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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老公养成记_大果糖【完结】(21)

  高中的时候,苏小灿沉迷于小说有一两年,都快耽搁了高考,好在她的底子打的比较结实,才勉强爬上二本的分数线。

  苏小灿本人就是校门口几家这样书店的常客,里面有些什么书,她一清二楚,还几乎要把这些书店的书都给翻过了。当然,小女生比较喜欢的都是言情小说,特别是台岛那边的小“黄”书,手掌大,一二百页,看得那叫一个爱不释手,琼阿姨、席阿姨的小说更是一本都没有拉下。

  苏小灿这边还在怀念着曾经荒唐的时光,犹豫着要不要也过了马路,去制造一个偶遇,说不定就能因此说上话了。说起来,她也算是一个小说迷,看得书很杂,只要好看,她什么类型都不挑,怎么也比现在的崔以沫强一些。

  就见,崔以沫已经和他的朋友们都出来了,只见崔以沫往自己的书包里塞着书,一行人又有说有笑地往前走去。

  苏小灿咬咬牙,干脆把车子推上了路边的台阶上,借着路边树木的遮掩,慢慢地在街道这边跟着。

  没一会儿,崔以沫一行人就拐进了路中间的一条巷子里。

  苏小灿急急忙忙骑上自行车,从前面路中间的栏杆口拐到他们走进的巷子处。

  巷子入口并不深,十来米的距离就是一个大拐弯。旧城就是这般不好,一条笔直的路都没有,房子都是挤着空间修建而成,巷子里的路也是只是两米见宽,能过人即可。

  苏小灿骑着车子拐了两个小弯,就听到了崔以沫他们的声音,赶忙下了车子,把车子放到墙角,探头探脑地在前面的拐弯处往那边看。

  崔以沫一行人已经相拥着进了一个店铺,她只来得及捕捉到崔以沫胖胖的身影消失在店门处。

  苏小灿抬头去看店名,喔靠!

  苏小灿只想骂人了,崔以沫竟然去的是游戏厅!!!

  她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被直接给毁了!

  记忆中,永远穿着军装笔直挺拔、充满着军人特有的正直阳刚之气的崔以沫,初中的时候,竟然又是看被老师定为歪门邪道的武侠小说,又是进游戏厅玩游戏。

  mD,他这才刚上初中一个月哎!

  在她不了解的崔以沫的初中三年,还不知道去过这些地方多少次。她明明记得崔以沫以前跟她说过,他幼儿园小学都一直在村里读书,初中才搬到舅舅家的。

  她看崔以沫一行人的行事,明显的轻车熟路,租一本小说只要两三分钟,巷子里这么深的游戏厅都能被他们找到,……

  她都不敢想象,披着憨气外表的那个崔以沫既然有这么叛逆的时候。

  相比之下,苏小灿觉得自己的前生加今世都太纯洁了。

  不行,她得回家好好地去消化消化这个消息,她对崔以沫还真的是了解太少了。

  如果初见崔以沫时因他的一胖毁所有,让她对他的样貌产生了丝丝的动摇,此刻,因他私底下的所作所为,让她对他的信任碎成了渣渣。

  ☆、第二十四章 余热

  周六上午上学的时候,苏小灿还没有从昨天的震惊中回过神,没有想好该怎么办。同时,有了淡淡的忧伤,她心目中那个阳光帅气的兵哥哥真的能从现在这样一个有些歪了的小树苗长大挺拔嘛?

  是不是她重生在了另外一个空间的苏小灿身上呀?根本就不是自己小时候呀?

  呜呜,她的任务好艰巨,人生好灰暗呀!

  又是周末了。

  这周,苏小兰放秋季了,村里也开始忙活着收秋了。

  苏小兰一大早就带了顶大草帽去她班主任家去帮忙拾玉米去了,她新分的班主任是苏家村人,村里有地,班上的孩子们就跟着都去帮忙了。

  说起来,苏小灿就比较好运了。小学五年,换了四个班主任,一二年级时小,老师也不好叫孩子们去帮忙。等她到了三年级,连着两个班主任都是外村的人,又不用去帮忙。

  之前在村里的初中读书,还在想着这次班主任是村里的人了,一定会叫着帮忙。谁知道,转眼,她跑到城里去读书了,城里连个秋季都没有,更谈不上去地里帮忙收秋了。

  苏小灿姐妹两在家那都是被惯着长大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从来都不让她们帮着干活,她们也就是被老师蹉跎着打打下手。郑淑贤和苏建国从小都是老大,早就习惯了干活,照顾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现在成了家,对自己的孩子当然只会照顾的更好。

  他们家里收秋的时候,现在因为有砖厂,工人多,不要一天就收完粮食了。

  他们家定在下周二才要收秋,现在都还忙着上工,都没有顾上这些。

  这不,家里就又剩了苏小灿一个人在家。

  身体里装着成人灵魂的苏小灿顿时觉得无聊极了,学业没什么负担,倒是感觉到不少生活的压力。就比如吧,花钱很不自在,得伸手跟父母要,还得报备一下出处,郑淑贤才会四舍五入地给点零花钱。

  现在,苏小灿的口袋里就是有不到两块钱,果然是干净的透彻,一二十年后,这两块钱掉在地上,都不一定有人稀罕地去捡起来了。苏小兰现在还高高兴兴唱着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试问一下二十一世纪的一零后们,见过一分钱长什么样子吗?给小孩子们五块钱零花钱,都要被撇撇嘴,说什么都买不上。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现在现在的两块钱购买力还是挺大的,就从市五中校门口几年如一日地一毛钱煮一袋方便面,就知道怎么耐用了。

  可是,重生之前,她一个月还拿着两三千的工资,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大手大脚地逍遥着,转眼,自己就变得兜里空空,就不大习惯了。

  要不,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吧!她的梦中情人已经这样子了,她只能在日后漫长的岁月中去发挥自己的余热,慢慢去改造他的人生。

  在这之前,自己倒是可以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变得更有话语权,让他人更信服一点,自己也过得更舒服一点。

  决定了,就去市里转悠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自己发挥余热的地方?!

  想到,就做到。

  苏小灿给家里留了一张纸条,交代了一声,压在厨房的火炕边,迎着艳阳高照的大太阳,就出了门。

  元古市里还没有前世那么繁华,街上的人稀稀拉拉,大概这个时候只有鼓楼街有些人气了。难怪,她前世读大学的时候在回家的火车上碰到晋州市的人聊着元古市,说:谁不知道元古市就是一条街,——鼓楼路。

  那个时候,她还不服气想辩两句,只是,人家说的是大实话,她实在是找不到辩解的理由。

  苏小灿又不是要买东西,就没有去鼓楼街,而是顺着后世满满繁华起来的梧桐路边走边看。

  元古市虽然城市的规划是慢慢地往东发展,十来年后也是修建了不少的小区和商贸中心,但元古市几十年,甚至是几千年发展的历史习惯,都偏重于西城,至少在她重生之前,最繁华的地段还是落在了西城,顶多是分散在了元古河两岸。

  这次,她一个人来逛,就任由了她的侧重点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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