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双漂亮的灰色眼睛依旧漂亮,清清冷冷之中带着点波澜。
然而,只是眨个眼的功夫,洛天眼底那点波澜就消失殆尽。
用平静到冷漠的目光看了眼戚霄,洛天卸下背包,拉开拉链,从背包紧贴背部的那个小口袋里出来个信封。
看着洛天拿信封的姿势,戚霄瞬间想到冬令营的红信封。
“该不会,我妈又偷偷给你钱了吧?”戚霄整个人都有点不好。
“没有。”把信封塞进戚霄手里,洛天目光朝外扫去。
顺着洛天目光,戚霄在医院铁栏杆外看见了台暗金色的路虎。
那是陈吉的车。
陈吉开车送洛天过来的?并且还把车停在医院外面等?他为什么送洛天过来?他为什么要等洛天?他要带洛天去哪儿?
问题一个接一个从脑子里蹦出来,戚霄迅速把杨志那事先抛到脑后:“陈吉要带你去做什么?”
洛天没回答。
他轻轻弹了下信封壳,指尖若隐若无擦过戚霄手指。但也只是轻轻擦了那么一下,洛天又迅速把手揣回裤子口袋。
“这几天在B市赚的,差不多能够去B市的机票和住宿费。”洛天说。
机票和...住宿费?看了几秒钟信封外壳,戚霄猛地瞪圆眼睛:“你什么意思?”
“至于吃烤鸭、逛博物馆,就当你请的吧。”洛天没回答,反而还敷衍地勾了勾嘴角,“认识一场,请吃几顿饭逛个博物馆,不算占你便宜吧?”
什么叫认识一场?什么占便宜?为什么听起来仿佛像告别?戚霄觉得脑子里有点乱,手却几乎下意识般去拽洛天胳膊。
洛天比他还快。
在戚霄伸手的同时,洛天已经把书包甩在肩上,朝着楼外冲出去。冲出玻璃门后,洛天并没朝院门走,而是几步跨过绿化带。紧接着,他单手撑住栏杆顶端横撑,纵身翻过了一人高的栏杆。
“洛天?!”戚霄喊。
路人发出惊呼。保安也跟着大喊:“干什么干什么?!”
洛天没回头。
落地后,他拉开金色越野副驾门,径直上了车。
直到金色越野呼啸着离开,戚霄才终于回过神。他愣愣地朝外走了几步。栏杆外空荡荡的,金色越野和纵身越过栏杆的洛天,仿佛都是场梦。
戚霄脑子里嗡的一声。
上辈子,洛九爷是在高考前退学去B市的。上辈子,极地是在自己高二下学期关门的。上辈子,极地老板也是在自己高二下学期去的B市。
如果说,洛九爷当初就是陈吉带去的B市...这意味着上辈子差不多这个时候,洛九爷就要退学了。
而现在,洛天扔下个信封,越过栏杆上了那台金色越野。
洛天最终还是选择了远走B市,踏上上辈子的老路?
哪怕自己再努力,再试图留住洛天,都没能改变命运?说不清是无力还是悲伤,戚霄回过神的时候,已经把攥成团的信封塞进口袋,并且顺势掏出手机。
电话拨过去,迟迟无人接听。
短信发过去,也如同石沉大海。
手机屏幕亮了暗、暗了又亮,戚霄感觉整个人已经被分成两半。一半在说淡定、淡定,接着拨,总要先联系上洛天再说;另一半却已经红了眼眶,只想找到个没人的角落缩成团。
就缩成像信封那样的团好了。
紧紧捏着手机,戚霄环顾四周。
左边有人,右边有人,楼梯有人,转角有人...到处到处都有人,可这些人都不是洛天。
他们都没有漂亮的灰色瞳仁,没有轻轻翘起的嘴角,没有甩在肩膀上的书包,没有印着胜利女神像的艺术品杂志,没有卡通熊熊毛衣,更没有毛茸茸的熊尾巴。
而有灰色瞳仁,有轻翘嘴角、有随意甩在肩上的书包、有胜利女神像杂志,也有卡通熊熊毛衣和熊尾巴的洛天...不见了。
也不是说彻底不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在五年后者六年以后,拥有花臂和蛇形戒指的洛九爷会再度出现。
只是那时候,他身上带着已经不是花花,眼底里也布满藏都藏不住的狠戾。
我不是舍不得洛天,不是舍不得那个连话都不说清楚、连电话都不接的混蛋,戚霄想,我只是舍不得那个毛茸茸的熊尾巴。
就算几年后再遇到,又能怎么样呢?那时候,要去哪儿找能攥在手里的熊尾巴?
紧紧咬着嘴唇,戚霄感觉有什么冷冰冰的东西从眼角滑落,他想擦,耳边却传来个急切的声音。
“怎么了?你这怎么了?”
戚霄胡乱抹了两把脸,朝声音来源看。
“你这怎么哭成这样?”顾洪的鼻血已经止住,前襟上却还残留着红乎乎的血渍,“洛天那混蛋不会连你也打了吧?”
“没打。”戚霄一开口,眼泪又开始要往下掉,“是我找不到他了。”
顾洪没理解。
“他走了,不回来了。”戚霄捂住眼睛,努力把眼泪忍了回去,“我刚没想哭,就是不小心迷了眼睛。”
看他这样,顾洪从口袋里摸出团纸:“卫生间里扯的,你先用吧。”
等戚霄大概把脸擦了擦,顾洪才继续问:“你刚说洛天走了?什么意思?”
“就是不回来了的意思。”戚霄声音闷闷的,“我打电话他不接,我发短信他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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