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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囤地!发家!致富!_种民君【完结】(281)

  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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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从全国各地上来的参赛队伍足足有四十二支, 都被安排在了青川酒店。

  “我们分到的都是双人间。我和陶陆一间,蔡老师和程教授一间,白曙和韩技一间,金重和范明一间。”朱老师作为生活老师办理入住, 当然是她的活。

  白曙点点头,他和韩技本来就是一个宿舍的, 住在一块自然没什么问题。他刚想接过房卡,不曾想到, 程浩竟然夺了白曙的房卡,转身对韩技说:“我和白曙一间。”

  众人愣了愣,特别是当事人白曙。

  程浩没有解释,亏得有蔡校医的帮忙,他晕车的症状好了很多。

  程浩非常自然地从白曙肩上拿下自己的背包, 再把白曙的一个行李袋提了起来,他拒绝了酒店服务员想要帮忙提行李的动作, 率先进入电梯, “走,上去吧。”

  青川酒店的高格调就表现在细节处, 这座已经有百年历史的酒店,在战乱中几经摧毁,它经历了多次的重建、再装修, 可以说, 这座酒店代表的是华国招待外宾的高规格。

  大都大学的四间房, 都在七楼。白曙和程浩住在704号房。

  “七层到了, 请慢走。祝您有个愉快的夜晚。”电梯里的女服务员扬着甜美的笑容,半鞠躬,对白曙他们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走出电梯,白曙他们就踩上了青川酒店的地毯。

  “好软!”陶陆不禁发出惊叹。这是她第一次住这样的酒店。

  在场的人中,她的家境可以说是最差的。她早早就和村里的知青结婚了,还生了一个孩子,但是后来丈夫死了,孩子被婆家接走。她再没见过孩子。娘家让她改嫁,但是她不愿意,她和丈夫的感情是真的好,要不然丈夫也不会那么爽快地就娶了没什么背景的她。她才二十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就如同一朵盛开的花,即使花自己不愿意招惹蜂蝶,但蜂蝶却不愿意放过她。

  陶陆腹背受敌,家人的逼迫,男人肆无忌惮的调笑,女人防贼一样的眼神,都让她不快,长期的压抑,让她产生了自杀的冲动。但是那一次上吊被救下后,清醒过来的她,面对的是更糟的情况。家人虽然不再逼她,但是对着她的时候,那小心翼翼中带着不满,更令她受不了。村里男人、女人,在她面前笑嘻嘻,但是在她背后变本加厉地说些刻薄话!

  在她神经已经崩塌,即将彻底走入自我灭亡深渊时,国家传来了恢复高考的消息。神从天际,给堕入深渊的她,降下了一根救命稻草。丈夫生前,每日下工回来,一有时间就教她读书,他认为高考迟早要恢复,他们不能放弃希望。考大学成为了她熬下去的动力。

  而高考的成功,大都大学的一纸通知书,让她彻底地从深渊中逃离。一如丈夫曾经所言,外面的世界真的很大,也很精彩。

  “果然不愧是青川酒店,富丽堂皇,中西合璧,精致而典雅,大气而沉稳,百年历史果然不作假……”韩技滔滔不绝地称赞。在来之前,他就已经查过了青川酒店的历史。这酒店背后的家族,他隐隐有猜测,可是却无法证实。一个能运营一座酒店百年的家族,其必定是处于权势顶端的。

  程浩打开房间门,白曙跟着进去后,顺手把门关上。

  房间非常大,两张单人床并排在窗前,程浩打开窗,风吹动着白色的纱帘,纱帘在房间里飘动,无端给房间增添了些浪漫的暧昧。窗外正对的就是河景,此时,正值四月,清明节刚过去不久,西方的复活节已经临近。青川是华国最受西方文化影响的城市,从窗外远眺,能看到江边星星点点的灯光。万家灯火,不过如此。

  “刚才朱老师来通知,说一个小时候后,在酒店大堂集合,一块儿吃晚餐。”白曙坐在房间的沙发上,对刚从浴室里出来的程浩说道。

  明天是参赛队伍熟悉场地的一天,大家伙的神经都还不算紧绷。对青川的兴趣,对陌生城市的探索欲,在这一刻,超过了对比赛的忐忑。更何况,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在这次比赛中独占鳌头。

  大都大学在全国数一数二,能和它相提并论的,目前国内只有三所大学——青川大学、人民大学、南华大学。除了南华大学和大都大学一样在大都城之外,青川大学在青川,人民大学在楚庭。

  可以说,白曙他们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三个队伍。其余队伍,除非有黑马出现,不然冠军只会在这四所学校中诞生。

  到青川的第一个晚上,朱老师把晚饭安排在了酒店的餐厅。跟朱老师做出相同选择的其他学校,还不少。一餐饭,朱老师和程教授是最忙碌的,他们忙着应对其他学校带队老师来打招呼。

  白曙作为空降兵,在队伍中,很少说话,大家也没有对他的空降露出任何的敌视和不满。朱老师和蔡校医是没有权利对程浩选出来的领队提出质疑,金重和韩技认识白曙,对白曙有几斤几两,心中多少有些底,范明和陶陆也都不是多嘴的。所以本该引起队伍矛盾的白曙,无波无澜地成为了队伍的一员。

  “今晚大家好好休息,明天我们去看赛场、抽签。”程浩把明天的行程安排告知大家后,就回房了。

  突然,他身后响起了白曙的声音。

  “你可以松手了。”

  白曙的声音淡淡的。

  程浩的眼睛顺着白曙视线的方向,看到两只紧紧握在一起的手。相同的白皙,相同的柔软,但是其中一只火热,其中一只冰凉。

  程浩的脸,唰一下就红了,他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甩开白曙的手,跳了起来,“我,我们是什么时候牵手的?”

  白曙眼睛看向自己尚留有余温的手,“吃完饭后。”

  “什么!那么久了!”程浩脸色更红了。他们在酒店吃完饭后,为了消食,还去江边走了一圈才回来的。他竟然那么早就牵了白曙的手?他怎么没有发现?

  刚才还有些害臊的程浩,在下一秒,脸色出现了变化,“你怎么不早点提醒我?”他一双眼睛凝视着白曙,不想错过白曙脸上一丝波动。

  白曙沉默,也许是对方的手太暖和了,跟爷爷的手,温度相似。所以,他才一时忘记说了吧。

  程浩眼中的光芒大盛,“白曙,要不要跟我去一个地方?”

  白曙想了想,点头。反正这个夜晚也无事。

  身处陈浩所说的“地方”后,白曙有些后悔刚才答应得太过轻率了。

  动感的电子音乐声,淹没了彼此的声音。程浩就靠在白曙的肩膀上,下巴凑近白曙的耳朵,高声叫道:“这是青川最大、最有名气的歌舞厅,能进来的都是兜里有些钱的,玩得也不俗气。咱们下场跳一跳?”

  他离他太近了!白曙能感觉到对方湿热的气息就在耳边,他说话的时候,嘴唇一张一合,偶尔能碰到他的脖子。白曙退了退,想离他远一点。但是程浩把白曙的肩膀搂得太紧了,令白曙退无可退。

  歌舞厅,白曙听说过,在大都城的时候,也去过。想当初,朱红和胖球儿结婚前,他俩为了庆祝,把他拉去了歌舞厅,说是人越多更有趣。但是对他而言,歌舞厅就是个嘈杂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大家伙随着音乐尽情扭动身躯,上演一出群魔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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