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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恋爱法则_八面妖狐/张廉【完结】(210)

  我只能装作懂地点点头。

  他笑了笑,指向上面:“三楼东三区。”

  “谢谢!”我立刻拿起书跑上楼,跑到一半的时候,我探出头,看向他:“如果星川能有你一半,当初我和他上银月城了。”

  他看着书摇头而笑,笑容很美,让人舒心。

  我喜欢这个殿下,他比星川好太多了。又温和,又亲善,还学识渊博,我最佩服读书读得多的男孩。

  如果我老爸见到他,一定也会很喜欢他。

  老爸读书少,所以以前总跟我说,要我选读书读得多的男孩作男朋友。而且,老爸说的读书多,不是指我们的教科书,是各种各样的课外书。

  所以,对于两类男孩,我没有免疫力。

  一类便是和老爸哥哥叔叔们那样能打能领导的男生,如赫雷。

  另一类,便是学识渊博,但又低调不会炫耀自己学识的男生,如这个少年。

  好感这种东西就是这么神奇,油然而生,无法控制。

  所以,当初,我也对莱修斯充满了无限好感,因为他是科学家,他聪明,他学识渊博,他能造各种各样的东西,让我佩服万分。

  哪像星川,演戏都不演到底,翻脸就不认人,腹黑阴险还伪善,在阿丝娜面前装绅士,把阿丝娜忽悠地对他一片痴心,即便已经知道星川对我做的一切,依然帮他找一切理由。

  我跑上三楼,走上标有东区的花瓣,周围满满的书架里全是关于时间的书。

  “哇……”我和莱修斯异口同声。

  “那本那本!《时间的曲变》!”莱修斯整个人都激动起来,“还有那本,那本!”

  “我拿不下的!”我咬牙低语。

  “那先《时间的曲变》《时间的扭矩》《时间的扩张》。”莱修斯激动的像是快要扑出我面前的镜片。

  我纷纷拿出他要的书,随便翻开一页,果断合拢,还没看,只看那些图,眼睛已经发晕。

  我抱着重重的书下楼,他依然在楼下静静看书,我的脚步因为他的安静而变慢,宛如时间在他的身边会变得缓慢。

  我也不由得放下了手里的书,再次静静地坐下,翻开自己拿的那本传说中床戏很多的《萌神学院》开始静静地看了起来。

  弥漫着花香的空气更是提神醒脑,让你可以宁心沉浸在书中的世界,和当年这位作者构建的神奇世界。

  当我们看着《傲慢与偏见》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当年简这位女作家穿些什么,吃些什么,她的闺蜜又是怎样的,还有她自己的爱情是不是也很《傲慢》这本书里一样地浪漫?

  当我们看着《西游记》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人家吴老先生住在怎么的房子里,看着什么才写下了如此名著?

  我们看着他们的小说,却从没去更深地了解这些先人的生活。

  他们归于尘土,但是他们留下了他们的文字,文字将带领我们慢慢还原他们身边的真实世界。

  这是文字的魅力,文字的魔力,文字才是时间的记录者。它成为超越时间的存在,它形成了时间,穿梭了时间,俯视了时间,又压缩了时间。

  慢慢合上书,奇幻的小说却让人看到了真实的现实世界,美好的爱情,也让人回味无穷,心中甜蜜。

  我什么时候也能和自己喜欢的人静静地手拉手漫步在蓝天白云之间,肩并肩只是看着海浪冲刷我们的脚尖。

  鲜花的香味从鼻尖渐渐淡去,我身边缠绕楼梯扶手的鲜花又转瞬变成了枯萎的花藤,眼前的一切又恢复末世灰白黑的颜色。

  我想,我大概只能和自己喜欢的人手拉手漫步在废墟之间,肩并肩看着倒落的雕像了。

  我拿起书站起身,走下环绕的楼梯,他静静地站在门口,手中也是三本书,淡笑看我:“下次见。”

  “下次什么时候?”我问。

  他微微垂脸,想了一会儿,却是抬脸笑了:“下次我们应该是在银月城相见了。”

  我微微有些惊讶,他已经转身走出了大门,云淡风轻的背影透出了一丝出尘脱俗的仙风道骨。

  ☆、第八十四章 莱修斯的野心

  “你真的那么确定我会上银月城吗?”我朝他喊。

  他顿住脚步,微微侧脸向后,阳光勾勒出了他柔柔的侧线和依然云淡风轻的微笑:“不是我确定,而是你一定会来。”他说完,转回脸走入清澈的阳光中,烟灰长袍上的银线散发出了朦胧的星辉,宛如他从时间河流里走来,又返回时间河流之中。

  他气定神闲,又充满玄机奥妙的背影让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会不知不觉地感觉自惭形秽。

  他那么笃定的语气,真的像是看到了未来,看到了我站在银月城上与他再次相见。

  他为什么能那么确定?

  或许我真的会上银月城,这个世界,将来,我终会和星川再次碰面,也终会上银月城。

  “这位殿下人真好……”莱修斯感叹,他已经被他“俘获”了心。

  我也喜欢这位殿下,没有来由地喜欢,就像女孩儿忽然喜欢上了一位偶像那样突然,那样没有原因。

  虽然和这位银月城的殿下交谈不多,可是在我心里,已经有些崇拜他了。

  既然他回去了,我去主机房办正事。人一旦静下来看书,时间也会变得慢下来。

  “洛冰,我改变主意了。”忽的,莱修斯说,“这座图书馆需要它的心脏,我不拿这里的芯片了。”莱修斯微笑地说,眼中溢出了深深的爱惜,“这里那么干净,应该是那位殿下在悉心维护,我们都是爱书之人。”他的脸上,露出了少有的,惺惺相惜的神情。

  能让莱修斯惺惺相惜的人,之前可是从没出现过。

  我笑了,站在图书馆的大门外,仰起脸看这朵被人遗忘在森林深处的玫瑰,她有一位王子爱着,呵护着,真好。

  返回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那位殿下,这份心情很难描述,有一点像见到偶像一样激动兴奋地无法平复。

  “你看上去很喜欢那位殿下。”莱修斯说,眼睛看着别处。

  “你不是也很喜欢,我在想如果当初遇到的是这位殿下就好了。”

  “是啊,他看上去好像懂很多东西,真想和他聊聊。”莱修斯也笑着,“可惜他太神秘低调了,希望能上银月城。”

  “你想上银月城?”我有些惊讶看莱修斯,原来他野心不小啊。

  莱修斯激动起来:“作为一个科学家,对银月城很向往,那里有世界最顶尖的科学家,一定也有我可能还不知道的科技!”只要说到科学,他的眸光就会如同火焰一般闪闪发亮。

  “对了,你要研究类光速干什么?类光速是什么?是接近光速吗?”

  “是,是几乎接近光速。”

  我激动起来,心跳一下子加快:“那可以达到光速吗?可是形成虫洞吗?能穿梭时间吗?!”

  莱修斯变得有些惊讶:“原来是你也知道光速和虫洞吗?”莱修斯激动起来,“在诺亚城没有人能和我讨论时间和空间的问题,可是,如果我们能制造出时间机器,就能回到过去改变这一切!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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