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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白给_毛肚好吃【完结+番外】(324)

  “……一六七,”他突然说,“是什么意思?”

  小孩“啊”地回过头,边走边说:“就是号码啊,我是第一百六十七个;哥哥你是第四百八十二个。”

  “……”

  小孩将他直接带到了角落里,从一旁的架子上抓过一根铁镐,塞进了宗锦的手里:“你快些跟我一起做做样子吧,不然等下秦哥又要打人了……”

  除了这个小孩之外,旁边还有好几个人。

  每个人都是这样,瘦骨嶙峋,脏兮兮的,穿着并不能蔽体的衫子,衫子上写着不同的、并不相连的序号。他们对宗锦的到来没有任何惊讶,甚至手头的事都没有停,继续开凿着那些石头,叮叮哐哐,吵得人脑仁都在嗡嗡疼。

  饶是小孩,恐怕也已经读懂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采石场,采石要做什么宗锦不知道,但看这些人的模样,和他们手足上的镣铐,恐怕没有人是自愿在这里采石的。

  他拿着手里的铁镐发怔,一六七凑到他身边,用只有他们能听见的声音说:“不想死就干活吧,秦哥养了几条大狼狗,不做活的人他都说拿去喂狗了……我教你,就是这样,顺着这个缝,把石头敲下来就好了,装到那个推车里……”

  “…………”

  他没说话,一六七便捉着他的手,用他瘦小的身躯,很是吃力地手把手教宗锦如何采石。

  “做这些有什么用?”宗锦低声问道。

  回他话的却不是一六七,而是不远处胸口写着三一的老头:“爱死找个地方撞死得了,石头你别跟他费工夫了,你干你的,小心活不够中午没得饭吃。”

  宗锦看看老头,又看看小孩担忧的脸,终是没再问什么,只是麻木地抄起铁镐,一下一下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开始采石。

  接二连三的悲惨境况,让宗锦有些麻木。

  他是还活着,他心里也很清楚,即便到了这个鬼地方个,他也应该不放弃地想办法逃出去。可他的身体却不配合,提不起一点劲儿,甚至连动脑子都嫌麻烦。

  他当真是累了。

  他累得斗志全无,好像自己偷活了这么长时间,随时还回去也不算亏。

  越是累,越想念那条长廊,那个人,那碗红豆汤。

  跟着众人采石了一个上午,他零零散散从旁人的闲聊中听来了不少话——这里是雍门氏的采石场,换言之,是官家的采石场。

  这些白石被开采出来之后,就会运送到乌城的城郊,据说是雍门氏想在那里建一座宫殿,模样装潢都得比着天都城来。

  而在这里采石的,只有两种人,东廷的囚人,和贱籍。

  贱籍若是没有犯事,倒是可以像平喜那样生活;但若是犯了事,哪怕只是踩脏了有姓之人的鞋,对方硬要追究,贱籍就会被送到这里来做事。

  而无论他们采了多少石,也拿不到一文钱。

  采石场只给他们发吃的,做多少工,拿多少吃的,有上限无下限。

  头天宗锦做得极少,还不如一六七做得多;很自然的,他辛苦一天后的晚饭,只有一碗米汤。放饭时,他端着米汤站在放饭处,一点食欲也没有。人来人往的那些采石工,一个个像没看见他似的,从他身边经过时撞到他的肩膀。宗锦手一抖,那碗米汤就洒了。

  一六七又拉着他回去他们睡觉的地方——正是宗锦醒来时的那个石窟——不少人已经躺在大通铺上睡着了。

  一六七又问他:“你吃过了吗?”

  老头三一再骂:“你管他干什么,少管闲事,睡你的觉!”

  一六七便不再多语了。

  宗锦没吭声。

  他望着墙,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如今在哪儿,又该去哪里。

  ——

  “就是这里?”

  “就是这儿。”平喜点着头,望着眼前的大红灯笼道,“脂云楼的老板是柳爷,柳爷是个女的,雍门君的表妹。雍门君很宠爱她,所以大家都不敢得罪柳爷。”

  “那我怎么进去找人?”

  “这里是娼馆,你当然只能,进去找淸倌儿。你就这么说,说你喜欢白的,野的,要才入行的,不要老手。”

  景昭的耳根子红了:“只能这样吗?”

  “不然呢,那正经人谁去娼馆啊?”平喜道,“你若是叫人看出来,你是来找人、还要带人走的,柳爷不得差人扒了你的皮。”

  已过了子时,芷原的热闹去了一半,可仍有不少男人走来走去,有的是在挑馆子,有的是在叫卖,还有的是没钱进去享乐,只能站在外头看看栅栏里的美人饱饱眼福。

  脂云楼二楼的栅栏,如今是空着的。

  平喜示意景昭往上看,又说:“他之前就关在上面,要价呢,你最好快点进去。”

  “行,那我去了。”

  “嗯,你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二人话虽是这么说,但景昭半晌都没迈出一步。在人群热闹里,他二人像是静止了般,在脂云楼门口站了片刻。平喜疑惑地看向景昭的脸:“你怎么不进去?”

  景昭更疑惑了:“你不从我背上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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