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绝世丹神(下)_网络黑侠【完结】(20)

  “御天王朝的陈宫已经死在荒古王朝虚神手中,整座边境城池被覆灭,鸡犬不留,本座估计,御天王朝很快就会内乱,然后被荒古王朝整合,沐族长当尽早做好准备!”

  “……”

  沐广再度露出惊容。

  御天王朝的陈宫,他自然是知道的。

  虽然御天王朝已经不足为惧,但是受控于荒古王朝的话,神木部落与之接壤,受到的影响最大。

  “多谢风少提醒!”

  沐广不再犹豫:

  “沐某这就回部落部署应对之策,风少,一路顺风!”

  “保重!”

  秦风一语毕,飞舟蓄势良久,离弦射出。

  非出数百里地。

  秦风这才回转过身。

  南宫雪琴、李青、南宫恶、九宫就在当面,四人都是激动无比。

  “下次,本座的任何命令,你们都需要无条件执行……明白了吗?”

  “是!”

  四人这才想起,遇袭的时候,秦风给他们的命令是全速返回山门,但是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回来,带着沐广杀回来。

  秦风知道他们都是在担心自己,也不愿意过多指责。

  不过李青等人却是憋了一肚子的好奇。

  “风少,您真的把荒古王朝派来的虚神给斩啦?”

  “给我们说说吧。”

  “属下都已经好奇死了!”“是啊,怎么做的?”

  李青手里也是有虚神具现物的,但是他从来不敢对虚神使用虚神具现物,也不认为能倚仗虚神具现物可以干掉真正的虚神。

  李青问出了其它人心中的疑问。

  飞舟里的人,齐齐竖起耳朵。

  秦风也不吝啬。

  毕竟这飞舟里的,都是自己人。

  “盲目对战虚神,不可取……我是因为查探到御天王朝二皇子陈宫就在边境城池里,故意将那虚神引了过去,让他们翁蚌相争!陈宫贵为御天王朝二皇子,又是曾经御天王朝大将军的衣钵弟子,手里自然是有虚神具现物的,帮本座挡了一下,这才让我有可乘之机,施展出禹神的《开天斧》。”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陈宫在中间出力,我是不可能有机会干掉这位虚神的,最多是趁机逃离……”

  说到这里,秦风加重语气:

  “这种时候,你们回来,其实非常危险……沐广不会敢对荒古王朝的人下死手!但是荒古王朝的虚神敢灭了你们全部……你们回来,就是最大的错误!”

  “属下知错!”

  李青、南宫恶、九宫齐齐请罪。

  第1068章 赦免赢缺

  御天王朝发生的事情,很快就通过荒古王朝留在御天王朝的耳目,传到赢商的耳里。

  荒神陨落!

  赢商震怒!

  荒神,是赢商暗中一手培养的暗子,最强的一枚暗子。

  在荒古王朝和琅琊草原,荒神曾经为赢商效力,解决过很多赢商不方便亲自出马的肮脏任务。

  但是这一次,在御天王朝追杀秦风的行动中,荒神居然不明不白地死了。

  上官柔第一次看到赢商如此震怒,一点一点,将他最心爱的九龙玉饮壶捏得粉碎。

  上官柔认出来,这是荒神当初送给赢商的一件贺礼。

  赢商凝视虚空,冷冷地道:

  “人都不在了,留着东西,又有何用?”

  “……”

  上官柔和一群女官匍匐在地,瑟瑟发抖。

  过了好一会。

  赢商的声音恢复如常:

  “召赢缺觐见。”

  “……赢缺殿下如今正在祠堂暗室闭门思过。”

  “是朕小觑了此子,所有人都小觑了秦风,如今,我荒古王朝,跟秦风接触最多,最了解秦风的人,便是缺儿!拟旨,赦免赢缺身上的一切罪责,带出祠堂,朕一刻钟后要见到缺儿。”

  赢商重新恢复成那位睥睨八方,成竹在胸的主宰。

  一言可决天下。

  一意可控万生。

  坠入地狱,为万夫所指的赢缺,因赢商的一句话,重新启用,恢复殿下身份。

  上官柔连忙拟旨。

  一行人匆匆赶到赢氏祠堂,带出赢缺。

  一刻钟内,赢缺梳洗整理完毕,重新登堂入室,走入荒古王朝最高朝议之所,出现在朝堂之上。

  赢商允准赢缺重述天灵幻境之中发生的事情,重新对秦风展开评断。

  朝堂之上,许多人不解。

  但是谁也不敢悖逆赢商的决定。

  直到赢商当众宣布,承认有一位虚神境强者死于雨天王朝境内,死于秦风之手,朝堂顿时炸锅。

  朝堂上,各种议论如潮,汹涌连绵:

  “秦风到底是什么修为?”

  “月神弟子的精神神力修为就算再强,在突破虚神关隘之前,始终是虚神手下的蝼蚁……”

  “会不会是有天啸宫的虚神强者在旁随行护驾?”

  “是啊……”

  “否则就凭秦风的修为,怎么可能让天啸宫放心他出来行走,几乎横穿了琅琊草原……这么多年来,就算是天啸宫的虚神,都不曾做到过。”

  “陛下!臣建议详查。”

  朝堂群臣,无一敢相信,击杀虚神者是秦风。

  赢商端坐龙椅之上,面无表情。

  朝堂上还有四人。

  龙凯。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