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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_江小夜爱吃糖【完结+番外】(156)

  他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这的确是孟寒凌的心结。

  但是,孟寒凌没反应,他也不好贸然继续下去,毕竟是结,若是说的多了,真的触及了他的逆鳞,那就得不偿失了。

  若说钦君一开始还是拿孟寒凌当储备粮,那他现在简直就是要无语对苍天。如果他还能有重新选择一次的机会,他是宁可呆在自己那重伤的身体里面,也好过撞上孟寒凌这个魔星。

  钦君感觉自己真是一辈子都没有那么怂过,但是现在情势所逼,却是不得不怂。

  也罢……钦君心中暗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就不信,他纵横修真界这么多年,会真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压的没有翻身的机会。就凭孟寒凌现在这样不稳定的精神状态,走火入魔是很容易的,只要等他走火入魔,便是他霸占这一具身体的好时机!

  孟寒凌在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忽然笑了。

  他收起了身上的那一股杀气,转而赞许的看着钦君,仿佛若无其事的拍了拍自己的袖子,说道:“因为是弱者,所以可以被讨厌,因为是弱者,所以可以被无视,因为是弱者,所以可以被欺侮。这句话说得,真是太好了。”

  钦君心中一惊,他为什么忽然后悔自己刚刚说的话了呢?

  孟寒凌道:“你认识孙河,是吧?他逃了,你想杀他吗?”

  钦君一瞬间有些心虚,却还是强自镇定,说道:“想。”

  孟寒凌点点头,说:“正巧,他喜欢林贤。哦,不对,或许不能算喜欢,这仅仅只是欲望而已。但是不管怎么说,原本想要引出他,还可以用林贤试一试,可是现在啊,他被你杀了。”

  钦君:“……”

  孟寒凌微笑:“所以现在,你再想杀他,就只能听我的。因为,我也很想杀他。”

  钦君被孟寒凌笑的一阵发毛——如果他现在有身体的话,应该就能感觉到那种寒毛倒竖的恐慌吧?

  孟寒凌继续说:“上次你给我的药,就快没了。东方漪身上呈现出来的效果很好。但是你别忘了,我想要控制的,可不只是一个东方漪。”

  钦君下意识的问道:“林瑰?”

  孟寒凌摇头:“不,我永远也不会控制她。我的阿瑰,就是我的阿瑰。”所以,他怎么可能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来磨损她的本性?

  他的阿瑰是个宝贝,谁也不能碰,包括他自己。

  他想要做的,只是让阿瑰的世界,只剩下他一个可以依靠的人而已。

  他不想被阿瑰讨厌,他想要做她的英雄。

  所以,其他那些让阿瑰依赖的人,就只能拜托他们都去死了!

  在知道林贤死了的那一刻,孟寒凌只觉得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雀跃。

  终于死了一个,真好。

  作为被阿瑰依赖了那么多年的人,孟寒凌时常惋叹林贤死的太容易。

  他原本以为,死了一个就好,可是谁知道,雨如晦,月华,他们个个都挡着他的道!

  呵,现在又多出来一个扶桑。

  为什么老天爷就不能给他一个清净?

  为什么总有那么多人喜欢往阿瑰的身边挤?

  为什么在阿瑰眼里他们永远比他更重要!

  孟寒凌只要一想到这些,就觉得压抑不住自己内心的那一骨子杀气。

  要不了多久了,不会很久了……

  他一定会让阿瑰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也只能有他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姨妈真的来了,喝完我妈买的冰咖啡之后……

  (T_T)/~~

  躺在床上手机码字……

  心酸

  ☆、第128章 雍城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於野, 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 念之断人肠。

  “姑娘打哪里来啊?”

  “昆仑。”

  “啊哟,那可是仙境啊!姑娘可是仙家?”

  古道, 罡风,两匹瘦马驮着两个人, 叫一条绳子拴在了一起, 于这条路上踽踽而行。尘沙裹挟而来,我将裹着的头脸的纱巾扯得更加严实一些, 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如果可以,我恨不得连眼睛也不要露。

  隔了几层纱巾, 我大声说道:“老爷子,您这是宁可吃满嘴沙子, 也要张口说话?”

  狂风一阵又一阵的呼啊呼啊吹过, 老爷子嘿嘿笑了,说道:“嗨,老头子我在这条路上走了一辈子, 早就练出来了, 这点风沙, 也就叫你们这些细皮嫩肉的外乡人吃些苦哟!”

  我问道:“老爷子,到了雍城, 不会还是这样吧?”

  老爷子笑了笑,说:“你头一回去雍城?”

  我点点头,点完头才发现, 他背对着我在前面赶马,看不见,于是便又扯开嗓子喊了一句:“对!”

  老爷子说:“那我可要奉劝姑娘一句了,到了雍城,看好你的水囊!”

  我疑惑:“为何?”

  老爷子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叹了一口气,再开口,声音染上了几许苍凉,他幽幽说道:“雍城……几千年了,也不知道下过几场雨。”

  我只感觉嘴里又是进了沙子,赶紧“呸呸”吐掉,说道:“就这里大漠黄沙的架势,看起来也不像是会下雨的地带。”

  老爷子说道:“你这就不知道了吧,我们这儿,搁几千年前,那可是全天下最富饶的地方!”

  我不禁笑了,说:“老爷子,您这是要一眼望穿一千年呢?几千年前,这里是什么模样,有多富饶,你怎么知道?”

  老爷子哼了一声,说:“老头子是做不来你们仙家的什么一眼一千年,只是雍城的老百姓,有哪个不知道这些?你来的这儿的时间忒巧,刚好能赶上我们三年一度的祭祀,这可不是谁都能有缘分瞧见的哟……唉,不多说了,等你到了雍城,也就差不多明白啦!”

  我打起精神来,瞭望远方,已经隐约能够看见一座黑色的城池,苍凉孤寂的伫立在那里,散发着无形的压抑。

  我尝试调动灵力,却只觉丹田更加阻滞干涩。原本倒好能有三分劲儿,搁现在,若这三分里边还能余下一半儿,也是老天爷待我不薄了。

  总之,因为不明原因,只要越靠近这雍城,就越不能用灵力。若非如此,我早就御剑到了,何至于还要吃沙子?

  人间群雄并起,各个都有着逐鹿天下的心思。白骨成堆于荒野,却无人收尸,唯有魔灵野兽在其中作窠,曾经多少桃源,现今皆是毁于一旦,反而是这黄沙大漠中孤独的雍城,依旧保持着它原本的模样。没有人侵犯,也没有魔灵藏身于暗中害人。

  “这是一座被诅咒的城。”

  斐鉴挑了个能瞧见街市的位子,报了几个菜名下去,我坐下时一瞧衣摆,上面占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斐鉴笑了,说:“习惯就好,这个地界儿,不管桌椅一天擦几遍,总是有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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