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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_弄雪天子【完结】(54)

  红尘听了这消息也木然,当年她可是对王员外好感bào崩的。这辈子回来第一个念头,要是在蒋家活不下去,她就真把自己卖给王家五年,当个厨娘也能养活自个儿!

  “这么看来。罗娘她们会被关在地宫里,大约和王员外脱不了gān系。”

  薛柏桥眨了眨眼。很笃定地道。

  红尘也觉得大有可能,不过她问了,那些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们从没有见过王员外。每次被带出去和带回来,都昏昏沉沉,能见的人也有限。

  那就不去多想。等王员外落网再去追根寻底也不嫌迟。

  虽然想起来一脸泪,罗娘她们也是真凄惨。估计每个人都有满腔怨恨,可人都得向前看,好不容易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怎么可能因为点儿还不知靠谱不靠谱的消息,就把全副jīng力耗费在那儿。

  “小姐,八宝兔该出锅了,您是现在吃,还是等饭点儿?”小猫吞了吞口水,高声喊道。

  “现在吃,现在吃。”

  薛柏桥蹭一下蹿起来就往外冲,连雨水也顾不上,他最近腻在茶馆不肯走,纯粹是嘴馋闹的。

  红尘新得了好些调味料,除了一部分做种子种了下去,剩下的就都想尝尝。

  这些调味料可不简单,虽说不是每一个都能和正经的灵米相提并论,却也是灵气滋养改进,一锅菜中只加一点儿,那滋味就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进肚子。

  自从新菜色出炉,小狸还好,能克制得住,小猫都肥了一大圈儿,小肚子也鼓起来。

  虽然前院和后院有一座高墙阻拦,奈何美食的气味是随风散,飘过院门,钻入书房,闹得那帮书生一到中午就往墙根儿底下溜达。

  阑珊书院一周姓老先生,就忍不住揪断了几根白胡须:“当年家里穷,天天野菜粥吃着,也吃习惯了,没觉得瞅见人家吃ròu不能忍,后来到了书院,偶尔听那帮子人唠叨,哪个酒楼的哪道菜特别地道,结果去一尝,到觉得和家里婆娘做的没什么区别,我就纳闷,同样一道烤jī,都差不多,他们的舌头怎么就尝出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

  老先生唉声叹气半天,“今天闻见这种味,我才算明白,是真有那种只凭香气就让人饥肠辘辘的。”

  别的客人就是闻着好,可脸皮不够厚,总不至于真去讨食吃,大不了自己多带几张饼,就着香味填填肚子。

  薛柏桥可不管那一套,他这张脸皮以前就厚,哪个纨绔子弟不会白吃白喝?愣是专门挑饭点儿过来,连吃带拿,一点儿都不客气。

  红尘估量他拿回去的美食,到有一半能进自家师兄的肚子,也不算落到外人嘴里,也就稍稍纵容。

  薛柏桥却是最会看人脸色,最懂什么叫蹬鼻子上脸,她这儿稍一纵容,对方就不只是饭点过来混混,连平常的点心也不放过。

  小猫早就习惯,只笑了笑,看主子点头,就去厨房找曲三娘,把新出锅的美食奉上。

  主要是薛柏桥太聒噪,堵住他的嘴,大家还能得点儿清闲。

  三日后,缠绵多日的细雨终于停了。

  雨后初晴,天色蔚蓝,趁着书院还在放假中,红尘就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县城古庙附近逛逛,看能不能找到几样好法器。

  她本还想不到这一茬,是洪文宾那一双父母整日偷偷摸摸地在茶馆附近溜达,虽不敢登门打扰,可老两口都要六十岁的人,天天顶风冒雨的过来,也让人心里难受。

  红尘面上稳重,其实当年也是个xingqíng刚烈冲动的姑娘,做事更愿意凭直觉,不愿意细细思忖,后来嫁了王越是没法子。

  王家那一摊子烂事,换了任何一个人嫁进门都要把自己磨成个仔细的xing子,一家人都讲究排场,偏偏只是个落魄小家族,没什么钱。长辈也无见识,红尘也只好花力气调教男人,照顾婆婆,大事小事一肩挑。

  如今她又回到少女时代,自由自在,身无负累,愿意一展所长。帮自己的对头一把。不为名也不为利,就为自个儿高兴,又有什么不可以?

  小莫反正没说不可以。自己驾着马车带红尘上街去,便是不为什么风水局,什么法器,单单去逛街放松放松。也挺好的,为了考核折腾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尘埃落定,总要休息下。

  杞县古庙原来是一座月老庙,香火鼎盛,后来战乱频频。月老庙也倾颓,到是房子还好,不知是不是真有神灵保佑。还是乱兵们见到庙宇也多留几分余地,百余年过去。寺庙的红砖瓦带着古老的韵味坚持到了现在。

  周围慢慢变成繁华的街,不少商户在此落地生根,杞县的人口渐渐多了,老百姓们仿佛很有默契,谁也没动这座庙,似乎从祖辈上就没人想过要把它推平了重新盖,后来也就习惯了,如今月老庙的香火到有鼎盛起来,连街也直接就叫古庙街。

  街上商铺很多,也有几个卖风水法器的,当年红尘还在蒋家,她蒋爹爹去县城给人家打造铁器就是在这条街上,她也经常往来,当时经常能看见有人在商铺里头讨价还价。

  小莫驾着车,到了街口,就把车马搁在车行,给了人家伙计一把铜钱,让人家给照顾着。

  那个小伙计登时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尘也没急着去寻找,先给自己买了两块儿棉布儿。

