不说话,抿着唇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眼底却带了些委屈意味,就像等人拿糖去哄的别扭小孩。

  顾安爵又贴近了几分,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声线暧昧,热气擦着他耳畔拂过,“我的诚意难道还不够吗?眼里心里可都只有你一个人。”

  顿了顿又道,“如果真要算起来,还是我比较吃亏,你从来没……”

  后面的话音戛然而止,只因为沈卿离已经捧住了他脸颊,睫毛微颤,瞳孔里轻易地映出一抹红色,声音轻而坚定,像是现代的婚礼证词。

  “阑寻,我心悦你。”

  作者有话要说:  顾安爵嘴角的弧度慢慢拉开,眼里露出不加掩饰的愉悦情绪,仰头在他冰白的唇上轻舔了几下,然后撬开贝齿,含糊的声音从两人相接的唇舌间溢出,“我的荣幸。”

  ·

  他其实并不太喜欢停留古代位面,说话文绉绉的,还有各种条条款款束缚着,这会却意外地觉得沈卿离的告白十分动听,比起现代的“我喜欢你”“我爱你”还要真实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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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的几百字当赠品了,么么哒#

  #有种想飙车的冲动,快抑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不要急,这个世界真的快完了,不骗你#

  ☆、第103章 古代湖文23

  顾安爵早料到女主没那么容易被打倒,果然,没过多久,珍馐阁就陆续推出了几道新菜式,甚至还有免费试吃和甜点赠送。

  岑雪原本是想做水果刨冰,但这会已经入秋,天气转凉,显然不适合吃冰的,只能换成紫薯山药卷,奶油蛋糕之类的。

  比起现代来肯定有些差别,但大体的味道还是在那,何况卖相看起来也精致小巧,当下就吸引了不少千金来尝鲜。

  至于男人,则是被另一种名叫茅台的新酒吸引来的,喝过后都对此赞不绝口,称之辛辣可口,后劲霸道,京城里也逐渐有了句传言,说的是“今生不饮茅台枉为男儿”。

  岑雪也算好运,她之前追的某篇穿越文里,女主就是靠着改造祖传的酿酒秘方赚了第一桶金,到后来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

  作者恰好是个考剧党,加上又学的鉴酒专业,不止综合现代各类名酒,还详细写明了酿造方式和选材,就连用量和温度都一目了然。

  对于这么个生利的法子,岑雪自然很感兴趣,花了好几天时间去研究,在网上阅读资料,又翻了许多书,还自己亲自试验过。

  虽然比不上现代酒厂,但综合了冷晔以前在边关偶然得来的一款酿酒秘方,味道十分特别,又不失余味,唬弄唬弄古人也足够了。

  加上之前的食物中毒事件也揪出了幕后凶手,并非是因为材料不新鲜造成的,而是有人故意往做底料的大骨汤里掺了巴豆粉。

  是个叫李二顺,小名顺子的青年,身材高瘦,跟个竹竿儿一样,长了张尖嘴猴腮的脸,滴溜溜转动的小圆眼睛,一看就是个不安分的,但架不住人嘴甜会说话,很吃得开。

  说起来,他其实算是酒楼主事李有成的远房侄子,放在现代就是走后门进来的,平时负责在厨房里打打下手,不止喜欢偷懒耍滑,还嗜赌成性,欠了一屁股的债。

  后来被聚宝楼老板花重金收买,他心里想着不过是点巴豆粉,顶多拉拉肚子,反正也死不了人,趁着掌勺师父内急去茅房,自告奋勇要替他看火,偷偷把药粉倒了进去。

  李二顺心里还是有些提心吊胆,等听到大厅里的动静,知道出了事,后果貌似还挺严重,自然更加不敢说出实情,况且他也的确拿了钱,有把柄被别人握在手里。

  被抓出来时,李二顺还扒着李有成裤腿不肯放,哭得眼泪鼻涕糊了满脸,一口一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饶了我这一次吧,就差把头往地上磕了。

  岑雪虽然觉得他这模样有点可怜,但她在现代已经当了好多年的部门主管,一贯奉行铁血政策,加上心里又憋了股无名火,自然毫不留情地让人把李二顺送去了官府。

  等这些事情处理好后,珍馐阁的生意又慢慢恢复了。

  虽然依旧有些闲言碎语流出,认为她一个女子不应该这般抛头露面,但也只敢在背后嚼嚼舌根,毕竟上个当着岑雪面说她坏话的人已经被冷晔狠狠教训了一番。

  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令包括五公主云萝在内的一干京中贵女都咬碎了银牙,气得恨不得直接抓花岑雪那张脸,换了谁也不能忍啊。

  自己痴心恋慕那么多年的心上人,竟然就这么白白便宜了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女人。

  尤其岑雪的名声还不怎么好,之前跟岑嫣然闹得风风火火的,今天这个掉湖,明天那个被马蜂蛰,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暧昧不清,水性杨花不说,现在还开起酒楼来了,简直是伤风败俗。

  但架不住冷晔喜欢啊,简直把她当心肝宝贝一样捧在手心,两人跟连体婴似的,去哪都是成双成对地出现,令人又羡慕又嫉妒。

  女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岑雪也不例外,这么个有权有势,身材好,颜又赞的大帅哥对自己痴心不二,就算表面上再淡定,内心也是沸腾如滚水的。

  岑雪虽然总说不需要冷晔时刻陪着自己,去忙自己的事就好,心里其实还是很乐意享受旁人灼热的视线。

  尤其冷晔的众多爱慕者中还有个老熟人云萝公主,两人早在群芳宴上就结了仇,互相都看不惯,见了面不吵起来都算好的。

  对于敌人,而且还是情敌来说,还有什么比把她喜欢的男人抢到手更有成就感,有云萝公主在旁边虎视眈眈,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岑雪自然更乐得和冷晔腻在一起。

  但她骨子里又是个女强人,加上在现代待惯了,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没有半点顾忌,风格十分大胆潇洒,对比起京城其他的大家闺秀来,岑雪身上反而有种别样的人格魅力。

  冷晔是在军队里长大的,平时也都是和些五大三粗的糙汉子待在一起,虽然可以为了岑雪化作绕指柔,但其实还是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占有欲也强,觉得岑雪既然已经和他在一起了,就不应该和别的男人有过分亲密的接触。

  两人为此争吵过几次,岑雪心里也越发不耐烦,认为冷晔管得太宽,两人还没成亲占有欲就已经这么强,以后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实在不适合做老公。

  但她又舍不得将这么个优良资源拱手让人,光想想都能猜到,自己如果真和冷晔闹掰了,恐怕还是高兴的人居多,尤其是云萝公主,肯定脸上都得笑开了花,恐怕还会冷言讽刺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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