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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回来后我爆红了_玫瑰高墙【完结+番外】(210)

  等了好一会儿,油烟稍稍散去,陆尽洲才看清了厨房的全貌——

  海鲜粥因为米放太多,已经溢得到处都是。三盘炝炒黑作一团,也分不清谁是谁。

  他抬头,看见温以遥抱着膝盖蹲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陆尽洲觉得自己这个时候不应该笑。

  他本来也不是一个爱笑的人。

  但也不知怎的,反正就是笑了出来。

  等他抵着唇想要收敛笑意的时候,气红了眼的温以遥正趴在沙发上紧紧盯着他。

  陆尽洲在温以遥羞愤的眼神中,非常真诚且郑重地,拿筷子夹起了一口土豆丝,塞进嘴里,细嚼慢咽,喉头微微滚动,吞了下去。

  温以遥问他:“好吃吗?”

  陆尽洲忍了很久,还是没忍住,抵着眉心笑了起来。

  那不能说是不好吃。

  就犹如吃了一口烧碎了的碳,焦,苦,硬。

  陆尽洲的笑里有开心。

  因为知道这是温以遥为他亲手做的,很难不感到欣喜。

  可实在是难吃。

  难吃到有些可爱——到底是什么样的功力,能把区区土豆丝炒成这样呢?

  “还不错。”

  陆尽洲的良心痛了一下,但他的嘴角扬得高高的。

  温以遥从沙发上跳下来,昂首阔步走到陆尽洲跟前。

  看看陆尽洲,看看土豆丝,看看陆尽洲,再看看土豆丝。

  温以遥长长叹了口气,说:“陆尽洲,你对我的爱太盲目了。”

  陆尽洲笑出了声。

  房间里的油烟还未完全散去,空气里淡淡的糊味和一点呛人的辣味,并不难闻。

  温以遥突然就抱住陆尽洲,把手和脸在他身上蹭啊蹭,说:“我身上有油,这下把你弄脏了,重新洗澡吧。”

  “好。”

  陆尽洲搂着他,但眼神流连于锅里的海鲜粥,道,“幺幺,我先喝碗粥。”

  “不喝了吧,那个也不知道多难吃。”温以遥看着那惨不忍睹的画面,虾的半边身子都已经被粥冲到了锅的边缘。

  “不能浪费粮食。”

  陆尽洲这么说着,还真的拿碗去盛粥,就在温以遥不自信的眼神中,慢条斯理地舀上好几口。

  温以遥试探地问:“能吃吗?”

  “味道很好。”陆尽洲舀了一勺子,吹开热气,递给温以遥,“尝尝?”

  温以遥表情一言难尽,他心里一边想着「他好爱我」,一边舍身取义般把嘴伸过去,小小抿了一口。

  然后眼睛一亮。

  “好鲜。”

  粥唯一的缺点是放多了米,其他的步骤都严格按照食谱上的照做,没有多加料也没有少放食材,味道出乎意料的好。

  温以遥重拾信心,端根凳子坐到陆尽洲旁边,张着嘴:“再来一口。”

  两个人你一勺我一勺,很快吃完一碗,温以遥陷入了一种自我感动。

  他对陆尽洲说:“我还是很有天赋的,第一次煮这么复杂的粥,就能这么成功。”

  陆尽洲给他擦掉嘴角的汁,很配合地说:“我们幺幺,做什么都很厉害。”

  本该是挺温馨的对白,温以遥却忽然想到了什么,脱口而出:“也不是,我做艺人就很失败。”

  温以遥很清楚,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基于某些外人不知道而他知道的信息。

  入股杀海,接手一加一影视,买下烁都的海岛……

  如果是重生前的自己,绝对不可能做到这些。

  而作为一个艺人,温以遥其实是失败的。

  周孟什邀请他去试镜《破霄定日月》的时候,他犹豫不决,最终不愿意去,也是因为温以遥打从心底,就没想过要在娱乐圈深耕。

  他觉得现在的状态很好。

  他自己有钱,不靠这一行吃饭,待在娱乐圈只是为了现在还喜欢着他的粉丝。

  不过,粉丝的爱或黑子的恨其实都不会成为他的负担。

  如果有一天,温以遥身上彻底没有了话题度和人气,他随时可以想走就走。

  这仍然是他一种保守的安全感。

  “你看到了网上的评论是吗。”

  陆尽洲越来越了解温以遥情绪的根源,总是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对症下药,“幺幺,和我聊聊。”

  官宣以后,不少陆尽洲的事业粉对温以遥发出了批判的声音。

  温以遥已经很久没有那么多黑评了。

  陆尽洲死忠粉虽然不多,但路人粉覆盖面却极大,一时之间,讨论声络绎不绝。

  有人说两个人不般配,因为陆尽洲的演艺事业已经做到极致,是国际影坛的金字塔佼佼者。而温以遥却仍然活在各种各样的话题中。

  有人说温以遥在娱乐圈天花板太低,他这种花瓶形象的偶像,吃的是青春饭,会拖垮陆尽洲。

  这些言论其实比起过去那些黑料,并不算难听。他们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实事求是」地分析,认为温以遥和陆尽洲的恋情,不太能长久。

  当然,大部分人还是在支持,祝福。尤以他们的CP粉为主。

  但大家对温以遥最好的评价也不过是:见义勇为,品德高尚。

  其次就是「长得好看」「性格很刚」「在直播里有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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