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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将门毒后_千山茶客【完结+番外】(293)

  有人就好奇,真的拿手指一个个的数着:“一、二、三、四……”长长的队伍似乎怎么也到不了尽头,人群中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一直到最后一个,有人喊了出来,道:“是九十九台!九十九台聘礼!”

  九十九台聘礼!

  当初太子娶太子妃的时候,也不过才五十八台,这都几乎多了一半儿,可是睿王只是大凉的亲王,那若是大凉的皇帝成亲,又该是多大的排场?不过不用管大凉的皇帝如何,眼下沈妙嫁个人,已经比明齐的皇帝有排场多了。

  人群中不由得爆出阵阵惊呼,可想而知,今日之后,沈妙的这次风光大嫁,只怕要成为明齐无人可以超越的一次盛景了。

  周围看的人群中也有正值芳龄的少女,更别说今日来添妆的那些官家女儿,俱是看红了眼睛。哪个女子不盼望着一次风风光光的亲事,女子总归都是有些虚荣的。

  可是谁又能想到,当初沈家那个蠢笨的,比不上自家堂姐,甚至于总是被嘲讽笑话,被定王不屑一顾的沈妙竟然能嫁得这样一门好亲事?

  要知道当初傅修宜对沈妙冷淡不已,沈妙却越挫越勇,可是被全定京的人当做笑话看。

  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以后的事qíng,现在谁能说得清呢?

  有人就道:“当初沈五小姐爱慕的不是定王殿下么?只怕现在自己心中也在庆幸吧,要知道定王殿下自来清简,若是沈五小姐嫁给定王殿下,只怕如今这样排场的百分之一也不到。”

  这话好巧不巧,却被人群中的傅修宜听到了。他的面上倏尔浮起一丝怒气,又很快忍耐下来。

  他的清简是做给天下人看的,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好名声,若是从前听到人这般说,傅修宜只会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成功了。可是今日在这里,在这个时候说傅修宜清简,傅修宜便生出了一种恼怒的感觉。似乎在说,他远远比不上睿王似的。

  昨日派出去的查探的侍卫到现在还没回来,傅修宜晓得,事qíng大约是败了,他一边派人去寻手下的下落,一边却又不得已来参加沈妙的亲事。

  他也想看看,这个大凉的睿王能嚣张到什么程度。

  却没想到,睿王他真的敢。

  竟然用这样大的排场来对比,越发显得明齐皇室的小气,这不是在明晃晃的打皇室的脸做什么,可恶的是,这还不能说什么,因为睿王不是明齐人,明齐的规矩管不到他。

  他又看向沈宅门口,被罗雪雁和梅娘子搀扶着走出来的沈妙。沈妙正在跨火盆,小心翼翼的提脚,免得烧了裙裾。

  她的动作小心又狠缓慢,仿佛对待这件事qíng极为认真似的。周围的人都在惊叹沈妙这身嫁衣如何如何璀璨流光,傅修宜却觉得心中涌上了一股难以说清的感觉。

  他突然觉得这一幕十分刺眼。

  可这是为什么?对于沈妙,傅修宜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最初的时候沈妙追着他跑,他厌恶蠢笨的人,不过是想借着沈家的兵权利用她。后来突然有一天,沈妙就不追着他了,然后傅修宜就发现,他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沈妙。沈妙非但不蠢,还很狡猾。

  沈家也很奇怪,明明是握在手里的一颗棋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从手里逃了开去,还在楚河汉界的另一边自成一派,对他对峙着。

  可那都和感qíng没什么关系。傅修宜在大业未成之前,是没有任何心思耽误与儿女qíng长的。

  可是这一刻,傅修宜竟然有一种冲动,想要一脚踢翻那火盆,因为他隐隐觉得这一幕是不正确的,似乎哪里出了错。

  正当他有些抑制不住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时,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他回头一看,便见自动分开的人群让出一条小路,而从道路的尽头,有人鲜衣怒马而来。

  那个人拉着缰绳,大红的锦袍如烈火般炙热,自远处快速驾马奔来。衣袂飘飘,姿态优雅却热烈,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

  众人皆是哗然。

  那人却在离沈妙一步之遥的地方猛地拉紧缰绳,马蹄蓦地止蹄,看得人一阵惊呼。

  年轻男人高坐骏马之上,银色面具也被大红的袍子映得微红,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马背上微微俯身,朝着新嫁娘伸出一只手。

  懒洋洋的,以不可抗拒的姿态开口。

  “来娶你了,沈娇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离别

  “来娶你了,沈娇娇。”

  他的语气漫不经心,自马上伸手出来的姿态却极为认真,这么潇洒张狂,视礼法如无物,却让人觉得仿佛天地万物都寂静下来,只有这男人的模样深深镌刻在人心底,让人见之难忘。

  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

  沈妙蒙着盖头,什么都瞧不见,只能听到自前面传来的声音,她本能的仰起头,下一刻,却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托起,有什么东西被戴在了指尖处。

  微凉轻柔的触感,她有些茫然。

  周围的人却是倒抽一口凉气。

  历代亲王都是有自己的扳指的,扳指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装饰,更重要的是身份的象征,用这个扳指可以随意号令手下的人。当然本来的皇亲贵族走到哪里大家都是认识的,倒也不必用这个扳指,可是还从来没有见过把象征着亲王身份的扳指送给别人的。

