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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才是真绝色[快穿]_淮色【完结】(94)

  陆时琛也看见了叶容臻的动作,皱了皱眉,心下对他更加不喜,等视线移到顾安爵身上,冷硬的眉眼瞬间柔化了。

  “他的确是我队友。”顾安爵点头,不咸不淡地替叶容臻证实了一句,然后勾唇笑道,“既然说是请我吃饭,那带个朋友来应该不算过分吧?陆总。”

  最后那称呼带着戏谑意味,嘴角的笑也有些讽刺,很容易便能看出来,说话的人心情并不怎么好。

  实在是某人的视线太过灼热,就好像把自己当作猎物一样,眼里更是带着势在必得的**和野心。

  在酒店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好歹还有墨镜作遮挡,这会倒变得肆无忌惮起来,几乎把自己浑身上下都看了个遍,就差直接上手摸了。

  顾安爵虽然奇迹般地不讨厌这种感觉,甚至面对陆时琛也有种微妙的熟悉感,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爽,毕竟他可一直都是扮演着hunter的角色。

  猎人和猎物,虽然只相差一个字,地位上却是天壤之别,一个享受着追逐和捕猎的乐趣,另一个呢,为了生存不得不狼狈逃窜。

  原主生了双漂亮的眼睛,有点类似桃花眼,但眼角朝外延伸的弧度却更大了些。

  这会微微眯起,被灯光映得泛起一层蓝色涟漪,配合那头扯眼的银发,顿时生出种莫名的惊艳感。

  陆时琛一时竟看得有些失神,根本都没听清顾安爵说的什么,他就已经愣愣摇头,回了个“不介意”。

  孟文朗也出现了片刻的晕眩,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原来娱乐圈还真存在靠脸吃饭的艺人。

  这样看来,女儿眼光还算不错,至少没迷上那些眼线画得跟鬼一样,满嘴baby亲爱的,成天绯闻不断的摇滚男。

  “我记得你喜欢清淡些的菜式,这里的盐焗扇贝和玉米浓汤都做得很不错,尝尝看喜不喜欢。”陆时琛等对方在他旁边坐下来,才夹了一筷子菜到碗里,又推到顾安爵面前。

  见他不动,赶紧补充道,“放心,筷子是干净的,没用过,而且我交代过厨师,这些菜里面都没加芝麻和花椒的。”

  还真是有心,竟然知道自己不吃花椒,恐怕事先做了不少功课吧。

  网络上宜修的资料只提到他对芝麻过敏,不喜欢过分辛辣的食材,也只有遗留了原主记忆的顾安爵才知道,这具身体其实脆弱得很,小毛病也多。

  不是刻意挑剔,而是他根本没法碰那些东西,轻则起一身红疹,严重些直接就休克晕厥了。

  不过,自己和他有这么熟吗?这种宠溺的语气是要闹哪样?顾安爵说了声谢谢,却并没有动筷的打算。

  陆时琛也不在意他明显拒绝的行为,反而又拿了个小碗,认真地盛起汤来。

  海鲜汤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端上来不久。

  上面浮着紫菜和虾仁,还撒了几颗葱花,虽然用料简单,卖相却十分好看,味道也很香。

  陆时琛本来低着头,感觉有视线落在他身上,抬头便正好对上了顾安爵的眼睛,愣了愣,然后认真解释道,“你胃不好,先喝点热汤暖暖,然后再吃菜。”

  一本正经的语气,配合那张绷得死紧的俊脸,顿时直戳人心窝,有种莫名的反差萌。

  在陆时琛万分期待的注视下,顾安爵竟然忍不住就着他手里的勺子含了口到嘴里,等咽下去之后吐出一句“还不错”。

  这话一出,陆时琛原本揪紧的心脏顿时放松了不少,嘴角僵硬的弧度也慢慢变得柔和。

  那头,像是被完全分隔在另一个世界的叶容臻已经恨得牙痒痒,手上用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盆君子兰早被他掐得奄奄一息。

  指缝间不断滴落绿色的粘稠汁液,又慢慢渗入到泥土里。

  另一只手还在窗框处留下了几个清晰的指痕,深得入木三分,清晰暴露出那只手的主人此刻内心极度怨愤不平的情绪。

  御膳坊内部是仿中国古代建筑,不管门窗还是桌椅,甚至连楼梯横梁都采用了完全的木质结构,不止没有污染,还带着股好闻的纯天然味道。

  但有利自然也有弊,上乘木料,质地柔软,稍微用力便会留下印记,更不要说像叶容臻这样刻意拿它来发泄。

  他这会也的确需要找点东西好好发泄下心内浓郁到几乎快溢出来的嫉妒。

  这种发展趋势,根本就跟自己预料的完全相,明明宜修那蠢货都说了这么不客气的话,就算有几分兴趣肯定也淡了,不识趣的宠物养来也没用,不是吗?

  自己明明看着陆时琛眼神变冷,脸色也僵硬了许多,还以为是要朝宜修发火,这样一来,自己就能劝劝架,充当下和事佬。

  男人嘛,总归还是喜欢善解人意,能让自己省心的,宜修那样的带刺玫瑰,也就适合拿来看看,单纯欣赏下也就够了。

  毕竟陆岑就是这样说的,当然,除去他自己喜欢听话些的情人,也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原因在里面。

  但叶容臻却没想那么多,他始终觉得既然陆时琛跟陆岑是亲戚,有着同样的遗传基因,欣赏水平肯定也差不多。

  同样是抱大腿,肯定得选根粗壮些的金大腿,陆岑的身家虽然也挺厚,但比起陆时琛来却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叶容臻跟陆岑相处了近两个月,不说熟悉到骨子里,但多少还是清楚一些对方的情况,比如陆时琛这个让他又恨又怕的小叔。

  白手起家,只用短短三年便创立了SA这么个国际公司,甚至背后还有些不知名的势力。

  是个深不可测的厉害人物,可惜性格也冷漠到了极点,不易,应该说没法接近,打亲情牌拉关系之类的做法对他根本没有丝毫用处。

  叶容臻自然动心了,比较起陆岑这样的风流公子,感情史跟张白纸一样干净的陆时琛显然更有魅力。

  就像之前自我介绍里说的,他其实见过陆时琛,甚至后面也瞒着陆岑偷偷去公司想找陆时琛刷刷好感度。

  可惜SA安保措施做得好,他才到门口就被拦下了,别说见到陆时琛,差点被直接轰出去,尴尬得要死,幸好那会T.O.C已经出道了,怕被人认出来,出门都是戴着墨镜围巾的。

  本来吧,丢了那么一次脸,叶容臻野心也淡了些,觉得自己hold不住陆时琛那种类型,干脆安安分分刷陆岑的好感。

  反正电视上不也常演吗?花花公子看起来风流多情,其实只是因为没遇上对的人罢了。

  陆岑俊美多金,既会玩浪漫,又出手阔绰,以及床上的深入交流,的确让叶容臻对他萌生了不少好感。

  现代娱乐圈文10

  两人最开始互相之间其实并没有多少真情,一个是觉得养了只听话的宠物,顶多是兴趣浓些,另一个则纯粹怀着利用的心思。

  到后面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才逐渐演变为不可割舍的炽热爱意,陆岑才从风流总裁变成忠犬,而叶容臻也多了人/妻的属性。

  这会,陆时琛突然让助理请宜修共进晚餐,就好像重演当初发生在blue餐厅的事。

  叶容臻自然而然又动了歪心思,甚至想借着这次机会再往上爬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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