  她家小老虎和小豹子都很好,皮毛厚重,就是平安最近老是掉毛,一把一把的掉,背脊上都秃了一块儿,她看过,到不像是得了皮肤病,应该没有大碍。

  只是平安那小东西还很爱漂亮,自从身上的毛开始乱掉,就总钻到自己的窝里不肯出来,整日可怜巴巴的,红尘想着给它做两身漂亮衣服穿穿,说不定能心qíng开朗些。

  又挑了几样头花,还去银楼打了二十六个胸牌,全是花瓣形状,素色的,只绘制一些波làng的纹路。

  红尘自己画的样子,很别致。

  还是罗娘那日忽然说起,前些年,她们有一批姐妹逃走了,虽然是好事儿,却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再见到还能不能认出彼此,大家在这种暗无天地的地方,谁都不肯正眼看人,明明相依为命很长时间,闹到最后对面不相识,何等可悲!

  她们这样的经历,本就是不愿意提起的伤疤,想必宁愿是忘了的,可曾经互相取暖的姐妹都不记得,未免令人惆怅。

  “要是能有个只有自己人认识的标记就好了。”

  罗娘无意间感叹了回,红尘就忽然想着,虽然晚了些,不过做个jīng致的胸牌让大家戴一戴,感觉好像不错。

  就像夏家,内门弟子人人一支huáng铜制作的哨子,都是jīng雕细琢出来的,光是花费的人力就得值个七八两银子,贵是贵了些,可带来的好处都不在明面上。

  无论多酷烈的战争,夏家内门弟子多年来无一背叛,到是出了几个长老投敌的事故。

  “哇……”

  从银楼走出来,红尘一抬头,就看见小莫立在石阶上,侧着头,柔声细语地说着什么,旁边地上坐着个小姑娘,正嚎啕大哭。

  “别哭,别哭,你看看,哥哥不是鬼。”

  那小姑娘抽抽搭搭,打了个哆嗦。

  小莫的声音就更柔和了些,小声道:“因为哥哥长得太好看,害怕有坏人要捉了哥哥走,这才把脸抓破,变得可怕点儿,正好能吓唬那些凶巴巴的坏人,小妹妹你不是坏人对不对?不是坏人就不用怕。”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红尘每次听,都忍不住心尖上酸麻麻的,更别说这么个四五岁的小女生,被忽悠得放下胳膊,偷偷摸摸抬头,对上小莫那完美无瑕的半张脸,也不怕了,从地上爬起来,稚声稚气地道:“我娘娘说,我也好漂亮,坏人会不会来捉我?”

  小姑娘很委屈地低下头,“我不想划花了脸呢!”

  小莫就笑了,伸手把小姑娘拉起来。给她抚平衣角,又拿了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红尘不觉一笑。

  当日在地宫,他也是这么温柔,可离开之后,却变得十分冷漠,在茶馆里,他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要不然也是一个人扫地擦桌子。无声无息。

  薛柏桥是招猫逗狗的xing子,却从不敢单独和他说话,有一次还偷偷与红尘说。小莫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死气,看见他,就像寒冬腊月在雪山上冻了一宿,浑身冰凉。

  罗娘她们嗤之以鼻。只当薛小侯爷胡说八道,小莫多热心肠。可是个大好人。

  红尘到觉得,薛柏桥这只小动物,直觉挺准的,连她面对小莫。也感觉这人和自家青锋气息类似,偏偏这人怜贫惜弱,对于弱小。总有几分慈悲心肠。

  “小姐!”

  小莫正说话,人群里挤出个穿着粉红色绸裙的女人。一把捞住那小姑娘,就给抱了起来,乍一抬头,登时脸色雪白,嘴唇发青,却还很忠心地搂紧了怀里的小姐,吼道,“你,你什么人,我家大小姐乃是厉王新选的侧妃,你若是图谋不轨,我,我……”

  她的话音未落,小莫的神色立时就发木,垂眸低头,转身走到红尘身边,扶着她下台阶,“走吧,不是要买东西?”

  红尘一笑,就顺着他的牵引慢慢走过去,那丫鬟似乎是真怕得厉害,搂着怀里的小姑娘一转眼就溜进人群没了踪影,到是小莫,追着她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目中隐约竟流露出几分寒光。

  “厉王?他到选了个好字!”

  红尘一怔,忽然发现小莫竟似和那位九殿下有些仇怨,这可不是好事,厉王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人……

  “哎哟,客官,想买点儿什么?小店什么法器都有,瞧瞧,看咱这宝葫芦,您挂两个在chuáng头,保证您多子多孙!”

  小莫:“……”红尘才十四岁,又没盘发,一看就是待字闺中的小女儿,要什么宝葫芦!

  那伙计也是说顺了嘴儿,回过神讪讪小抽了自己一巴掌,“对不住,您肯定不需要这个,这边看,都是好东西!”

  红尘也不介意,扫了一眼,货架上果然五花八门,左边一堆巴掌大小的葫芦,大部分是原色,有的还上了些颜色,大红的,十分喜庆。

  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佛像,还有几个玉如意。

  左边就摆着零零碎碎的东西,佛珠,平安坠,红线穿起来的铜钱,铃铛,甚至还有刀枪匕首,旗子,竖琴。

  红尘一看就皱眉,举目张望了下,这间店铺看着不小,里面还有一个内室,由门帘相隔。

  “只有这些东西?”

  店伙计连忙道:“这可不少了,都是不错的好物件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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