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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_张小花【完结】(572)

  从05年以后,时间跨度开始大了起来。我用40多分钟才跑到明朝,离秦朝还远着呢。看来这跨越2000多年不比跑2000里路轻松啊。

  我发现时间轴一旦动了以后,少给点油或者换在3档上并不会回到开始的快速状态,只是指针变慢而已。看来想让指针停下只能停车一个办法。我甚至还用惯性溜了一会车,这时就几乎可以看到古代人穿的衣服和建筑。

  说到衣服,我很郁闷。我穿的衣服在面包变成面粉后不久就开始纷纷变成棉花、兽皮、纤维,然后在21世纪初他们都从我身上变没了,内裤都变成了一小撮棉花——我们穿的是纯棉内裤。

  好在车里温度适中,现在祈祷一会儿到地方以后是夏天吧。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是不属于那个朝代的,早知道应该把秦始皇来我那时候的衣服穿上来着。虽然被曹小象划了个稀巴烂,总比光着强。

  那把刀在清代就变成了一把由矿石渣凑起来的小长条,而且渐渐细微,最后变成一堆粉末,像是香炉里的香灰一样。

  不过车里的东西都没改变样子,从车窗到座位。我甚至惊喜地发现,从有这车开始就被我丢在拉格的半盒香烟也完好无损,这可是宝贝呀!

  我时快时慢地开着,窗外一如既往地是五彩斑斓,像进入了科幻布景里,也看不出黑夜白天。就是有时候把车速放到最慢几乎要停下的程度偶尔能见到个别建筑的影子或那种古代长衣大袖的轮廓。当然,他们是一定看不见我的。

  这路可太漫长了,开到最后我都有点疲劳驾驶了。干嘛一开始就整了个秦朝的活儿呢,要是找吴三桂半小时就能到,这嬴胖子和二傻的家都出了远郊了……

  要是找金少炎就更近了,基本上十来分钟就能到,而且打的就能去——

  将近10个多小时以后,眼见那指针离秦朝还不到半公分胜利在望了,嬴哥,二傻,我来了!

  我正兴奋呢,忽然就听车发出一阵怪响:咯噔咯噔噔噔噔……

  这是……没油了?

  我一看油表,可不是么,都掏底儿了。奶奶的,怎么刘老六也不告诉我一声呢,我没想到穿越时间的时候这车也走油啊。

  猛地一下,车停了。我眼睛死死盯在时间轴上,它的指针几乎已经到位,但好象还差了那么一个线头……

  车窗外,紧挨着我的车的是一片小树林,放眼再看,远处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我光着身子坐在车里发愣。汽油,后备箱里还有一桶。当我把油加好试图再发动车子的时候,它只若有若无地哼哼了两声就再也没反应了。我想起刘老六的话,看来它必须得休息三天才能再跑了。

  草原上的风很大,万幸是夏天。我把车推进小树林里掩藏好,继续发呆。现在该怎么办?朝代似乎已经是秦朝了,但是二傻和嬴胖子在哪里?

  我看看自己周身上下,那叫一个利落,草裙还没来得及编一条呢,要拍电影这都得打马赛克。

  好在车的后座上还有块不小的毛毯,我把它披在身上,拿了手机和饼干等物,漫无目的地走了出去。

  两个小时之后,还在草原上徜徉的我终于哭了:这他娘的到底是哪儿啊?

  第八十二章 又见

  我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草原,但车八成是没停对地方。我觉得这活儿是不是对精确度要求挺高的啊?我眼见着那指针还离那个目标线有那么一丁点的差距,这可不是熬小米粥,水多水少差半个指头没关系。

  还有就是这毛毯也很别扭。你把它披在背上,身上固然大部分地方不凉了,可是下面有风一吹,我感觉自己特像某种变态狂。在城市里待得久了,你肯定不会习惯有自然风吹那里。

  可是要是把毯子围在腰上的话,背上又凉飕飕的。虽然是夏天,但草原上的风还是很冷,那风带着一股蛮横的力道直往身上撞。古代的生态就是好啊,那草绿得油光油光的,天蓝得刺眼,让人心里没着没落的,在这里才待了这么会儿工夫,我就完全了解我们现代人已经把地球破坏到什么程度了。

  就在这时,我终于远远地看到前方浮现出一排人影。我急忙把毯子围好,还欲盖弥彰地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我可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不是本地人——

  这群人慢慢走近之后,我发现他们并不比我好多少。他们大约有十七八个人,没有女的,一个个骨瘦如柴,为首的是个老汉,挑着两个筐,身边有个小孩依偎着他。他们看见我之后好象也没有感到好奇,表情漠然地经过我身边,或者说他们已经没有多余的精神去在意一个路人了。我看出来了,这是一群逃难的人。

  可是我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我还不知道这是哪,甚至是什么朝代,于是我问了一句经典的穿越文主人公必说的台词:“大爷,这是哪儿啊?”

  老头扫了我一眼,居然用倍儿地道的普通话说:“我们是赵人,刚从巨鹿城逃出来。”

  巨鹿,那不是项羽成名的地方吗?

  我忙问:“那是不是打起来了?”

  老头说:“可不是么,要不我们能逃难吗?”

  “那谁赢了?”既然出现了巨鹿这个地名,说明年代肯定是差不了多远,说不定还是嬴哥当政时期。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谁和谁在干仗。看这草原,说不定是和匈奴。要真是那样,接下来应该就能碰到蒙恬或“梦遗”之类的将军,然后我说我要见始皇陛下,再然后就会被当成奸细带回王都。一路上那叫个惨呀,坐的是囚车,吃的是剩饭,历尽艰辛见到胖子。把药给他一吃,胖子大怒,要杀虐待了他兄弟的蒙将军。我赶忙说算了算了。由于我的大度从此在秦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时不时发明点小东西让人叫我天才,一边等二傻……嗯,这路子也行,虽然俗套了点,勉强凑合着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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