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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_安度非沉【完结】(75)

  可是还是没能把连载写完,她说唐益,我现在觉得很恐惧。

  恐惧是人正常的心理状态,不要慌,你想一想你是因为什么恐惧。

  唐益那时候穿着正装准备着考试,他已经不是那个动拳头的男孩子了,眉目方正,正派的眉目,遮掩了内心世界桀骜不驯的本色,他坐在她对面低头看书,刚好翻过一页去,抬眼看看对面坐着的她:“是因为什么,源头呢。”

  “我怕我写不完我的书。”她随意扯了一句。像是海明威的冰山理论一样含而不露地讲话,可是她还是期望值太高,唐益没能明白自己隐含着的意思,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每天写一点,就写完了。”

  就好像没有说一样,书页上每一个字都过来抨击自己,看,你为了你所谓的书要违背你的誓言了,你要去死,你决定好了的,你是个病人,在大家周围会腐化大家。

  犹如挣扎,仿佛献祭,她觉得必须牺牲一个东西,肩头的纹身尖锐地疼痛着,或许是心理作用,她起身往外走去,那天下着雨,她在散步。

  她抬起眼来走着,在大雨滂沱里慢慢地走动着,什么也不去想,她只是在散步。

  思来想去,还是要断更了,像是永远断掉,没有结局。

  慌张的情绪攫取了她,她想,自己也没有结局,烂尾的人生。

  第一次欺骗读者,她在作者发布公告的地方告诉读者说,我要出远门,走很久,所以会断更,希望大家多多谅解。

  那是在死亡倒计时的最后一天,第一千天,而最后的时刻是晚上零点,她要去完成幼年的愿望。

  突然她产生了强烈的求生意愿,不想去死,可是被挣扎着,左右推拉,步步艰难。

  学校外,有一条河,据说死过很多人,据说有水鬼会扯着人的脚往下拽,一直拽到地狱去,十二点,她没有回学校,在湖边穿着裙子,冷风习习,她抱了抱自己□□在外的胳膊,觉得自己可笑至极。

  远方的风声在喧嚣着,冷冷地压过来,从穹顶罩到地底,柳树梢头似乎被扯起来,带着冰冷的湿气拂过脸颊,吹过耳畔,她愈发觉得悲凉,站在河堤上,对面建起来一座大楼,靠近自己的地方是一座桥,桥下堆满了水草和水泥块儿,于是水流从那里开始变得纤细,这里被阻隔了一些,被人叫做湖。

  她默然注视着这一切,逆着河水的流向一直往前走着,大脑空白一片。

  如果,如果准备好了,就从这里跳下去。

  幽暗的河水折射着很远很远递过来的光,褶皱一闪一闪像是反射着整个城市,可是细看又什么都没有,只有自己孑然一身,它从东到西缓缓淌着,无声无息,静静聆听是有水流的低吟,像是鬼哭,像是冤魂。

  像是从前有人放河灯,为了送这河里的冤魂去轮回,去往生,于是整个河映着那通透的小灯,晃晃悠悠像是这世间唯一的光一般往下游去了。

  好像真的有哭声,从东边,到西边,缓缓地凄然诉说着什么,她觉得自己这是为自己哀悼了么,自己这样默无声息地投进去,身体淹没,死后一点儿尊严也没有,捞出来,如果幸运地被捞出来,泡得面目全非,肿胀腐烂,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生命那样脆弱,自己不是已经经历过了那样孤独的岁月了么为什么还会想要去结果生命——

  她一时间非常困惑,如果自己跳进去,耳畔传来吟唱一般的哭声,在走的路上倒也不至于寂寞,自己果然还是多愁善感,果然还是想得太多,竟然幻觉一般地听见有人在哭。

  自嘲地笑了笑。

  却陡然间意识到,那不是自己的幻觉。

  半夜十二点,真的有人在哭。

  她向来是不信鬼神的,若是有鬼神,自己在冥冥之中就早已举身赴清池了,怎么还会流到现在,她不肯信这些,也不信报应,她怨念过的伤害她的那些人依旧活得肆意活得痛快,只有自己在阴影中蛰伏着,她抓了抓头发。

  声音的源头在东边,还在自己前面,像是探究什么一样,她往前走着,循着声音而去,在那座桥的桥墩下看见了一个穿着附近高中校服的人,这孩子在桥墩下,河流中凸出的一块儿大的钢筋水泥的残块儿上坐着,头埋在臂弯里,一抽一噎地发出哭声来,像是黑暗里,为自己送行,可是现在,像是这孩子给自己送行。

  那孩子在河水中央,不着任何一条岸,孤独地在河床中,在河水中央哭泣。

  像是看见自己,内心深处如同起火一样升上来巨大的悲悯和同情,内心世界遥相呼应。

  像是为了拖延自己死亡的时间,原本不擅长关心任何人的她往桥上走了过去,像是这孩子的出现,可以给自己救赎一样,莫名的,这是一根稻草,她站在稻草上方,在桥上,扶着栏杆探下身子,轻声问她说:“天这么晚了,你不回家吗?”

  没有敢问什么“你怎么在这里?”是唐突的,横冲直撞的一点都不理解的问话方式,如果不是有自己的理由,怎么会大半夜在这里,这样的奇怪地方哭泣。

  斟酌很久才敢问的,她不敢主动和人搭讪,只是在这里是第一次,下意识地对这个穿校服的孩子放下戒心,莫名地熟悉,犹如和自己对话,解剖自己,然后自问自答地完成人物最终的升华。

  “姐姐,我没有家了,只是很想哭,就只是想哭而已,你也哭吗?喏,我给你让一点地方。”

  是个女孩子,说了奇怪的话,抬起眼来,揉揉眼泪,黑暗中看不清楚那张脸,女孩子往旁边让了让:“姐姐你的侧脸真好看——”

  陆琼怔了怔。

  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一股冷香递过那孩子鼻尖去,烙了三年,她愣了很久,从桥上探下身子去,在那孩子的搀扶下坐到了那棱角奇怪的石头上,并排坐着。

  耗了整个晚上。

  肩头的纹身不那么疼痛了。

  许琛暮拉开门,披了浴袍出来站在她面前,头发湿漉漉地淌着水:“我想了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高三那年和年级第一的学霸妹子逃课。因为我情绪濒临崩溃,在角落里一个人坐着,她找到我说,走吧我们走一走。

  就走到了上课,我说你回去上课,她说我们出学校去吧。

  学校有一处正在施工,蓝色大铁皮还有个缝隙可以让一人钻出去。

  她说钻出去玩吧。

  我说不了。

  她说钻吧钻吧,可好玩了。

  我看了一眼,外面的街道很好看,但是扭头走了。

  说了很多。

  天色很暗。

  她明明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也不能得到安慰。

  就一直并排走着,什么也不做,就只是走,躲着老师。

  陪伴是最长情的,只是不是告白,那时候我意识到友谊是很美好的东西。

  很想念她。

  =

  小时候呆在内蒙,白水煮羊肉是极好吃的,撒一把盐来煮就够了。

  那边的羊都是吃野葱长大的,肉没有膻味,一点都没有,还带着鲜香,我小时候就能吃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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