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云华一脸溃败,终于承认他在教育孩子这方面没有什么天赋,也丝毫不精通。
沈乐安犹豫一瞬,抬步要跟着人往前面马车走。
明棠转头笑说:“沈公子,你跟团子他们坐在一辆马车上吧,安慰安慰团子。”
明棠有些事想跟阮大商量,什么天命有缘人和狼族这些,没必要让沈乐安知道。
当然不是因为不信任沈乐安,只是这些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好。”
沈乐安停下脚步,愣愣的站在原地,看着那边两道身影并排走远,不时低声交谈。
上马车的时候,蓝衣背影扶了一把身边的人,顺手习惯或许是疼惜。
总之很亲近啊。
“沈公子。”狼姆已经抱着怀里人上了另一辆马车,等了片刻才撩开马车帘子喊人,“该走了。”
“恩。”
沈乐安应了一声,看着那两人乘坐的马车已经开始驶动,脚步匆忙的弯腰上了后面这辆马车。
马车里还有人,狼姆没有抱太久,坐好之后,就把人放在旁边。
阮团子很自然的依偎在狼姆胳膊上,头枕着狼姆的腿。
狼姆说:“睡觉吧,天快亮了。”
阮团子点头,手里还捏着身边人的几根手指,折腾了一晚上,又累又困,很快就睡着了。
狼姆也要闭眼休息的时候,瞥了一眼马车门边发呆的人。
穿着红衣的少年,看起来情绪很低落。
“沈公子也睡一会儿吧,天亮就到艮山城了。”
狼姆是了解过沈府的,对沈员外这些年的作为,十分敬佩,连带着对沈乐安也多了几分友好。
沈乐安点点头,强行弯起嘴角笑了笑,随后又低下头继续发呆。
狼姆见状,也不理会了,轻拍几下腿上人的后背,闭上眼睛。
沈乐安睡不着。
有满心的思绪错综交织,却让他心里空落落的。
明明已经满足了从前的心愿,能够跟在那人身边,日日见到他,听见他说话。
心底的失落和期盼却越来越多。
他渴望那人的目光能多停留在他身上,能多跟他说话,再多一点。
他觉得自己很贪婪,他有些厌恶这样的自己。
可是控制不住啊,明明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却完全克制不住。
他在水坎城,是年轻公子中的佼佼者,家世相貌品德,样样都好。
百姓们喜爱他,书院先生夸赞他,亲朋好友以他为榜样,教诲家中后辈。
很优秀吧。
可在眼前这群人里,他是个很普通的人。
很普通。
武功不如狼姆侍卫,可爱不如阮二公子,相貌比不过凌姑娘,家世头脑远远不胜世子。
瞧,那人身边的这些人,个个都是顶尖的优秀。
相衬之下,他是最平平无奇的那个。
他也会在心底嘲讽自己,凭什么。
这样普通的你,凭什么敢奢望那人多看你几眼,多跟你说话,你但凡能有些出众用处呢,能帮上些大忙呢。
旁人情窦初开的年纪,沈乐安早早就在心底喜欢上了一个人,默默喜欢三年之久。
从前他把两人之间的距离,当成是皇城和水坎城的距离,便满心期盼的要跟在人身边。
现在才明白。
他跟那人的距离是……咫尺天涯。
越靠近,就越能察觉出两人之间的沟壑深渊。
他不优秀,可他喜欢上一个很优秀的人。
这是件令人绝望的事情。
像只卑微渺小的蛾,蛰伏在明亮灯烛的光辉下,阴暗处也能开出星点的光来。
认真而虔诚的注视烛火,会因为火苗的摇曳而暗自欣喜若狂。
并且时刻预备扑火。
尽管光耀的灯烛,很可能从头至尾都不会发觉一只蛾的存在。
沈乐安想,那也没关系,都没关系。
他愿意的。
——
作者想说的话:
最近看到有铁铁说,沈公子的人设性格写的女性化了,说我写崩了,人设写错了。
大意是嫌弃说他太上赶着追人,恋爱脑,太卑微,不自强也不自爱,追着阮大跑……
但我想,世间并不是所有人在爱情里都能势均力敌。
过重的暗恋和崇拜,总会使人小心翼翼,这一点是不分性别的。
不要因为性别去定义一个人必须要有如何如何的行为。
沈公子的人设是善良勇敢而坚韧,相比强大的主角团,他稍显黯淡。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闪光点,只会被独特的人所发掘。
沈公子很勇敢,一点都不懦弱。
一个少年离开熟悉的家园,跟在一群几乎是陌生人的队伍里,去经历从小到大没经历过的种种险境。
只凭一腔孤勇。
不可避免的被忽视,不被特殊看重,察觉出自己不出众,暗恋很辛苦很失落,却没想过要离开。
只因为他喜欢的人在这里。
真的很勇敢啊。
(作者碎碎念,结束!)
第173章 这人指桑骂槐有一手,不好应付
前面的马车里。
阮云华震惊的看着明棠。
“你是说,他们都是狼族的人?你要找的救世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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