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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系统]_洋葱怪【完结】(114)

  “李釉娘跑了?”宋凌霄问,“你跟我说干什么?”

  “你说我跟你说干什么?”梁庆毫不留情地补刀,“不是跟着你那匿名作者跑的么!”

  宋凌霄猛地扑上去,一巴掌按在梁庆抹了一层不知道什么粉膏状物质的嘴巴上,一边不让他说话,一边干笑着问:“梁老板此话怎讲啊,不要毁人清誉,既然李釉娘跑了,梁老板该派人去找才对,一个娇弱的妹子,能跑到哪儿去呢?”

  梁庆:“唔唔……嗯嗯……”

  梁庆毕竟是个成年男子,力气比宋凌霄大多了,稍微挣扎了一下,便从宋凌霄的扑腾下解脱出来,他低头从衣襟里取出一只西洋怀表,打开来,弹出一个小镜子,他冲着小镜子左看右看,感叹道:“哎呀,我这花了一勺金子的价格才从李釉娘那买到的玫瑰花膏,就被你这爪子给抹没了,看看我这唇色,白的渗人!宋凌霄,自从我跟你搭伙结盟,就没有过一天消停日子。”

  宋凌霄翻了白眼。

  “六王爷,你给小人评评理,宋老板说和我合伙出一本小说,结果派人到我后院来取材,也不跟我打一声招呼,现在可好,他那作者把我后院头牌拐走了,你说这合适吗?”梁庆开始往陈燧身边凑,一边露出谄媚的笑容,一边自来熟地告状。

  宋凌霄本来想阻拦,看也拦不住了,正好就此事向陈燧探一探态度,如果陈燧认为完全不可,非常不可,那他只能壮士断腕,把这个打脸爽文的项目先截停,后面再看怎么处理。

  陈燧微微一笑,不着痕迹地挪开身子,和梁庆保持一段距离:“你们生意上的事,听凌霄决定就好。”

  梁庆的脸色一下给变了,听听,听听,凌霄,这叫的亲昵,他知道该抱谁大腿了。

  “行啊,宋老弟,老哥真没错认了你这个异姓兄弟!”梁庆突然热情地勾住了宋凌霄的肩膀。

  “梁老板,你不要这样,”宋凌霄一个闪身从梁庆的勾搭中滑出来,“我不记得我们拜过把子。”

  “啧啧啧,”梁庆摇着折扇,一副“都是我把你宠坏”的表情,“在我心里,你就是我嫡亲的亲兄弟!”

  宋凌霄没接他这茬,他瞟了一眼陈燧,而后问梁庆:“你说是兰之洛拐走的李釉娘?你可有证据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你派人去找了吗?”

  宋凌霄之所以敢直接问,也是因为他发现,陈燧对李釉娘似乎并不在意。

  “嗨,容我喝口茶,慢慢说,行不?”

  梁庆把自己摆置舒服了,方才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原来那李釉娘并不是偷偷跑了,而是光明正大地,拿出十万两银票,把自己的卖身契给赎回来了。

  十万两银票买一个人,说贵也贵,说贱也贱,但是当初李釉娘是鸨母花了一两银子从人牙子那买来的,翻了十万倍,再贵也不合适。

  李釉娘做完这件事之后,又斥资数万,盘下城南一座旧宅,那旧宅的前任主人曾经中过状元,因此也叫“状元宅”,名头吉利得很,价格也非常高,李釉娘却眼都不眨一下。

  梁庆跑过来跟宋凌霄哔哔,那是因为他是在没辙了,李釉娘的事情做的合理合法合规,他派人去追也没有一个由头。

  “所以,眼下,李釉娘就在梧桐巷的状元宅里?”宋凌霄摸了摸下巴。

  “对了,跟你那个残疾作者在一起。”梁庆想到这一点就生气。

  “啊?他残疾了?”宋凌霄震惊,李釉娘这个病娇,不会为了留下郑九畴,就把他给废了吧!

  “他一直坐着轮椅,起不来,李釉娘这小贱婢给他偷偷请了个大夫,后来被我抓到,大夫说那病患被人用大棒打了一顿,身上有不少淤血,不过看起来严重,实际没有伤到筋骨,只是身子骨太差,一时半会不能起来行走罢了。”梁庆一想到李釉娘背着他又是请大夫又是搬家的,他就能给气死。

  “哦……既然兰之洛都这样了,显然不是兰之洛带走李釉娘的啊,分明就是你们李釉娘囚禁了我们兰之洛,”宋凌霄突然理直气壮起来,“梁老板,你这是贼喊捉贼!”

  梁庆没防备,被宋凌霄给绕进去了,他拿扇子虚点宋凌霄,张着嘴巴说不出来话,半晌后才道一句“算你狠”,气呼呼地走了。

  宋凌霄松了口气,坐进圈椅中,拿起来茶杯来叫伙计换了新的。

  陈燧在他旁边坐下,面上带着笑意,稍稍探身向他,低声说了句:“原来这就是你打算出的书啊。”

  宋凌霄顿时满脸暴汗,伸向茶杯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定了定神,他将茶杯恭恭敬敬地倒上热水,双手送到陈燧面前:“六王爷请用茶,听草民解释。”

  陈燧接过茶杯,笑吟吟看着宋凌霄:“好啊。”

  “草民,草……”宋凌霄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解释,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皇帝宠爱的花魁和凌霄书坊的作者私奔了,花魁李釉娘还是自己主动赎身的,并且大有包养郑九畴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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