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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小姐_宁远【完结】(35)

  然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道我昏睡了多久,直到一阵qiáng烈的光刺痛我的眼睛我才缓缓醒来。醒来是极度的痛苦,全身的伤都在醒来的第一时间发作,我连呻吟都没有力气,唯一能控制的就是我的眼睛。

  这里是,我家……

  我怎么回家了?谁带我回来的?

  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艰难地望着四周,电视,窗帘,桌上那咖啡杯,对,这是我家。

  爸妈呢?季烨呢?我想呼喊,想叫他们,那些死亡都只是一个可怕的梦吧!爸妈一定还在院子里种着他们心爱的植物,戴着那两顶被我和季烨嘲笑的“qíng侣帽”,相互依偎着在院子里吧!季烨呢,季烨一定又在警局忙碌着,忙碌着……她一定会回来吧。

  好空dàng的房间,没有一丝的人声,寂静得可怕,寂静得让人心慌。只是那若无其事的太阳和以往的任何普通的一天都没有区别,所以我觉得,他们一定都会回来吧!

  等他们累了,做完了自己的事一定会回家,我在家里等他们,等我的爸妈,等我的姐姐。

  可是我全身那血迹,那些创痛是那么的真实清晰!

  我的眼泪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外崩涌,却哭不出声。悲伤到了极限,连哭都不够宣泄。

  我就躺在沙发上,动弹不得,不吃不喝了许多个白天黑夜,直到有人把我送到了医院。在医院躺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能自理生活。除了警督礼貌xing地来问候过外,没有人来看过我。我看着医院窗外那被纱窗分裂成一块一块的天空,蓝得很虚假,蓝得很寂寞。

  我就这样被整个世界抛弃了。或者是我抛弃了整个世界。

  B城又慢慢有了人气。毕竟B城这样的大都市,很多人的家产都在这里,是不可能被废弃的。僵尸事件两年后,这个城市又慢慢繁荣了起来。

  我搬了家,从以前那个家搬了出来,租了一个复式的小房间,把以前的家具几乎都搬来了。爸妈的沙发我还在用着,爸爸的植物我也都搬到院子里继续栽培,就是这个院子比以前的小很多,那些植物们都很委屈地挤在一起。季烨的咖啡杯我小心翼翼地收藏着,她引以为傲的奖状我也都细心地摆着。我家人的一切心爱之物我都好好地保护着,我怕又一天他们回来了,不见自己的爱物会不高兴。

  葬礼花去了我所有的积蓄,但是我已经无感。爸妈的骨灰好好地安放在墓园里。谁也找不到季烨的尸体,有人说她的尸体已经血ròu模糊,和很多僵尸和同事的尸体混在了一起。我不喜欢那样的答案,虽然我在爸妈的墓旁也为她建了一座墓,但是没有看到她的尸体,我总觉得她还活着。

  我觉得,真的觉得她还活着,爸妈也都活着,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我看不见,只是我还没遇见。或许在下个转角,我又能遇见他们,或许在茫茫人海,我又可以看到他们。那个时候我一定会牵着他们的手,带他们回家。告诉他们,你们的一切东西都还在,回家吧,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我带你们去欧洲。我们一家人去欧洲旅游。我会好好照顾你们一辈子!

  我还是回到了警局上班,同事全都换了,都是陌生的面孔,但是没有人敢跟我说话。我好像成为了怪物,成了所有八卦传闻的中心。我脾气变得很坏,谁说我家人的闲言碎语我都不会放过他。

  季烨给我的那把剑也再也找不到。找不到就算了,以后都不会有僵尸,那些僵尸都被我杀死了,那把剑也不会再有用处了。

  我再也不积极向上,好像艘失去了龙骨的船,漫无目的地飘在海上,不知道下一个目的地是哪里,或许一个大点的风bào就能把我打得四分五裂。我也觉得,人生嘛,就是那回事,没什么好去争取的,能活着一天是一天。于是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去考虑,就这样懒散地活着。当警察只不过混口饭吃,吃饭只是在维持着生命,一个在等待的生命。

  失眠是很正常的事qíng,在漫漫的长夜中难免会有挥散不去的寂寞。于是我的私生活也开始糜烂。我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jì女,很不敬业的jì女,我在她身上的时候她在底下吃着口香糖。我发泄完了就丢下钱走了。

  走在灯火辉煌的街头,没有目的。我买了酒,狠狠地喝,直到眼前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我需要什么?或许我只需要一个怀抱。

  倒在街头,像一个难堪的流làng者,引来无数人同qíng的目光。我想告诉他们,其实你们知道吗?我有地方住,我有房子,只是那里不是我的家,因为我的家人不在那里。

  人们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一切伤口。

  时间给予了幸福,又把幸福夺走,然后再对你说“我能治好你”,这是多么的可笑。

  追忆。端木晨篇 完

  作者有话要说:欧~~~~~~

  大家不喜欢追忆篇咩??

