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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春生[重生]_化音【完结+番外】(18)

  路过85度C的时候,顾停云问喻宵要不要进去买些面包当明天的早餐,顺便买点喝的,驱散一路走来身体里堆积的寒意。后者推开店门表示默许,等顾停云也进门之后才松开门把手。

  顾停云夹了几个肉松面包跟一盒椰丝小方,喻宵只象征性地拿了一袋切片面包。

  顾停云指了指柜台前的长龙,跟喻宵说:“我去排队结账,你等我一下。”

  喻宵道:“我去结账,你去买喝的吧。”

  “那也行,反正是要一起回去的。”顾停云由着喻宵从他手里接过托盘,“你喝什么?”

  “海岩。”

  “热的吗?”

  “常温,半糖。”

  分工完毕,两人朝不同的队伍走去。

  喻宵的目光始终黏在顾停云身上,而后者毫无察觉。这时节离冬天还有段距离,店里还没开始打暖气。顾停云因寒冷而缩着脖子,双手揣在外套口袋里,定定地看着前面人的背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喻宵想起顾停云苍白冰冷的手,手掌比他自己的要光滑一些,也没有常年接触摄影器材磨出的趼子。他轻轻地把手握成一个空心拳头,之前跟顾停云相贴过的手心好像微微地发起热来。

  他眯了眯眼睛,回想刚才两人肩并着肩兜过每一个货架,把面包放进同一个托盘里,商量谁去结账谁去买喝的,等一下还要走相同的路回到同一个家,分享同一顿晚餐,心脏就软软糯糯地泛起甜来。

  张晴的那句“老家三口人,这儿两口人”还在他的脑袋里回放。

  就好像他们真的是幸福美满的一对似的。

  他看到顾停云搓了搓手,往前张望了一下还要等几个人,又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只是自始至终都没有往他这里看过一眼。

  “家”对他来说一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童年时期呆的那个地方不能称作“家”,只是一个栖身之所。后来他终于等到一个人带他回家,那个家虽然很小,但不冷清,仅有的两个成员相依为命度过每一个平淡而安定的日子。再后来,家突然垮了,只余下他一个人,少年瘦削的肩膀撑不起坍塌的房梁。

  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他却连家是什么样子都说不清楚。

  四处辗转过了这么些年,他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临时的居所,没有家,也没有人让他愿意停泊。直到来到这座城市,直到与记忆里那个曾经莫名其妙请他吃了一顿饭的少年重逢,他才第一次生出一种想就此安家落户的念头来,想长久地在这里停靠下来,不再漂泊。

  遗憾的是,他当做归宿的那个人,始终只把他当做萍水相逢的过客。

  喻宵收回目光,呆呆地盯着原木地板,眼神里难掩失落。

  就在他把视线从顾停云身上移开之后不久,顾停云转头往他所在的位置看了一眼,眼里还带着点笑意,心情很好的样子。

  每一次的失之交臂,都在人们浑然不觉的时候粉墨登场。

  “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

  顾停云微笑着答道:“一杯海岩奶绿,常温,半糖。一杯布丁奶茶,热的,全糖。”

  服务员被他的好心情感染了,笑容都甜了三分,“这是您的号码,请稍等片刻。”

  “谢谢。”

  顾停云在取餐通道口等了一会儿,两杯温热的奶茶就送了上来。喻宵刚好付完面包的钱,走到了顾停云身侧。

  他接过顾停云递过来的海岩奶绿晃了几下,待奶霜和绿茶充分混合后,就着吸管喝了一口。茉莉花茶的清香伴着绵柔的淡奶油味抚慰着味蕾,一点点的咸味是锦上添花。

  他没头没脑地想,如果让他对他的心上人做一个比喻,那一定就是海岩奶绿。是情之所至,不是广告植入。

  喻宵的眼睛因味觉得到满足而微微眯起来,黑色的睫羽长而浓密,在他的眼睛下方打下两片浅淡的阴影。顾停云把这一幕尽收眼底,他突然替喻宵觉得可惜,明明他自己就是上好的人像模特,一举一动都足以入画,然而他作为摄影师,永远无法出现在他自己的镜头里面。

  偏偏又没有别人能记录下他这一刻的美好,真是浪费了。

  说白了,这一瞬间他很想偷拍,奈何对象近在咫尺,没有机会。

  思忖间,他不自觉地拿起才冲泡出来的热奶茶喝了一口,嘴唇猝不及防一片火辣辣的疼。

  不可能在公共场合把奶茶吐出来,所以他愣是把一口滚烫的奶茶咽了下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完蛋,要炸。

  喻宵目睹了他作死的全过程,看他连生理泪水都要烫出来,想也没想就把他手里的热奶茶和自己那杯换了一下,“喝口凉的缓一缓。”

  顾停云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喝了一大口喻宵递过来的海岩奶绿,缓了缓,喉咙里的烧灼感总算减轻了一些。

  喻宵无奈地看着他,“还好吗?”

  顾停云窘迫地摇了摇头,默默感激喻宵的不取笑之恩。换作袁千秋或者朱文渝,多半就是一句“这么烫的玩意儿上来就是一口闷,我敬你是条汉子”。

  他含着喻宵的吸管,心里想,好像只有在这一个人面前,出丑是永远不用担心被嘲笑的。

  喻宵看他对自己的海岩奶绿恋恋不舍,也不好意思再要回来,“不介意的话,你就把它喝完吧。”

  顾停云这才反应过来,看看自己手里的奶茶,又看看喻宵拿着的那杯,尴尬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

  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今天总是不在状态。

  走出85度C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条街离他们小区不远,用不着代步工具,两个人就这样不紧不慢地开始踱回去。

  “你喜欢甜食?”喻宵问道。

  他常常看顾停云买椰丝小方、巧克力蛋糕、草莓大福之类的甜食回家,长期沉迷高热量食品,却也没见他身上多几斤肉。一个二十岁后半段的大男人喜欢甜食,他其实觉得有点可爱。

  “是啊。读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这家的椰丝小方,每次路过都会买一盒回去。”顾停云的目光放得很远,好像在回忆一桩美好的往事,“那时候我牙齿不好,但偏偏就是喜欢吃甜的,一边吃一边牙疼,可就是死性不改。有一回疼得严重,吃完就立马去了医院,牙医跟我说再吃甜的我就等着秃吧,我愣了好一会儿都没想明白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然后牙医自己笑了出来。”

  喻宵很配合地笑了笑,“可能是被你气的。”

  “你知道吗,我竟然从一个牙医的嘴里听到了跟‘我耳朵都快瞎了’一样的冷笑话,我都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了。”

  “这是好事,好歹你印象最深刻的不是他用电钻钻你牙齿的感觉。”喻宵难得地打趣道,“后来呢?电钻都没打击到你对甜食的热情吗?”

  “后来牙口好了,吃嘛嘛香。”顾停云模仿着牙膏广告有板有眼地说了一句,两个“嘛”字声调没念准,逗得喻宵嘴角直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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