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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囤地!发家!致富!_种民君【完结】(248)

  整场婚礼,可能只有新娘和部分单纯是来吃酒席的村民,是真心的欢喜,因为席面还算不错。

  酒席离场,白日朝感叹:“董支书精明了一辈子,没想到临老在女儿的婚事上,倒是犯了糊涂!”

  董支书一个外来户,能在都村做到支书,能走到现在这个地位,靠得就是他的脑子。这么多年来,虽然白日朝对董支书颇有微词,但是董支书的能力,他是没法否认的。可是嫁女儿一事,令白日朝唏嘘不已。董支书,也老了。

  “父母,是拗不过儿女的。”白三朝感叹了一句。无论是他,还是董支书都一样,没法逃脱这句老话。

  “贾杀敌看着可不是个安分的,以后董小月可有罪受了!”白金氏满脸不屑。董小月,又一个蠢货。

  白金氏一语成谶,只一年时间,董小月和贾杀敌的婚姻就出现了个变故。而这个变故,也影响了到了白曙,影响到了都村知青,甚至是整个华国的知青。

  第175章

  ·

  一纸《大都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在华国日报上刊登,华国计划于下半年开始招生的消息在全国传得沸沸扬扬。这次上大学跟以前不一样, 选拔对象是优秀的工农兵青年, 不用考试,实行的是“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都村有两个名额, 为了这两个名额,村里这段时间闹腾得厉害。

  “白曙, 你真的不打算上大学?这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

  朱红相较于一年前,显得成熟多了, 脸上的笑容更加淡定从容。

  白曙摇摇头。不仅是朱红如此劝他, 家里其他人也一一来劝过他。工农兵大学的确是一个好机会, 是知青逃离农村的好时机。只是这样的好机会, 很少会落实到知青头上,多是在当地人中产生。不过白曙例外, 白曙算是都村当地人, 他想要上工农兵大学, 倒是有几分可能性, 至少比起朱红他们几个, 胜算大多了。

  “听说其中一个名额已经落到贾杀敌头上了。”朱红一边吃着胖球儿做的小鱼干, 一边说道。

  一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她和胖球儿的关系, 也已经确定了下来。

  前两个月,朱红和胖球儿谈恋爱了。朱红胖球儿两人都是大都城的知青, 年龄相仿, 脾气也合拍, 家境都不错,所以两人定下后,就回城跟家长说了。

  这时候的知青多是不愿意在农村谈恋爱的,因为很多人都打定了一个主意:要回城!回城才谈恋爱。

  胖球儿和朱红年纪不大,还不到二十,但是却已经见过家长了。在这个提倡晚婚晚育的社会,算得上是有些出乎人意料了。所以当朱红和胖球儿谈恋爱那会儿,村长还特地找了两人,开导他们,“你们年纪还小,谈恋爱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革命青春,你们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不用那么早就考虑个人问题!”……

  胖球儿为这事,还特地找白曙吐槽了一段时间。

  白曙当时面无表情地听他抱怨,但心里却对他一边抱怨,圆脸上一边出现得意的笑容感到无语。胖球儿这家伙,自从和朱红好上之后,许是活得开心了,连山过得肉又回来了。人家下乡是变结实了,变瘦了,他下乡是变圆变壮。

  不过朱红和胖球儿的事情,也并非是一帆风顺。胖球儿虽说已经恢复了好成分,但是当初到底还是被打成过坏分子,所以朱红的家人一开始是不愿意的。但是,在胖球儿到朱红家中做了一顿饭之后,朱红的家人纷纷改口,对胖球儿比对朱红更加热情。也就是这时候,白曙才真的相信,朱红平日里说的,她“没有遇到胖球儿之前,在家里吃的就是猪食”这件事的真实性。

  “董小月就不怕贾杀敌离了村里,就不回来吗?”白金氏拿着一盘麦芽糖,从外面进来。这麦芽糖是她前几天和妯娌邱氏一块儿做的。还有几日就过年了,村里各家各户已经开始准备年货了,她自然也不例外。自从白金氏和白三朝搬回村里住之后,白家的春节就默认在都村过了,所以这两天刘英也回到村里帮忙了,白金氏正好腾出手来,做些乖孙喜欢的小零食。

  村里要推举两个人去城里上大学的事情,是个爆炸性的新闻,白金氏自然关心得紧,可是不管怎么劝乖孙,乖孙都不愿意去。她也就由他了,反正以后肯定还是有机会的。

  朱红站了起来,接过白金氏手里的托盘,“白奶奶,您可说对了!董小月刚开始不愿意,可是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就改口同意了。”

  朱红乖巧,有眼力劲,白金氏还挺喜欢她。对于这样一个有些脑子的女孩,白金氏以前还曾经担心她会和自己的乖孙有些什么,但是后来她发现,朱红喜欢的是胖球儿,她就放下了一颗心。在白金氏眼中,乖孙还是一个孩子,是个特别优秀的孩子,没必要那么早就谈恋爱。

  白金氏把麦芽糖递给朱红后,就在白曙旁边的马扎上坐了下来,“这事情还有得闹,不信你们就等着看好了。就算贾杀敌得了一个名额,还有另外一个名额呢!”其实,都村能够得上去工农兵学校资格的人,不多,首先年纪和成分就限制了大部分人。

  “闪电。”白曙嘴里咬着麦芽糖,淡淡地说道。

  第176章

  ·

  “闪电?你是说闪电能去工农兵大学?”

  和白曙相处的时间长了, 朱红已经渐渐能猜出白曙话里的意思了。虽然猜得不怎么准确就是了。

  “乖孙的意思是, 闪电有机会占据剩下的那个名额?”

  还是白金氏懂乖孙, 一下就准确说出了白曙心中的所想。

  “闪电被表扬过,在村里口碑也好。而且和夏花走得近。”

  白曙这话里的意思, 朱红这回听懂了。

  闪电的成分好,还是高中毕业生。因为稻田养鱼的事情, 他不仅被市里开大会表扬了, 甚至还到过人民大礼堂接受首领的嘉奖。再加上他还曾作为优秀社员到各个公社进行交流学习,传播经验, 在十里八乡算得上是个名人,群众基础不错。

  不过仅仅是这样,也并不能让闪电顺利拿到一个工农兵的名额。要知道,进大学,可谓是鲤鱼跃龙门, 是多少人的念想。每个村,每个大队, 都会把名额优先向本村人倾斜。贾杀敌能进入候选名单, 正是因为他是董支书的女婿, 是都村的半子!而闪电,并没有这层关系。

  不过,如果闪电和白夏花在一起了,那就不一样了。白家在都村已经立足, 夏花可以说是都村的闺女, 她嫁给闪电, 那闪电就是都村的女婿。有这层关系在,闪电只要稍微运作一下,他想要去上工农兵大学,可能性还是挺大的。

  说起来,白曙也颇为惊讶。白夏花比白秋菊聪明,眼光高,自己能拿工资,所以穿着打扮上都很是不错,仰慕她的小年轻不知几许,可是她竟然看上了闪电。这点出乎大家的预料。闪电和白曙的关系不错,他常到白家做客,这一来二往,就和白夏花认识了,两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对眼了,看彼此的眼神都是含情脉脉的。白金氏对他俩的关系,倒是有点乐见其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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