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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与你共缠绵_梦完自然醒【完结+番外】(55)

  也只好不冷不热地回答:“B市。”

  “是吗?太巧了,我也是,我从小就在那儿长大,高中时才和妈妈移民过来的。”

  向洋又点了点头。

  “我可以坐下来和你聊聊吗?难得碰到一个B市来的呢。”张映真笑吟吟的,然后又好象才突然省起似的“我会不会打扰你啊?”

  我能说不吗?已经被你打扰得乱七八糟了。向洋只能在心里哀叹,以他从小接受的教育,是不可能对一个女孩子不客气的。向洋只好又点了点头“请坐。”这种明显冷淡的态度难道你真的还看不出我的拒绝吗?又碰到一位自以为是的女生了。

  张映真才不管,只顾着自己坐下。她怎么会看不出这个男孩子态度的冷淡,但是这样她更喜欢,她才不喜欢那些看到漂亮女生就如蜜蜂见了花蜜一样的男生呢!

  “我叫张映真,映日荷花别样红的映,真假的真。”张映真主动伸出了手,向洋伸出手不松不紧地握了一下。

  张映真心中窃喜,这个男孩的手宽大、温暖,连手也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呢。

  向洋又想起和沈意意去吴哥窟,有个女孩子拍照时不小心掉到旁边的坑里,她男朋友一个人拉不上来,向洋也搭了把手一起把她拉上来。

  过后沈意意捉住向洋右手手腕乱抖,开玩笑:“砍掉,砍掉,把这只手砍掉,都摸过别的女人的手了。”

  向洋委屈地:“哪有这种暴君暴政的?都不分青红皂白。也要照顾到罪犯主观意愿好不好?我那是为了帮人。”

  “敢说我暴君暴政?!”沈意意扑过去轻轻咬住向洋耳垂,“我才不管什么主观意愿呢,我只管客观发生的事。回去写一本《男训》,你给我背下来了好好执行!要不小心你全身被我剁成一块一块的。”

  他当然是唯唯喏喏。

  向洋心酸,今日的握手如果沈意意看见了,一定又会喊“砍掉砍掉砍掉!”

  沈意意自然是看不见,知不道。即使她知道了,她也只会说“眼不见为净”。

  我们修不到佛祖的智慧,能够做到无论眼中看到什么,心中都清净。我们看不见还好,看见了心烦、心乱一样都不会少,所以,真的是眼不见为净。

  沈意意不是不知道向洋的优秀,再假以时日,他渐渐成熟,肯定更吸引女孩子。自己在世时,向洋是很爱她没错,但他不过是一个大男孩,又是第一次谈恋爱,全情投入并不奇怪,他碰上的又是自己这样的熟女,沈意意外貌不敢和十七八岁的少女比,道行比她们高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但是这样的感情能持续多久,沈意意即使活着也没有把握的,何况现在?沈意意想过了,从自己死去算起三年,如果这三年内向洋能够做到没有女朋友、不谈恋爱,那么无论如何她都会主动去找他告诉他一切。如果三年向洋都坚持不了,那只能说明他们曾有过的感情在向洋心目中也并不是那么不可替代。那么,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这样的男人,这样的感情,没有了也并不可惜,自己就可以放开手脚过自己的新生活了。沈意意从客观上分析,向洋离开本市去了国外,对自己也未见得不是个好事。

  寒假里,逐渐适应了新生活的沈意意开始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打算。

  如今程苏的灵魂已不知去向何处,这个身体看来是要和自己长相厮守了。以往的沈意意不是没有过梦想,如果一切重新来过……

  现在,命运给了她一个这么好的机会,她决定要好好把握。沈意意大学读的是国际贸易,那个专业不过是用来吃饭的家伙,并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因为从小家境不是特别好,所以经济需求比理想来得实际。

  沈意意一直有一个美好的理想,当个时装设计师。如今程苏家境良好,程爸程妈都说了,大学送程苏出国一点问题都没有。程妈还经常担心国内的高中读起来太累了,想高中时就送程苏出国,所以对程苏的唯一要求就是把英语读好了。

  英语对沈意意来说自然不是什么问题,程妈倒是有提过要送程苏业余时间再去多学点英语,沈意意当然不肯,让她从目前初一的水平学起实在太浪费时间了,如果一下从考雅思的水平学起还不得把程爸程妈吓坏了?

  沈意意决定要学法语,学素描,为去时尚之都学时装设计打好基础,此外,再学个民族舞,练练身段,对今后……总之,大大的有好处。这下脑袋也充实上了,身材也练上了。

  打写主意后,有一天吃过晚饭,沈意意跳到程爸程妈房里,提出了上述要求,程妈搂住沈意意,上上下下打量了她好久:“宝贝,你不是最不喜欢周末还要学别的东西吗?怎么改性啦?而且,为什么想学这三样?可不可以跟妈妈说说?”

  “妈妈,我以后想当世界知名的时装设计师,我要去法国学时装设计,所以要学素描,学法语。”

  “是吗?是不是看了巴黎时装周的时装秀以后下的决心啊?”程妈问她,在新加坡时,有一个台一整晚都在播放巴黎时装周各大秀场,沈意意津津有味地看了一个晚上,很迟了还舍不得睡。

  “是啊,好不好呀,妈妈?”其实我早十几年就有这想法啦,沈意意心道。

  “苏苏,那为什么要学民族舞啊?为什么不是学芭蕾或是学模特?”刚从浴室出来的程爸边擦头发边绕有兴致地问。

  “芭蕾?才不要呢,听说练了脚趾头会变形,而且走路会习惯有点外八,好难看的。”

  沈意意先是把脚从拖鞋中拿出来展示了一下,嘿,别说,这双白生生的小脚还真是好看,骨肉匀停,连一颗颗脚趾头都粉嫩粉嫩的,指甲粉红透明闪着润泽的光。

  上帝可真是太偏心啦!把这双小猪蹄子全亲遍了,连指甲盖都没放过!沈意意浑忘这双脚现在属于自己,心中狂嫉妒了一阵。

  然后又站起来夸张地学外八走路,把程爸程妈逗着哈哈笑。

  “那你觉和做模特好还是做设计师好?”程爸边笑边逗她。

  “当然是设计师啦!”

  “为什么?”程爸觉得更有趣了,女孩子不都喜欢当模特儿的吗?

  沈意意“切”了一声:“老爸不是我说你,你年纪这么大还这么没思想!做模特有什么好?要被人家摆布来摆布去,就跟做演员似的,做演员哪有做导演好?!做模特当然也没有做设计师好啦!可以按自己设计的特色挑选模特儿指挥模特儿,多有瘾!你没看时装秀最后都是一群模特儿众星捧月地簇拥着设计师款款走出来啊?”

  然后指挥着程爸象模特一样跟在自己后面,再做大牌设计师志得意满状走将起来,把程爸程妈笑得半死。

  程爸还笑:“下次走台要把你妈也一起叫上,以壮场势。”

  “噢,那姨妈呢?姨妈也不能放过啊。”沈意意补充。

  程爸程妈一想象那个从小在农村长大,满脸质朴的保姆上台走秀的样子,忍不住又是一阵哈哈大笑。

  程爸程妈一边笑还一边欣慰这孩子挺有头脑挺有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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