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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写我心_莫里【完结】(5)

  空气中除了咖啡味之外就是那该死的要命的指甲油气味,这让Erik的心qíng完全不及窗外阳光一半的灿烂。

  “我当然知道,我在第一次从你的手里接过书稿的时候就知道了。”Emma手中的杂志又翻过了一页:“可是这话你应该跟Shaw说去,他坚持认为如果我在你这里多呆一秒,你的速度就能多翻一倍的。”

  荒谬。Erik简直讨厌死Sebastian Shaw了,那个独裁的狂妄的在编辑部里一手遮天的出版社总编,他对于文字没有丝毫尊重,偏偏却有一双慧眼能够挖掘出优秀的作者,对他们加以包装,再把他们推向市场。Shaw觉得文字也是商品的一种,一本书能否大卖,除了在于作者的努力,市场向的包装必不可少。

  而最令Erik厌倦又无法逃避的是,他也是Shaw“包装”下的受益者。这就是为何他沉迷于写作数年,却从未以作者身份参与过任何节目或者出席社jiāo场合,因为他难以判断,他现在所拥有的盛名究竟是来自于自己的努力,还是来自于chuī捧的天花乱坠的书腰介绍。

  如果他的读者足够细心,列出他的十五本小说中的所有人物信息的话,就会发现Sebastian Shaw比其他角色更多的承担“坏蛋”的身份。但对于Shaw来说,Erik的报复行为只是给新书增加了一个宣传点罢了。

  提起Shaw来,Erik完全丧失了写作的心qíng。Emma识趣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在她看来,Erik绝对是个省心的作者。不需要编辑多加催促,他会给自己定下每周写作的字数。他现在正在构思《橙与柚》的最后一个案件,这本书他选择了一种以小见大的案件进展模式,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都会在最终的惊天大案中得到汇总。

  小说早已构思好,可是如何把灵感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却是一项很磨人的工作。

  每当小说进入最终章的时候,Erik的写作速度都会大幅下降。他要制服那些一闪而过的美言妙语,让那些很快就会消逝的闪光点乖乖的从指尖流淌到文档里。这会耗费他很多的jīng力,他往往要从白天写到黑夜,进展却不足一千个字。

  这天Emma在他家看了八个小时的闲书,顺便涂了指甲,吃了外卖的汉堡,又照着网上的教程画了个美美的约会妆。但因为唯一和她待在一起的男xing作者只对同xing感兴趣,她的唇彩眼影完全无人欣赏,所以她只能全部擦掉。她告辞时,Erik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了。

  “为什么?”她诧异的问:“咱们这几天不是好好的相安无事吗。我不会打扰你,我只是不想每天呆在办公室而已。”

  Erik把鼠标移到文档的保存按钮上机械xing的重复点击(至少得有十几遍),用沉默来回答Emma的询问。

  但Emma一直是个刨根问底的人。

  “你明天有事?你明天要出门?你是约了朋友吗,哦天哪你是去约会!”Emma停滞了一天的大脑唯一在嗅到八卦气息的时候会转的飞快。

  “只是朋友。”Erik防止她的思维跑到更远,只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我觉得和朋友聊天,有助于改善我赶稿期的焦虑。”

  “我是你的朋友,你怎么不和聊天?”

  “朋友?”Erik合上电脑,转身狐疑的看向她:“你确定?”

  看来这个战术异常有用,Emma被转移了注意力,用她尖锐的音量与Erik理论起来,称呼他为没有丝毫绅士jīng神的坏男人。可是与Erik争论绝对不是轻松的事qíng,他会板着一张脸,用沉默面对一切质疑与询问。于是Emma能做的就是穿上外套拿起手包,一边咒骂着下次会让Shaw直接来催稿,一边气呼呼的夺门而去。直到她高跟鞋碰撞地面的声音消失在楼道里,Erik才小心的吐出一口气,让自己的笑意与疲倦同时蔓延到脸上。

  高qiáng度、且几乎可以称为“毫无进展”的写作,简直要耗光他体内的所有力气。

  他现在无比怀念上个星期无意闯入的小书店,以及书店中那个有着最清澈的蓝色眼睛的老板。他记得书店的油墨香气,记得太阳落山时在阳光中舞动的尘埃,记得Charles拍他肩膀时脚下踩着的那双露出脚趾的毛毛袜。

  Erik觉得他需要充电,不管是他的灵感还是他僵硬的手指。那家盘踞在街角的小书店和小书店里的Charles以及Charles泡的咖啡就是他的充电器。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点,Erik准时推开了Xavier书店的大门,有点希望又有点不希望Charles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一件非常显身材的立领大衣。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坐在那个充当收银台的书桌后面的人,并不是蓝眼睛棕色头发的熟悉身影。

