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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飒飒星途_琼绯【完结+番外】(111)

  他跟自己说,是好多年没回来西临市看看了,所以才来的。是来捧段宴和苏瑾的场的。

  陆臻写小说那么多年,却只有四部作品。其中,《换璧》最受欢迎,也是写的时间最长的,大家都会认为《换璧》是倾注陆臻最大心血,最爱的一部作品。

  其实不是。

  相反,《换璧》是陆臻写的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写到一半的时候,甚至停更了许久。在这之前,他写过《寻路人》、《寻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都是有原型的,写的中途,他早已将自己代入,是投入了最真实最真实情感的。

  有谁知道,如今这么功成名就的他,曾经是一个被家人抛弃的孩子呢。

  虽然小的时候,孤儿院的院长格外照顾他,却也是因为这份格外照顾,让他被其他的孩子欺负。直到,那一天,在墙角,遇到了那个叫路柬的小男孩。

  相比较下来,《换璧》这部没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显的有些单薄,可他没想到,读者喜欢的竟然是这一部。

  《换璧》写完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新的文。直到,在三亚与凌飒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来曾经,他也有那么随意过。为了这个相交甚浅的男孩(还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于是有了这部《笔尖》。

  你的笔尖画下的却不失我的名字——当时,陆臻想也没想,就敲下了这句话,作为文案,连他自己也觉得惊讶,就像是在脑海里早已存在的东西,当你想用的时候,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写作的过程,也很流畅……一幕幕地写下来,就像自己由将过去的那段岁月重温了一遍。这或许也是他写文的初衷。

  他发现比起虚构一个故事,他更喜欢将最真实的事情,写下来。

  凌飒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对陆臻充满敌意的凌书复,还是决定和陆臻单独聊聊。

  和陆臻相交其实并不算太深,不过凌飒对陆臻的感觉,更像是故人。遇到,然后聊聊,然后吃饭,每一个动作,都可以那么随意,每一句话都那么简单,可是凌飒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甚至会想,似乎自己和凌书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那么舒服过。

  凌书复的占有欲太强,有时候会强烈的让凌飒有些接受不了。就像这次的事情,他们之所以会吵架,凌书复的个性,也是一个原因吧。

  不过,凌飒在昨晚和凌书复说清楚,谈明白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他是喜欢凌书复,喜欢他,就应该包容接受他的一切。

  有时候,凌书复强势的性格,也是他鲜明的特征啊。若是没了这个特征,凌书复就不完整了。

  凌飒陪着陆臻走了一段路,两人似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对望了一眼,结果两人一阵轻笑。

  最后,还是凌飒先开口,“那个新闻的事,谢谢你……其实我知道你不太喜欢在媒体上露面,没必要这么做的。”

  “其实我也是为了自己啊……莫名其妙地就被安上这样一个名声,又没有真的抱得美人归。再不解释清楚,那我不是亏大了!”陆臻略带轻松地道。

  果然,还是和陆臻谈话的时候,气氛都轻松许多。

  又是静了一会儿,“对了,画展结束了吧。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是留在本市,还是……”

  “当然是出去走走了。你也知道我就喜欢世界各地到处走,采采风。要是一直让我呆在一个地方……”陆臻顿了顿,看向凌飒的目光闪了闪,随后一笑,“我可受不了。还是天南海北四处为家,才乐的自在。”

  凌飒也笑了,“我猜也是。什么时候再回来,再约吧。”

  陆臻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差点忘了,现在全国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徒弟,有空的时候记得练习练习,说不定有机会会用到,到时候,可别丢了我的人!”

  “知道了!师傅!”

  凌飒和陆臻谈了半个多小时,凌书复在那边等了半个多小时,手里拿着剧本,却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看刚刚凌飒让他安心的眼神,凌书复知道凌飒这是要和陆臻说清楚,可是每次一想到原来他的身边一直埋伏着那么强大的对手,他就焦躁了。

  直到看到熟悉的身影回来,凌飒的身边没有再跟着陆臻的影子,凌书复才安心下来。

  “谈完了?”

  凌飒点头,“我就说是你想多了,人明天就要离开去世界各地采风了……”

  “那不是有备无患么,没有就最好!”凌书复反驳。

  “凌飒哥!秦暮大神走了哇!”

  “秦暮大神?”凌飒疑惑地眨了眨眼,想起秦暮是《换璧》的作者,“他什么时候来了?”

  米洛一拍脑门,“你瞧我迷糊的,还以为你早就知道陆先生就是秦暮大神的事呢!”

  “你说什么?!!”凌飒一愣,觉得自己肯定是听错了。

  秦暮=陆臻?怎么可能!

  结果米洛眨眨眼,还以为凌飒没有听清,便又重复道,“我说我刚刚才发现原来陆先生就是秦暮大神啊……很惊讶是不是?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米洛说着,没有发现凌飒变化的脸色。

  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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