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女主大人,我错了[GL]_雁过吾痕【完结+番外】(1104)

  她有好几次偷偷的去观察过,咳咳,那画面只要一想起来就逗乐无穷,她偷笑着道,“七姐,我实在不想被人当成动物园的猴子观赏,还请绕了小人一命。”

  千婉玉眉眼弯起,手一下子绕到了对方的腋下。

  “啊哈,七姐,别挠了。”

  “妈妈!”

  乐乐见到两个妈妈在玩耍,立即丢下点读机,也扑了过去。

  “哈哈哈哈。”

  “去不去。”

  “去,去,我去。”

  童谣被这对母女两联手整得都快没了脾气,隔天她就被人从chuáng上拖拽了起来,一家三口穿的是同一款的运动服,亲子装,还没到公园就已经是一道华丽的风景线了。

  “七姐,我去跑步,你们两个就自便。”

  “妈妈,走!”

  她刚跑出去三步,就发现屁股后面跟了一只小尾巴。

  千婉玉正双手环胸,饶有兴致的看着乐乐。

  “你和七姐待在一起继续修炼哈。”童谣也不懂七姐到底教了乐乐什么,不过小家伙打从出生以后,身体一直都是棒棒的,小毛小病的都不曾有过。

  “走!”

  “难得一次她想跑,你就让她跑。”

  “那七姐你呢?”

  “我在后面看着。”

  童谣挠挠头,gān脆让乐乐在前面跑,这样她还能放慢脚步在后面慢慢跟着,跑不动就歇息,反正今天就权当是来玩耍的了。

  结果……她只猜中了开头,却没想到结尾。

  小家伙屁颠屁颠的开始在前面跑,周围一大群的叔叔阿姨们就指着乐乐嘀咕着,童谣也没怎么留意,反正七姐和乐乐在这一带都出名了,两个天天打坐,大的那个能够沉下心来打坐也就罢了,小的也中规中矩的做着同样的动作,可不逗乐么?那些运动的人,还有老爷爷老奶奶们刚开始好奇的紧,一人好奇,两人好奇……等到一群人好奇,还真的有那么一群老太太和老爷爷们也学七姐的样子选一个石凳打坐,这都快成了这座公园不可缺少一个运动项目了。

  童谣是许久没运动过了,她画画也得耐下xing子坐着,偶尔一工作就是一整天,所以跑了一两圈后就有些跑不动,出乎她的意料,乐乐还在屁颠屁颠的往前跑,一点想停下来的趋势都没有。

  “乐乐。”

  “妈!走。”

  “……”

  千婉玉跑到童谣面前,笑眯眯道,“跑不动了?”

  没对比就没有伤害,在乐乐带领之下,童谣哪怕是跑不动了,也不想承认自己体力连乐乐也比不过,连个眼神都没给对方,就卯足了劲儿的冲到了乐乐屁股后面去了。

  千婉玉努力憋笑,等发现那人脚步虚浮了,才一把从后面将人拦下来,同时喊了一声前面那小家伙,“乐乐,回家了。”

  一家三口在公园逗留了一个小时不到就回家了。

  童谣回去后,躺在沙发上好一会才缓过劲来,一旁的乐乐还特别体贴的用小肥爪子帮她按腿,按两下就喊一声,“妈妈。”

  童谣用手遮住眼,羞于见人。

  千婉玉将在外面买的豆浆和豆花倒在了碗里,配上加上炖得粥,还有一盆小菜,才走过来,将对方的手拿开,“乐乐从出生就有灵力,比不过纯属正常。”

  这还是她们第一次聊到乐乐的qíng况,童谣一咕噜就爬起身来,“乐乐出生就有灵力了?”

  千婉玉轻点了下脑袋,“所以,过来吃点东西,你这身体不过跑了五圈就跑不动了,体力不行,得多锻炼。”

  童谣:“……”

  她明明就更想说乐乐的问题。

  乐乐拽住童谣的手,拉着她坐下一起吃早餐,小家伙学东西挺快的,拿筷子什么,也是一本正经的,姿势比千婉玉的还要标准。

  童谣思索再三,决定这个问题还是私底下问好了。

  话虽如此,她下午就接到了司徒旭催稿的事qíng,这一忙就忙了好几日,天天忙得昏天暗地的。

  一则小小的视频在她不知qíng的qíng况下就这么流转到了网络上,萌萌的小女娃飞速的蹿红。

  ——

  童谣完全不知道,自家有两人彻底变成了网红。

  千婉玉对于网络上的流言蜚语向来都不理会,也不会主动去看热搜上的内容,等她们知qíng的时候,已过去差不多一周多了。

  这日,她们坐在咖啡馆晒太阳。

  “妈妈,换。”

  “换什么?”

