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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绝色[快穿]_淮色【完结】(87)

  作者有话要说:  腊鸡jj,昨天锁了我一天,审审审,哪那么多网审啊q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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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然汐,粽子,小爱,朝生宝宝,可爱的大板牙,岁月的地雷~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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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宝宝在晋江的第一个生日,虽然又老了一岁。据说生日有作者不更文就浪去了,看我多勤劳hhhh

  ☆、第59章 现代娱乐圈文05

  “叮。”金属质地的电梯门缓缓打开。

  “老板,那几个人已经处理好了。”冷硬又恭敬的语调,然而话里的内容却令人不寒而栗。

  尤其另一道略显低沉的男声还平淡地回了句,“把尾巴扫干净,别留痕迹。”

  顾安爵心里顿时生起种不详的预感,自己似乎摊上事了。

  等看清楚外面站着的人,明显的黑社会阵势,把光线都挡完了。

  最尴尬的,莫过于这趟电梯里恰好只有他一个人。

  被几个壮汉以保护姿态围在中间的是个戴了墨镜却还是能看清大致轮廓的俊美男人,高大挺拔,宽肩窄臀,包裹在衣料下的身躯极具爆发力和力量美。

  大概二十七八,成熟又有韵味,不过分年轻也不老,身上有股浓郁的男性荷尔蒙,加之气场强大,正好是女人们最爱的那款。

  发丝整整齐齐梳在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似乎有外国血统,架着墨镜的鼻梁意外地高挺,薄唇微抿,嘴角弧度带着上位者特有的高傲。

  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能感知到各种情绪,可惜这会看不见。

  顾安爵只能感觉到对方的视线肆无忌惮落在自己身上,带着些灼热,可惜还没等他开口,那人就已经恢复了最开始的冷淡姿态,面无表情地从他身侧经过,那群面目狰狞的手下也鱼贯而入。

  啧,排场还真大,盯着慢慢上升的数字,顾安爵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

  银灰色定制西装,严重洁癖,强大气场,冷漠性格,他现在已经完全想起来那位的身份了。

  也姓陆,叫陆时琛,恰好是主角攻的小叔,说是小叔,但其实只大了陆岑四岁,偏偏辈分在那,两人之间血缘关系也挺微薄,算是隔了八万公里的表亲。

  如果说陆岑是标准的钻石王老五,那么陆时琛可以称作所有男女梦寐以求的另一半,身材长相都无可挑剔,还有着许多人奋斗上几辈子也换不来的完美身家。

  娱乐圈里多少人成天盼着被他潜,可惜那位就跟天生缺少感情那根弦似的,始终奉行着独身主义,身边除了助理保镖都看不见生面孔,真是有够禁欲的。

  酒店顶层的豪华套房内。

  窗帘已经拉开了,正午的阳光从玻璃透过,落在地板上,折射出斑驳光点。

  陆时琛交叠起双腿坐在白色真皮沙发上,黑色的西装裤也因此起了些许褶皱,又很快被他抚平。

  他已经摘下了墨镜,露出深邃五官,斜飞入鬓的剑眉这会正微皱着,一双极其幽深的丹凤眼,眸光冷戾,透出难以忽视的猖狂气息。

  之前汇报工作的大高个儿见自家boss一脸阴沉,讨好地开口,“老板,要不要我去把那小子……”

  “不用。”陆时琛没等他说完便已经把话截断了,甚至对话里的内容还有些莫名不爽,语气也瞬间冷了几分,“以后做事多用用脑子,别成天喊打喊杀的,我们又不是黑社会。”

  突然被老板教训外加灌心灵鸡汤的小弟这下彻底愣住了,陆时琛也没理他,转头吩咐起站在旁边满脸镇定之色的助理,“你去查查刚才那个人的资料,尽快给我送过来。”

  “啊?”孟文朗看着冷静,其实也懵逼了,不是说好不找人麻烦吗?他可不想被亲生女儿嫌弃。

  那丫头最近跟疯了一样迷恋上T.O.C,张口闭口就是我家修修,对他这个老爹都没夸过半句。

  如果换了以往,陆时琛肯定是没耐心纠结同一个问题的,毕竟他素来追求效率。

  但这会他却提高音量重复了一遍,垂眸想了想,又补充道,“记住,我要的是他从小到大的资料,一丝一毫也别漏。”

  老板今天好像画风有点不对啊,怎么突然就对见过一面的人这么上心了?还暗戳戳查人资料。

  “是,老板。”孟文朗保持着一张淡定脸应了,心里则暗自嘀咕,女儿啊,你可千万别怪我,要怪就怪你偶像长得太好看了,招狼。

  等保镖都退了出去,孟文朗才带上门,室内静悄悄的,只剩下陆时琛一个人。

  “你到底是谁?”喃喃的语调很快消散在空气里,陆时琛抬手按住胸口处,这会,那颗以往从未有过悸动的心脏,正疯狂跳动着。

  而酒店大厅,顾安爵才走到玻璃旋转门,就看见了不远处朝他招手的叶容臻。

  “修,这里。”声音不大不小,但却很清晰地传到了耳边。

  叶容臻向来是走清爽美少年路线的,这次也不例外,打扮得十分休闲,涂鸦T恤加牛仔裤,外面套了件中长款的浅色外套,拉链只拉到三分之一。

  “怎么这么慢?”金焕也已经到了,靠车门站着,见顾安爵走到跟前才开口,这话乍一听像是责备,可还没等顾安爵张口,他又道,“别随便拿自己嗓子开玩笑,你可是主唱。”

  被金焕这么一提醒,叶容臻的神色顿时变了,显然心里不是滋味,却还是站到两人中间,笑着打圆场,“阿修就是心情不好喝点酒解闷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现在不还好好的吗?焕,你也别这么严肃啦。”

  金焕是几个人里最高的,比叶容臻足足高出一个头,胳膊上隐约隆起的肌肉让他看起来霸道又强势,连眉宇间都透着股桀骜。

  他穿着黑色背心搭配破洞牛仔裤,外面是件短款的夹克,腰间还挂有链条,一走动就叮叮当当地响。

  本来就是韩风潮流打扮,加上又画了眼线,浑身上下都带着不羁的味道,顿时散发出满满的荷尔蒙气息。

  顾安爵有些意外地看了金焕一眼,虽然这家伙说话的口气有些不客气,但却含着关心意味,于是点头道,“我知道了,谢谢。”

  该怎么说呢?宜修的声音实在好听过头,就像夏日微醺的风,清清浅浅,但又十分醉人。

  这回不止叶容臻,连金焕都有些惊讶了,宜修性格一贯冷淡,跟他说话很难有回应的时候,刚开始还以为是故作高傲,后来才发现人家只不过是不擅言辞,话少而已。

  叶容臻能和他成为朋友,也是拼死拼活磨了好几个月,简直比对女朋友还要照顾,各种关心,各种体贴,还时不时秀秀厨艺。

  等全员上车坐好后,因为没人开口,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本来以往还有唐景耀陪着,不过他这会去谈代言了,跟在几人身边的是个女助理,三十来岁的姐姐,性格严谨,做事也很认真。

  叶容臻犹豫半晌,还是决定打破僵局,自然挑了往日和他最亲近的人,“修,你新歌准备得怎么样了?”

  不像别的团主打颜值或者声线,T.O.C里个个都是很有才华的,就连叶容臻被选进去也是因为曾经写了首特别优秀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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