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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系统]_洋葱怪【完结】(144)

  宋凌霄却也不是原来的柔弱小公子了,跟着陈燧练了这么长时间,他的力气也增涨了不少,他挥起拳头,一拳打在郑九畴左侧颧骨上,打得他一个趔趄,迫不得已松开了宋凌霄的衣襟。

  “你为什么这样害我!宋凌霄,是你怂恿我骗她,现在又是你在她面前拆穿我,你是不是和我有仇?我怎么对不起你了吗?你这样害我?”郑九畴跌坐在椅子上,拍着桌子,开始怨声哀叹。

  宋凌霄注视着这个大声抱怨着的男人,他是个情绪化的人,曾经,他就是以这一套情绪化的说辞,打动了凌霄书坊大堂里的所有听众,打动了掌柜,也打动了宋凌霄。

  但是曾经,郑九畴是真的执迷不悟,是真的悲惨,悲惨到就像那雪里呜呜叫唤的小狗,让任何一个路过的人都心生恻隐,宋凌霄把它抱起来,抱回家,拍掉了身上的雪,放到火炉边上,问它,是谁遗弃了你。

  我们报复回去好不好。让她知道你被遗弃的滋味,让她知道你如今沦落成这样,是因为你很爱她,而她弄丢了这份爱。

  看起来可怜又柔软的小狗,被喂饱之后,变成了狼,学会了狩猎,它步步为营,用情感操控住它曾经的主人,把她变成它的奴隶,然后设下一个更加狠心的圈套,借着她的力量平步青云,借着她的钱财纵情享受,最后走到她去不了的高位,再从云端将她一脚踢下。

  当宋凌霄觉察到不对,问它为什么这么做时,它说,是你教我骗人,是你教我狩猎,是你教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首先,我要成为主人,再用相同的方式抛弃她,她才能感同身受,不是吗?

  宋凌霄默然,他取出《金樽雪》印刷本,和装有一万一千三百二十六两五钱银子的稿酬,放在桌上。

  郑九畴看了看桌上的书,又看了看宋凌霄。

  他颤抖着手,伸向那本书,摸了摸封皮,崭新的、齐整的、印装良好的一本书,是他写的。

  看啊,那封面上的《金樽雪》,是照着他的字刻的,那兰之洛的署名,是他起的。

  很少有人能拒绝出书的诱惑,看着自己的心血,变成统一印行的新书,那种成就感,无法被其他事情替代。

  然而,郑九畴还是没有翻开《金樽雪》,他拿起了宋凌霄放下的另一件东西——信函:“这是什么?这是……”他打开信函,看到里面的银票,顿时睁大了眼睛。

  宋凌霄还没见过,一个人脸上的表情,能突然之间变化这么大的。

  郑九畴从目眦欲裂的愤怒状态,转化为志得意满的开怀大笑,不过转瞬之间。

  他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这是我的稿酬,是我凭自己本事挣到的钱!”

  宋凌霄看着他笑了一会儿,感觉有点累了,他往门边走去。

  郑九畴忽然一把拽住宋凌霄的胳膊,将他拉了回来,激动地说:“宋公子,谢谢你,谢谢你,你真的是我的再生父母!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那么冲动,你不是那样的人,你很好的,是我错了。”

  时至此刻,郑九畴自然明白,宋凌霄没有告诉李釉娘什么,只是《金樽雪》印出来得太快,李釉娘恰好看到了而已。

  郑九畴不敢相信,自己一直拒绝承认的作品,竟然可以在短短这么几天的时间里,变成一万两银子!

  原来,他竟然这么厉害么!

  这样说来,他这方面的才能,还真是被埋没了多年,如今稿酬证明,他是万里挑一的才子,即便是李釉娘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赚到这么多钱,何况,李釉娘是卖身,他只是写写字。

  郑九畴突然容光焕发,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沉稳而缓慢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充盈在他胸臆之间——成功人士的自信!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郑九畴沉稳有力地笑道,“宋公子,你真是慧眼识英才,当得起一声‘伯乐’!”

  宋凌霄皱起眉头,将手臂从郑九畴手里抽出来,简短地对他说,他要走了。

  “对了,宋公子,李釉娘是不是找你说什么了?”郑九畴想起来门子之前跟他通传,说宋凌霄要找夫人,宋凌霄不会无缘无故找李釉娘,肯定是李釉娘先去找了宋凌霄,对了,李釉娘看过了《金樽雪》!

  “嗯,她看到你写的了,所以,你早做打算。”宋凌霄提醒道,说完,他迟疑了一下,又道,“如果李釉娘要求停止出版《金樽雪》,我会照办。”

  “不行!”郑九畴立刻急了,“不能停止!她算什么,那些事,她都做得出来,还怕我写出来?……这话不是宋公子你说的吗?”

  宋凌霄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郑九畴:“我可没让你把人利用完再一脚蹬开!”

  “我、这……”郑九畴语塞,宋凌霄确实没让他这么干,只是让他报复,从感情上报复,那怎么报复,不就是这样做么,有什么差别。

  但是,现在,郑九畴有点怕宋凌霄。

  他的全部功业,都建立在宋凌霄支持他的基础上,一旦宋凌霄不支持他了,他就会像浸了水的纸扎大将军,一下子就瘪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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