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不信?”
“子不语怪力乱神,非不信也,敬鬼神而远之。”
“敬而远之,你还跑到寺里借宿?”
廖文杰笑着摇头:“兰若寺是出了名的鬼寺,郭北县尽人皆知,千万别说没人告诉你。”
“是有那么一两个,但小弟囊中羞涩,只能住不要钱的兰若寺。”
“穷书生不磕碜,可免费的才是最贵的,不要钱,要命!”
廖文杰抬手摸出一把银子,放在宁采臣面前:“听我一言,天亮了赶快下山,以后不要再来了。”
宁采臣和聂小倩的凄婉爱情,固然令人动容,可人鬼殊途,这份情爱终究不会有结果。
对小倩而言,转世投胎,前生不再,记不得宁采臣是谁;对宁采臣而言,刻骨铭心,伤神一生,徒留一世遗憾。
这种悲剧收尾的爱情,在廖文杰看来,还是不发生最好。
“崔兄,你我萍水相逢,我怎么能收你的钱。”
宁采臣起身站在桌前:“你赠我酒食已是大恩,我若再收你的钱财,圣贤书读了白读,和禽兽有何分别?”
“行吧,你开心就好,但切记答应我,明天一早,快快下山,不要再回来了。”
“好!”
……
另一边,夏侯剑客气呼呼行至山间水潭,清洗掌心染血伤口。
比剑输得一败涂地,又先后被燕赤霞和廖文杰数落,越想越不是滋味。最让他痛苦的,莫过于今朝惨败,只觉天下第一剑的名头好似镜花水月,看得见却碰不着了。
“不行,我不能继续颓废下去,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练……”
哗啦啦!
水潭中,娇声媚语,十余个靓丽身姿水中起舞,衣衫打湿,凹凸体态一览无余,秀色可餐,直令人食指大动。
“哼,魑魅魍魉胆大妄为,竟然敢在我面前卖弄风骚,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望着前方白花花一片,夏侯面露凶光,一剑在手,解开裤腰带走了过去。
练剑之前,容他先降服女鬼,重振声威。
嗯,只此一次,下次不会了!
第二百零三章 色是刮骨钢刀
“崔兄,乡试在即,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
吃饱喝足后,宁采臣借烛火复习功课,见廖文杰闭着眼睛拿剑比划,忍不住提醒一声。
读书人应该以功名为重,舞枪弄棒强身健体没问题,切不可玩物丧志,尤其是当下,有时间练剑,不如多看看四书五经。
“宁老弟,八股文光看是没用的,得多做题,几本题海下来,再研究一下考官的爱好,过乡试就跟过木桩一样,眼下不练也罢。”廖文杰随口回了一句,三年高考,五年模拟,黄冈不会骗人的。
宁采臣一脸懵逼,老实读书人,不懂考试的技巧,正想再问些什么,突然院子对面一声怒喝,燕赤霞带齐装备冲出了兰若寺。
“臭小子,快随我走一趟!”
练剑中的廖文杰心头一突,想到某种可能,当即脸色一黑,在宁采臣的惊呼声中,收剑入鞘从二楼跳了下去。
这么高,把腿摔坏了怎么办?
宁采臣急忙跑到窗户边上,黑漆漆什么都看不见,下一秒,被一只大手抓住肩膀,从二楼拽了下去。
“啊啊啊!!”
宁采臣站在地上,面露惊恐,双手紧握廖文杰的肩膀,尖叫声迟来了好几秒。
“小声点,山里不太平,别把妖魔鬼怪招来了!”
廖文杰抬手将宁采臣抗在肩上,运起草上飞的轻功,大步追赶燕赤霞而去。
明明是草上飞,带着的却不是昏迷的妹子,差评!
“崔兄,怎么你武功这么……不对,你要带我去哪?”
被廖文杰抗在肩上,宁采臣只觉天旋地转,耳边呼呼灌风,紧紧抓住手边衣服,唯恐突然被摔了出去。
“带你去看看妖魔鬼怪,看完你就知道山里有多危险了。”
廖文杰回了一句,如料不差,夏侯剑客那边还是出事了,就是不知道具体情况如何。是已经被姥姥吸成了干尸,还是发挥出顶级剑客的强悍实力,和姥姥战了个平分秋色……
如果是后者,带上手无缚鸡之力的宁采臣,等同加了个累赘猪队友。
可放在寺中更危险,万一姥姥解决了夏侯,一个回马枪杀回兰若寺,宁采臣基本白给。
想了想,廖文杰还是决定将他带上,今晚护他平安,明天一早就将其送下山。
……
水潭边的战场。
空气中,胭脂水粉的香味极其浓郁,盖住了鬼味和妖气。遍地衣衫凌乱,几排小树折断,草丛伏倒贴地,似是有什么东西在上面来回碾压过……说是战场倒也没错。
燕赤霞站在水潭旁边,望着山岩下枯木一般的夏侯,连连摇头不忍去看。
“夏侯兄,色是刮骨钢刀,你野望成为天下第一剑,却轻易败在几个女鬼的肚皮上,何等悲凉可笑!”
燕赤霞叹了口气,以夏侯的本领,别说几个女鬼,就是几十上百个,非他本人愿意,也休想近身十米之内。
而他贴身佩剑未曾出鞘,整个人就成了枯骨荒木,战斗的过程可想而知。
“挺惨烈的……”
廖文杰放下宁采臣,望着夏侯的尸骨唏嘘不已,他出言提醒过,还特意把姥姥手下最美艳的两个女鬼扣留下来,结果夏侯依旧沉迷女鬼美色,最终死于姥姥口舌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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