  ☆、第 5 章

  乖乖捧着一本书窝在沙发上的男孩绝对不会超过十五岁,他穿着一身私立初中的校服,包含衬衫、领带、外套、一模一样的书包与鞋的那种。在校服短裤与纯棉长袜之间是一双细白笔直的小腿,Erik在他这个年纪也曾就读私立学校,也曾穿过类似的校服,但这身衣服绝对不是让Erik感到心qíng复杂的原因。

  ——那个男孩,他没有头发。

  因为看书而垂下来的脖颈有着非常完美的弧度,脖子与光洁的头顶连成的线条非常圆润,可是Erik已经过了会为一个光脑袋辗转反侧的岁数。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男孩从书的世界里抬起头,眨眨眼睛看向了逆光站在大门处的成熟男人。

  该死的,男孩的眼睛居然也是透亮的蓝色。

  在Erik不受控制的要喊出“Cheggy”之前,男孩先开口了。谢天谢地,他正处于变声期的粗哑嗓音与记忆中的清亮声音差别极为悬殊,这让Erik找回了他属于成年人的理智。

  “你找Charles吗?”男孩合上手中的书,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是的,”Erik踏进书店,觉得自己特地从gān洗店取回大衣的行为实在多此一举:“他不在?”

  “在,但是他说他太困了,所以他睡觉去了,让我帮他照看店铺。”

  Erik闻言露出了一个“居然会让孩子看店,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么差”的表qíng。

  男孩从收银台后面绕出来,站到了Erik面前抬头看他。他很瘦很白,光溜溜的脑袋架在细细的脖子上,总让人担心会不会掉下来。Erik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Cheggy时也有同样的担心,恨不得跟在他身边,用手托着他的脑袋防止他像个雪球一样化了,只可惜Cheggy身边有那么多朋友,扶着他脑袋的工作也轮不到Erik来做。

  这个年纪的孩子最为敏感,光头男孩看到Erik一直盯着自己的脑袋看,赶忙从桌上拿了一个鸭舌帽罩在了脑袋上,想要隔绝Erik的视线。

  “Charles在楼上,你可以上去找他。”男孩指了指隐藏在书架后的楼梯:“不过你要小心第三级楼梯,上次被Charles踩坏了,但是他一直没有修。”男孩很成人化的耸肩撇嘴:“懒惰。”

  ——“Jimmy!”一阵恼怒的声音伴随着嘎吱嘎吱的楼梯晃动声一同传来,Erik转向楼梯的方向,看到他上个星期刚认识的朋友正步履匆忙的从楼上走下来。被一个孩子描述为“懒惰”的Charles看样子刚从chuáng上爬起来,他头发凌乱,穿着一身估计比他年纪都要大的睡袍,踩着一双毛绒拖鞋……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世上居然有人即使这么邋遢,也好看的让人无法移开眼睛。

  “在别人背后说坏话可不是绅士所为。”Charles想在男孩面前摆出成年人的架势,他没有看Erik,也可能是因为不好意思。

  “我还没有到足以被称为绅士的年龄呢。”光头男孩机智的反驳:“不过当我像你一样老的时候,我会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比如不会睡懒觉到下午两点,也不会穿着睡衣招呼客人。”

  在Charles要踢他屁股之前,Jimmy利落的翻过桌子拿过藏在桌下的书包,非常敏捷的向大门跑去。

  “帮我拦住那个坏小子!”Charles高声向堵在门口的Erik示意。

  Erik高举双手,表示自己绝对无意掺和进这幼儿园程度的争执中。

  于是Jimmy巧妙的利用了自己的身高差,一缩头便从Erik的胳臂下穿过。他快速的穿过大门,门板重重的撞击在门框上,门上挂着的铃铛叮叮当当的乱响一气。

  跟随其后的Charles在即将一头撞入Erik怀里的前一秒停下脚步,他用手抓了一下蓬乱的头发,无奈的质问:“我的朋友,我以为你和我是一个战壕的。”

  “如果你的敌人是个成年人的话,那我肯定是。”

  Charles被这个答案抨击的哑口无言,在他这个年纪和一个小男孩争执确实不像成年人所为,当然他还gān过更为幼稚的事qíng,比如在秋天的公园里用水枪和Jimmy打闹,导致他们两个当天湿漉漉又灰溜溜的从三个街区以外步行回家。当然这件事qíng还是不让Erik知道比较好。

  Charles让Erik帮他照看书店,好让他可以上去换一身能够见客的衣服。等到五分钟后他再次下来时,又是那个gān净整洁的书店男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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