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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_柳暗花溟【完结+番外】(187)

  “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后,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qiáng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外篇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

  我是追风家的公爵。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qíng。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qíng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qíng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地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对我只有朋友的qíng份,却一点爱qíng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qíng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不应该试图自保。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我qiáng行与她订立婚约,开始时也是抢的xing质,并且没出息的看中了盈禄家地财力。当时大陆形势不稳,我得为家族着想,我想改变追风家的现状。不能过一天是一天。要为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着想。

  但后来事qíng开始不同。其实这个后来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当她跟我讨价还价。当她威胁要割掉我地子孙根,当她当着我的面跳下悬崖,我爱上了她。彻彻底底、真真正正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呢?其实不需要很多,也许只要一刹那的时间。

  我爱上了她,虽然她背着一个装满风的大蘑菇(降落伞)在我面前消失,可她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从没有这个时刻,我讨厌自己的地位,讨厌自己做为领主的责任,这让我不能立即去追她,因为还有很多家族事务都等着我去做。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追风家骑士,我绝对会立即抢她回家,等她慢慢爱上我,然后心甘qíng愿做我地新娘。可惜当时我不能这么做,尽管痛恨,但我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完成。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问父亲,他当初为什么就知道我的母亲是他一生要找的人,是他的新娘。

  他说,你遇到就知道了,这种事怎么能够言传?

  在见到孤儿的一刻,我明白了父亲地说话。那就好像心中地一个警铃,当她出现,心中就会响成一团,不管之前是多么迷惑,也会立即清醒过来。

  我爱她,很想娶她做追风家的公爵夫人,这并不是出于利益地考虑,而是我的心。可惜,我错过她了。

  因为她跳下那个悬崖,我没追过去,而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然后爱上了他。

  在追风家的比武会上,我和那个男人进行了三场竞争,最后是平手之局,其实我知道,是他胜了。比起武力,这个大陆上没有人是那个男人的对手,他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就连一向自诩qiáng大的我也不例外。

  而且在爱qíng方面,他也不输给我。

  孤儿不了解男人,所以不知道这个男人深爱着她,因为以他的能力和地位,远远不用参加这样的游戏。可是他参加了,为了她而参加。所有的容忍,所有的谦让,对这个冷酷得好像千年寒冰的男人来说,都是爱的表达。不过孤儿是一个小傻瓜,什么也不明白。

  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抢不回她,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光荣的退场,优雅的成人之美,把那块魔法石送给她当作礼物送给她。既然不能成为她的qíng人,她的丈夫,我就做她的朋友。

  追风家的祖训是对的,风是抓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享受它的chuī拂。我抓不住我的爱qíng,但我可以永远的,一直的,把她埋在我心里,爱着。

  我一直遵守着承诺,就算天下大乱,那个佣兵之王成为了全大陆的敌人也是一样。我永远站在孤儿的一边,她说要反对谁,我就反对谁,而我坚信,她不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坑害其他人的。

  我的爱去了。不知道以后我能否还会爱上别的女人。我族的长老,也就是孤儿称之为粉红斑点老头的长老对我说过:男人要保持年轻,一定要爱女人到老。如果你的真爱失去了,那你就要再找一次。前提是,前一段的爱要爱得纯粹和尽兴,不能有所保留,否则永远也放不下。

  所以,我要认真爱孤儿一场,继续爱下去,尽管她不是我的。然后,我想,我才能真正放下。只是不知道这一天有多远。

  外篇塞克篇(奴隶的心)

  我的本名叫塞克,但小姐总是叫我小四四。我喜欢她这样叫我,因为有一种亲近感,这使我不同于其他人,证明我是她的亲信,她最信任的人之一,不是一个普通的奴隶。

  事实上,小姐从没有把我当作奴隶,没错,我的身份是奴隶,但她从不限制我的自由,也从不侮rǔ我的尊严。她曾经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时离开,并要赠与我金钱,并发给释放证书。

  对于奴隶而言,她是最好的主人,虽然在开始阶段,她也会采取手段,防止奴隶逃跑,但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她在保护奴隶,因为没有释放证书的奴隶只有在山林里当土匪一条路,就算混在零人中也可能被抓起来,再度被转卖,那些专门抓逃奴的人是非常凶残的,那样的生活生不如死。

  也正因为如此,我反而真心诚意把她当成我的主人,从不离弃她、背叛她、并且希望永远守护着她。

  我从没想过在她那里得到什么,因为我知道我不配,但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好,看着她、跟着她、保护着她、为她服务、直到为她献出生命的一天。

  没错,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她,不仅是作为一个主人,还作为一个女人。我的爱比世界上任何东西都纯洁和坚定,我甚至希望她永远不会知道我心中的感qíng,这样她不会有负担,而我得到了爱她的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也可以娶妻生子。只是我的心将永远属于她。

  我成为奴隶是因为两个家族地战争,那两个家族是谁,我根本不愿意提起,我只是一个沦为铁匠的小贵族,参与这场战争不过是因为我所在的家族领主qiáng迫我。还有就是为了生存。

  塔撒大陆的十大家族经常互相之间争斗不止,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许除了福临家和盈禄家。因为福临家代表着好运,没有人敢去打扰,而盈禄家异常软弱,可以任人掠夺而不吭一声。

  在这场无聊地战争中,我参与的一方战败了,而我不幸成为了俘虏。我只是没落的贵族。家里如果有钱赎我,就不会任我去参军了,所以我被卖给了奴隶贩子。

  作为俘虏,这就是我的结局,除此之外就是死亡。战胜的一方不会làng费粮食来养我们,也不会làng费兵力来看我们,所以要么杀死我们,要么把我们卖个好价钱,贴补一下战争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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