  童谣将乐乐手中那比人还大一些的点读机拿过来,拨弄了一番,发现设备功能俱全,吐字清晰,刚买了不到一个月,全新的,“没坏,挺好的呀?”

  千婉玉低眉瞅了一眼在旁边愁眉苦脸的乐乐,解释道,“是内容跟不上了。”

  童谣第一反应,看,就不该让一个两岁多的孩子玩什么点读机,这上面明明写着三到五岁的儿童才适合,结果等她弧度绕着地球一圈后,才楞了下,“乐乐都学会了?”

  乐乐一脸嫌弃,“不好玩。”

  童谣这就烦恼了,忙拿起手机来搜索了乐乐用的点读机,后来又搜索了年龄层次更大一些的孩子用的是哪一款的点读机,“那就重新换一个,乐乐,你看这个这么样?”

  千婉玉在一旁不gān涉,只看着这母女两歪着脑袋凑在一起选点读机,她摸了摸手机,gān脆给两人抓拍了一张照片。

  “欢迎光临。”

  “刚好。”司徒旭这人喜欢踩着时间点到,看了一下时间后就熟门熟路的选了一个位置坐下,“上个月补的稿子呢,给我瞧瞧。”

  童谣头也没抬,很随意的将面前的文件夹推到了他的面前,好奇道,“平时不都直接寄过去,这次怎的劳烦总编你亲自跑一趟?”

  事出反常必有妖。

  千婉玉也轻挑了下眉看了司徒旭一眼。

  司徒旭忙不及的翻看了一下稿子,看的津津有味,一直等到看完了才将稿子一合,道,“是有一件事想和你商量,不过我估摸你多半是不同意。”

  童谣将手中的手机一放,抱起乐乐,道,“这都还没说,就断定我不同意,那你怎的还亲自跑一趟?”

  司徒旭见这一家三口都用探究的目光盯着自己,顿觉得亚历山大,“你这漫画挺受欢迎的,挺有意思,一期出来,很快就有人囔囔着要二期。若是将人设稍微改一下,恐怕会更受欢迎,尤其是现在的小男孩,小姑娘什么的,但你也清楚,因为这人设已经定了,只受小众读者喜爱……我要和你说的就是有人看中了你这漫画的版权,想拿去改拍成网络剧。”

  若放在以前,需要养家糊口,童谣指不定真的将这漫画版权给卖了。

  但现在,光是她自己专职画画的收入,和以前的小部分存款就够生活的了,别提现在还有一家店在,七姐的存款究竟是几个零了她也没怎么关注过。

  在不知不觉间,她和七姐已经算得上是富裕的人了,不愁吃,不愁穿,也不一定要富甲一方,她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挺好。

  这漫画于她而言不仅仅是漫画,而是一份记忆,关系到另外一个世界的记忆,这里面的人都是活生生的,是她和七姐仅剩下一点对于七色大陆的回忆。

  “不买。”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回答我,所以我提早就帮你拒绝了,不过打从我第一次和你提这个话题以来,你好像就不曾想过卖掉它,能冒昧的问一下是什么原因吗?”

  童谣看了一眼千婉玉,发现对方不知在想什么,正撑着脑袋发呆,乐乐在她怀里,小脑袋也是一点点的,大概是咖啡厅里太暖,给人一种昏昏yù睡的感觉。

  “为什么这么问?不想卖难道还非要什么原因不可吗?”

  司徒旭笑的极无奈,“做这一行,看过太多人都是奔着出版或者是让自己的漫画大火来的,你难不成就不希望这故事让更多人看见,以漫画,或者网络剧的形式?其实在我看来,这漫画能让人看中,改编成网络剧实属不易,这本就是小众故事,不过若是发展成游戏倒还是不错的。”

  童谣失笑,她倒真的没想过这一层,大概她也不算个称职的画师,因为这本就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只想趁着自己还能够回忆起的时候,将它画下来留作纪念。

  “这故事中的人和事于我有特殊的意义,我打从一开始就不曾想过要将它卖掉,以任何的形式,它就像是我最珍贵的东西,不容任何人来篡改,哪怕一个人设,我都无法接受。所以谢谢你替我拒绝掉。”童谣当初能一下子就接受七姐的提议,那是因为她那段时日无事可做。一个习惯xing每天忙碌超过十二个小时的外科医生,突然空闲了下来,就像心突然空了一块,滋味着实不好受。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 异世 雁过吾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