  这送出去的可不仅仅只是个扳指,这意味着睿王将自己随意调动手下的权力都jiāo给了沈妙。沈妙有了这个扳指,众人看她,就和看睿王没什么两样。

  这是将自己的权力拱手让人,可他让给的是一个女人。

  见过疼媳妇的,却没见过这般疼的。周围那些年轻的小姐们羡慕嫉妒极了,这睿王虽然戴着面具,却是风姿无限,本来身份就高贵,还出手大方,她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睿王如此优秀,身边自然莺莺燕燕众多,沈妙又不是什么天姿国色,定然会很快被睿王厌弃。

  谁知道新郎官直接就用事实打了她们的脸,这世上,大约还是第一次见人这么宠妻子的。

  怎么偏偏就是沈家五小姐这样好命呢?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气。

  然而世上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众人却万万想不到沈妙前生经历的那些事qíng了。

  睿王将扳指戴到沈妙手上后,薄唇一挑,微微俯身,一个吻就印在沈妙的手背上。

  手背上苏苏麻麻的触感,沈妙自然猜到了那是什么,不由得脸上一红,好在盖头蒙着,旁人倒也看不见她的窘状。

  睿王直起身,梅娘子连忙笑着唱到:“进聘礼——抬嫁妆——”

  抬完嫁妆之后,做母亲的,就要亲自喂新嫁娘吃麻团子。

  团子做的小小的,里头混了花生莲子芝麻,寓意早生贵子,罗雪雁拿小勺舀了,沈妙微微掀开盖头的一角,吞下罗雪雁喂的麻团。罗雪雁眼眶有些湿润:“娇娇,嫁人后,千万不要委屈自己。”

  沈妙心中也跟着意动,道:“省得了,娘。”

  沈信背过身去,悄悄抹了把眼角的泪。他一个大男人,又是领了无数士兵的将领,当着别人的面流泪自然不像话。然而他心里却十分难过,对于沈妙,沈信总觉得亏欠良多,尤其是那一日和谢景行的对话,他才晓得,一直以为他们把沈妙长养在温室里,却不知温室里蛇虫鼠蚁更多,在无人发现的那些岁月中,她就渐渐长大了。

  还来不及补偿,还来不及做些什么,沈妙就要嫁人了。从嗷嗷待脯的婴儿到牙牙学语的小姑娘,再到如今亭亭玉立的新嫁娘,沈信感慨良多。

  沈丘走过来,新娘的兄弟要负责把新娘背上花轿的。

  沈妙趴在沈丘背上,沈丘走的格外缓慢,一边走一边低声道:“妹妹,你太瘦了,要是嫁到大凉,等我再见你的时候,只要比今日瘦了一毫,我都要去找睿王算账。”

  沈妙:“……”

  “快给我生个侄女吧,侄子也行。”沈丘的声音憨憨的,哪有战场上铁血勇武,他道:“我会来看你的。”

  沈妙把头埋在沈丘脖子里,像小时候撒娇那样对他道:“一定要。”

  马背上的睿王看着这一幕,眉心狠狠一跳。

  等沈丘把沈妙背上花轿,花轿落帘之后,梅娘子就唱开了。

  “天下之盛事,莫如婚嫁之喜。

  君不闻圣者,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亦不改其乐,三月而不违仁乎?郎君如是。

  呵!美哉!沈家五娘也。女娲之初,炼万石于补天,修灼灼于其表,化蓁蓁于其里,真乃窈窕之淑女也。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郎君仪表堂堂,举止有若雁塔,虽涉芸芸之众而不改其真。沈家五娘者,明齐定京人氏,尝以怀古柔qíng,温婉贤淑,绝殊离俗,妖冶娴都。其貌神端庄,举止矜持有度,纵使西子之容犹未能及也。

  今日结秦晋之好,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离。

  一阳初动,二姓和谐,庆三多,具四美,五世其昌征凤卜。

  六礼既成,七贤毕集,凑八者,歌九和,十全无缺羡鸾和。

  一对璧人留小影,无双国士缔良缘!”

  “起花轿,嫁喜成!”

  梅娘子的声音本就喜气清亮,唱词又好听,一唱完毕,众人纷纷鼓掌叫好。外头准备的下人们忽的将贴着金箔的铜板钱币往外头抛洒,一把把的煞是好看,人群一拥而上,嘴里说着吉祥话儿,一边纷纷是抢夺喜钱和糖块。

  端的是热闹非凡。

  沈妙坐在花轿里,虽然看不到外头是什么场面,却能将周围的动静听得一清二楚,热热闹闹的,让她的心里也跟着忐忑起来。

  她安慰自己,又不是头一次上花轿,有什么可紧张的?然而再来一次,她的手还是有些止不住的颤抖,低下头,却瞧见指尖那枚白玉扳指,闪烁着莹润光洁的色彩,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外头的轿夫们开始抬花轿了。谢景行找来的轿夫自然都是好的,花轿抬得很稳,一点儿也不会晃dàng。

  睿王坐在高头大马上,走在最前面,马匹的身上挂着红绸做成的大花,显得十分神气,他姿态懒散却优雅,所到之处,俱是百姓欢呼笑闹。

  这其实是很可贵的,因为睿王并非明齐人士,加之大凉如今和明齐的关系也十分微妙,可即便如此,百姓们似乎对睿王还是多有尊崇,或许是对方出手大方,或许是有的人瞧着便令人觉得舒适,总归睿王娶妻,也算得上万民同欢了。

  睿王的身后就是轿夫们抬着的花轿,两边睿王府的车马队不住的往外撒着喜钱,听闻今日睿王成亲使要绕着整个定京城走一遭的,这一路走一路撒钱,未免也实在太过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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