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唐朝好地主_木子蓝色【完结】(2227)

  他提出的是贵族爵位和封地都是贵族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因此,贵族的爵位可以传给儿子,连同封地。

  安国赵王张超,以后可以把赵王的爵位和赵王的领地传给自己的嫡长子继承,张超的其余儿子没有爵位和领地继承权,他们成为张超继承人张璟的封臣,成为他的骑士。或者,另立门户,自己建功立业获取爵位。

  爵位世袭罔替!

  封地万世不变!

  这是承乾无法接受的,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褚遂良提出的分封法里还有更多让他不能接受的条件。

  诸侯封地一切山川河流矿产林木飞禽走兽渔产,全都归封地诸侯。

  诸侯封地按朝廷税法收税,三分之一上缴朝廷,三分之二留给诸侯。

  诸侯封地行政司法兵事皆归诸侯。

  跨封地的司法案件,归朝廷管辖。

  承乾努力的在控制着自己,他此时真想重生一掌拍在御案之上,喝问褚遂良想造反吗?

  再往后翻。

  诸侯对封地有自己任命官员之权,有拥兵之权,有司法之权。诸侯还有自己打造军械之权。

  总之,这个分封法,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诸侯封地成了封国,自成一国,国中之国。

  这样一来,朝廷对诸侯还有什么控制力?

  嗯,诸侯国必须遵照大唐律法,使用的是大唐的律法。税收也得按大唐的税法收税,征的税上缴朝廷三分之一。

  自置官吏、自拥兵马,自造军械,拥有行政司法征税等大权。

  “褚遂良!”

  承乾指着褚遂良压抑着怒火,低声喝问,“谁给你这个胆子!”

  “汝意欲何为?”

  “陛下,诸侯是大唐的诸侯,诸侯为大唐的屏藩。诸侯为国效力,为陛下效忠,付出这么多,理所应当也该享受相应的权力。过必罚,功必赏,大唐历来如此。”

  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但这只应当是对普通人来说。皇帝是谁,是天子,君权神授,天下子民应当无条件的效忠服从。

  什么时候开始,臣子还能跟皇帝这样讨价还价,讲权力与义务对等?

  “来人,将褚遂良拿下,押入大理寺!”

  几名侍卫过来。

  褚遂良却站在那里岿然不动。

  房玄龄走了出来。

  “且慢!”

  几名侍卫在房玄龄的目光逼视下,脚步停下。

  “陛下,臣以为褚遂良无罪。”

  “不但无罪,反而有功。订立分封法,将分封之法写入大唐律典,成名明文之典,则可永为制度,让后世遵守。诸侯封国,也必将永为大唐屏藩,世代守护大唐。”

  房玄龄都站出来了,这让承乾始料未及。

  “朕的尊严何在?”承乾低沉声音问道,若让诸侯封地成为一个个的封国,那他这个皇帝的尊严何在,皇威何在?

  “陛下,这是维持大唐万世之法。”

  翰林院长马周出列。

  “臣马周赞成分封法,分封法是护国之法!”

  贵族院长魏征出列,“请陛下三思。”

  镇国公主兵部尚书李秀宁出列。

  “请陛下三思。”

  一位又一位的重臣出列。

  “请陛下三思!”

  承乾勃然变色。

  “上党郡王,你可有不同意见?”

  承乾带着乞求的目光望向舅父长孙无忌,到此时,他才发现,朝臣都是一体,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他这个皇帝,居然被架起来了。

  长孙无忌沉默。

  良久才举笏回道,“臣也以为,诸侯分封边疆,远离中原,条件艰苦,为国守边不易。当多加赏赐,给诸侯多些财税,也让边疆更加安宁。让诸侯自制军械之权,也是加强边地防御之便。”

  “天下如此之大,朝廷若都直辖,则未免鞭长莫及。适当的给封国放权,让他们遵照大唐的律法制度下,自治领地,这也是一种极好的治国之路。”

  完了。

  承乾心里哀叹,长孙无忌居然也站在了他们那一边。

  他心有不甘,再问高士廉、杨恭仁、宇文士及这些老相国,可这些人都并不反对这个分封法。

  承乾算明白了,这些臣子也全都是诸侯。

  分封法,是让诸侯立国,他这金殿上的臣子,若是分封法通过,以后几乎都是一国之主。

  私心可诛。

  私心可诛啊。

  头一次,他感受到了无比的寒冰,孤独。

  身为天子,却是如此的孤立无援。

  当年,张超提议分封,那个时候把分封说的那么美好,大唐能开疆拓土,能增加税赋,增加粮食收入。总之,全是好处,没有半点隐患。

  诸侯仅仅是享受一点税赋而已,不拥兵不治民。甚至分封爵位再高,也不用朝廷出一文钱俸禄等等。

  太甜蜜了,太诱人了。

  当年那个时候,太上皇绝对想不到,那是张超抛下的第一个诱饵吧。

  一步一步,直到今天。

  张超终于露出真面目了,他要复周礼,再分封。

  要把大唐一家之天下,变成这百姓万家之天下。

  诸侯国林立!

  从此,大唐皇帝要与诸侯国主共治天下吗?

  第1345章 政由宁氏,祭则寡人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