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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其外[重生]_夕夕里【完结】(56)

  叶重晖前脚刚走,刘管事便匆匆走进来,俯身在叶岩柏耳边低语几句。

  叶丞相听罢老脸一黑,原来阿锦急着回屋不是为了鹦鹉,而是因为一只小白虎,老虎也好,狮子也罢,他真正在意的是,送那只虎的人,是当今的太子殿下,是大邱皇朝的储君,未来的帝王。

  犹记得几年前,晟王府墨竹园内,八岁的太子向他表露心迹,少年神色倔强而固执,似是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把他家阿锦娶回宫里去,他劝说无果,只好拿年纪小敷衍过去。

  他是打从心里不相信小孩子能动什么真情的,只消过个几年,顾琛自己就能断了心思。

  只是,如今太子年岁愈长,对阿锦的喜爱只增不减,叫他如何安心。

  见他闹心得吃不下饭,安氏问:“老爷,发生什么事了?”

  叶岩柏恨恨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当年就该断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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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重晖没有回自己院子,而是直接去了福宁院。他早膳结束就想来陪他弟弟,只是被叶岩柏叫去书房谈话,这父子俩聊天,无非家事国事天下事,一直到午膳才放他离去。

  他加快脚步,临近福宁院,远远就听到了嬉闹声。

  他弟弟虽然年纪小,管束下人却自有一套,福宁院里的奴仆看似没有规矩,却极有分寸,遇到大事从不糊涂,难能可贵的是,对主子忠心耿耿。今日敢如此喧哗,只能说明是他弟弟带的头。

  果不其然,一进院门,就瞧见一个疯疯癫癫的小孩,正骑在一只威风的“大狗”背上,脸上扬着灿烂的笑,高兴地呼喊:“哇,好厉害——”

  院子里的下人见着大少爷,哪里还敢跟着胡闹,连忙用眼神提醒自家小主子——你那冰块兄长来了!

  见夏荷朝这边挤眉弄眼,叶重锦一愣,一回眸便瞧见自己哥哥,连忙从小白虎身上爬下来。叶重晖已经走到近前,眯起眼打量这一人一兽,猛地一蹙眉:“是东宫的那只白虎。”

  叶重锦低低应了一声。他哥哥不喜欢顾琛,正如顾琛不喜欢他,这两人好像天生就不对盘。

  叶重晖意味不明地问了一句:“阿锦很喜欢?”

  因着天气炎热,小孩脸颊上盈着薄汗,沾湿了前额一缕发丝,轻轻点了点小脑袋,又很快补充了一句:“不过最喜欢哥哥送的画册。”

  明知这孩子惯会哄人,叶重晖还是一瞬间熄了火,从袖中掏出一块淡青色的锦帕,拭去小孩额上的细汗,道:“不是说怕热,日头这么烈就敢在外面疯,进屋说。”

  叶重锦笑着应好,率先往屋里去,那小白虎好似认准了他,一直跟在小孩左右,寸步都不离。

  叶重晖看得明明白白,一时间恨得牙根发痒,那个顾琛,隔三差五过来找他弟弟就够膈应人了,现在又送来一只小白虎,不理会别人,就黏着他弟弟,叫他怎能不恨。

  进了屋,安嬷嬷亲自呈上两杯凉茶,恭谨地退下了。

  叶重锦光脚坐在榻上,那只小白虎就乖乖趴在他身旁,用尾巴蹭他嫩白的脚丫子,小孩被逗得嘻嘻直笑。

  “这么热的天,哥哥不在自己屋里纳凉,来我这里蹭热气么。”

  叶重晖抿了口茶水,道:“本就是为了陪你才跟夫子请的假,这点热倒是不惧的。”

  小孩眨眨眼,噗嗤一笑道:“我还以为哥哥自己想躲懒,拿阿锦生辰作筏子呢,再说,谁家的哥哥为了陪弟弟特意请一天假,你那夫子还允了,可见泰安书院也是言过其实。”

  叶重晖一愣,眸中显出一些笑意,道:“反正在阿锦眼里,哥哥总不是什么好人。”

  小孩抱着小白虎,一本正经地道:“是不是好人有什么要紧,哥哥对阿锦好就够了,对旁人好不好,我才不管呢。”

  叶重晖眼中的笑意更甚,在别人听来或许会觉得这孩子离经叛道,自私骄纵,他却觉得可爱至极。

  他叶重晖的弟弟,无需有圣人的胸怀,只需骄纵任性,被人捧在手里放在心上,被人百般娇宠呵护,足矣。

  他坐到小孩旁边,抬手把那小白虎赶到一边,捏了捏那只白皙柔软的脚丫子,温声道:“哥哥永远只对阿锦一个人好。”

  叶重锦皱了皱鼻,他哥哥现在是只对他好,可日后总要有妻儿的,到那时,他最疼爱的人肯定是要换成别人的。

  叶重锦前世早早被家人抛弃,已然忘记与亲人相处是何滋味了,对于亲情的感悟,全部源于这一世的短暂几年,因此不清楚寻常人家的兄弟是如何相处的。

  不过前些日子回安府探望久病的外祖母,老人家病在床榻上,两个舅舅却在为家产而担忧,安成鑫和安成磊不也是亲兄弟,年幼时想必关系也融洽,可随着年纪大了,各自有了家室,难免生出龃龉来。

  他知道以叶重晖的品性,断不会为了家产权势跟他闹不和,但世事无常,谁又能说准以后的事。

  若是日后他那嫂子不好相与,冲着他哥哥这些年待他的好,他大不了搬出去,自己寻个清静住处就是。

  叶重晖又捏了捏小孩的脚丫子,道:“阿锦不相信哥哥的话?”

  “信的,哥哥此时说的话,一定是发自真心的。”叶重锦皱着小脸,嘀咕道:“可是哥哥已经快十三了,过个几年也该定亲,若是未来嫂嫂不喜欢阿锦,哥哥总不能为了阿锦休妻。”

  他说这话,并非挑拨离间,而是有自知之明。他这个金疙瘩自小被一家老小宠着,恨不能给他捧到天上去,可是他身子弱,在外人看来,就是个没用的药罐子,在家里吃白食,现在他母亲当家还好,日后嫂子当家,还能不嫌弃他么。

  说嫌弃都算客气的,他每日用的那些汤药,都够买座金山银山了,搁在寻常人家,他这样的小孩,怕是会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看着都生厌的。

  叶重晖何等聪慧,略一思索便已想明白,只当弟弟在介怀自己体弱,暗暗自卑。

  他拧着眉,沉声说道:“阿锦想岔了,对于祖父,爹娘,还有哥哥而言,阿锦就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千金不易,万金难求,这世上,谁都没资格嫌弃我们叶家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谁都不行。”

  谁都喜欢听好听的话,叶重锦尤甚,被他哥哥夸得小脸一红,故作矜持地摆摆小手,道:“我虽然好,可总有不识货的。万一未来嫂嫂不识货,哥哥总不能把她赶回娘家去。”

  叶重晖勾唇一笑,反问:“怎么不能。”

  他答得干脆,叶重锦被唬的一怔,随即便想通了,他哥哥才十二三岁,情窦未开,怕是还不知道媳妇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才敢说这样的大话。

  他黑亮的眼眸里闪过一抹狡黠,笑道:“哥哥的话我先记着,等你成亲了,我就找嫂嫂告状去。”

  叶重晖并不作答,只宠溺地拍拍他的脑袋。

  小孩的笑脸蓦地僵住:“你的手,方才摸过我的脚。”

  叶重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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