  泪花~

  追忆。江莱篇(1)

  作者有话要说:呃,关于这章,我要说几句……

  宁某人是学理科出身,对历史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所以在文中涉及到的朝代,时间,事件,如果有BUG的出现,请大家多多谅解……就当是架空吧= =

  第一次写古文,觉得文绉绉的十分不适应,如果大家看的不太舒服,在下也只好…逃走了……

  有人问我,你在寻找什么。我回问:我像是遗失了东西的人吗?

  那个人说,是的,你的眼神里充满了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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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早已经习惯了寂寞。

  我可以整晚不睡,看着天空发呆。我可以不看书,不看报,不看电视,什么都不看,因为那些与我无关。我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喧闹,越来越让我头脑发胀。

  很多时候我喜欢待在停尸的冷藏库里,那里的温度让我清醒。我喜欢尸体多过于人,虽然在人的身体里流淌着能让我维持生命的血液。我很久没有喝过活人的血,甚至死人的血我也很少喝了。我答应过那个人不再喝人血,而且我也曾经是人,要我去喝同类的血,会让我很倒胃口。

  我喝最多的是胡萝卜汁,那对我言可以是说营养为零的东西,只是我要在人类的圈子里混着,顶着一张泛青的脸总是很不好,胡萝卜汁是可以维系着我的脸色能像个正常人。但是若我受伤,流了血,身体就会极度地衰弱,若不补充新鲜的血液我就会呈现出假死的状态,死不了,也活不下去。所以当我需要血液的时候,不能杀人的我有时会去寻觅动物的血。动物的血很难喝比人血更让我恶心,可是这么不堪的事qíng我还是做了,不只一次。很讽刺,一只僵尸,活得如此的卑微。

  其实我一点也不想活着,我应该和分刻一起死去,但是那道士说他已经把分刻体内的尸毒封印起来,需要两百年的时间来驱散她的尸毒。在这两百年里分刻的尸体不会腐烂,只会一直保持假死的状态,等她的尸毒驱散之后她就能变回人类!只需找到那把绝无仅有的木剑就能让她起死回生!这一切听起来非常的不可思议,但是我还是要尽全力去尝试,哪怕希望渺茫得几乎看不见,我都不能放弃。

  可是这两百年,对于一个人类的我来说是不可能达到的。虽然我很不愿意,可是我别无选择。

  我喝下僵尸的血,昏迷了整整一个冬天。等我醒来的时候大地已经回chūn,那明媚的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口渴得快要窒息,奔至小溪边喝了一肚子的水却仍然渴得无以复加,最后我晕倒在溪边。

  睡梦中我梦见一对好心的农家夫妇救了我,把我接回家中照顾,但我口渴难当,把他们俩都杀了。吃其ròu喝其血,大餐了一顿。

  等我醒来,被眼前这满屋的血腥吓得说不出话,这才后知后觉,我真的杀了人,我真的变成了僵尸。

  我把那对农家夫妇好好埋葬了,向他们磕头,然后离去。

  喝了人血后我觉得前所未有的jīng神,我一个人流làng在荒野。我无家可归,要怎么去打发这漫长的两百年的时间呢?

  唯一能让我有一丝开心的就是细数着我和分刻的过去。

  那被我回忆过无数次,刻在我的生命之中,有关她的记忆。

  她原本不叫分刻,她叫何半夏,是何家最小的女儿。她全家都是男丁,而她偏偏又生来聪明伶俐,何老爷看自己这个小女儿天赋异禀,五岁便能作诗,十岁就把何府书房那上千册的诗书统统读遍,并过目不忘,开心之余便请了先生来家里教她读书,十五岁时便是京城里鼎鼎有名的才女了。

  我比半夏大两岁,我们江家和她们何家在生意上素有来往,而半夏十分喜欢往我家中跑,她说这京城读过书的女子虽不是凤毛麟角,但是像江姐姐这样琴棋书画样样出色的人真是别无他家了。

  半夏喜欢抱着她新得来的书和我坐在我家后院的凉亭里一起研读。她的脑袋中总是充满着无数神奇的想法,要跟上她的思路真不是件简单的事,不过我总是凝神记下她的每字每句,她的每一回思想的转折都逃不过我的扑捉。半夏很开心地望着我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对江姐姐的敬仰却是到了可以为你去死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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