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江湖仍有我的传说GL_沐泉溪【完结+番外】(85)

  不过不要紧,小姐姐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一定会生一个能看见颜色的小美人儿。小姐姐看到小美人儿的时候,一定很温柔很开心!只要小姐姐开心了,那她就、就……

  咦。

  她的眼睛也流水了。

  难道是每个人在成长中都有这么一段先流血后流水的经历?

  难道。

  每个人都会在眼睛流水的时候,胸口疼吗?

  嗯……

  她是不是该学写字了。

  要是以后小姐姐得了空,给她寄信来,她没法回信可怎么办?

  听说写字要沾墨水才能写出来,可是没有墨水,也不敢问师父要。那就学师父一样,把自己手指划破罢,反正她的血水,和墨水也差不多的颜色。

  只是,为什么。

  将血水滴在偷偷攒下的草纸上时,草纸会烧化成一片灰烬呢。

  六则。

  小姐姐怎么还不来啊,是不是已经把她忘记了。

  她已经学会写字了,用小木棒沾着水写,字形跟小姐姐的差不多,但是不如小姐姐的好看,反正小姐姐什么都很棒,她比不过也很正常嘛。

  师父还是在教她那些她早就很会的东西。

  杀鸭子。

  杀狗。

  杀牛。

  不过就是一枚小小的刀片罢了。

  其实,她的武功远比师父以为的要厉害很多,但是她不能表现出来。因为每次她的武功有那么一丁点要反超师父的势头,师父就会用香灰烫她的眼睛,逼她喝好多粉面草药,喝到她吐血。嘴里腥气的很。

  小姐姐说,武功是用来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的,所以她要隐藏实力,去保护小姐姐和小美人儿。

  师父说。

  她可以偶尔出去走走了,但是需要完成一个任务。

  杀人。

  七则。

  杀人啊。

  是不是就像是杀鸭子,杀狗,杀牛一样简单?

  师父说,比这还简单。

  那她真的杀掉这个人时,就可以出去走走,去哪里都可以?

  师父说,偶尔可以出去走走,你要不要换这次机会?

  要!

  当然要!

  不管师父让她杀谁,她都会杀掉的,就用那小刀子,轻轻抹掉那人的脖子。

  师父告诉她,要杀一个小孽障,一个不能存活于世的小妖怪。

  嗯,小姐姐说,斩妖除魔匡扶正义是一个习武之人应该做的,看来她的任务很是艰巨,担负着这么重的责任。

  师父你说罢,她杀谁?

  她一定会好好完成这次任务的!

  去京师最大的府邸中,找到后院一个阁楼。

  杀掉里面的白衣小孩。

  八则。

  原来是个小孩子啊,就像是小猫小狗一样,很好杀嘛!

  她去了京师,找到了最大的府邸,这府邸真的好大啊,她差点迷路了。阁楼也找到了,她偷偷走了进去。

  其实也不用偷着,这个阁楼也没有什么人把守,看来是一个并不怎么受宠的小朋友。

  她捏着刀。

  走到小孩身后,准备从后方割破小孩的喉咙,却没想到到底因为紧张发出了些许声响。

  小孩转身。

  铅衣墨发,俊秀可人。眉间一个小小的白色印记,就像是当年小姐姐绣在她衣裳上的一样。

  最重要的是。

  这个小孩,长得真漂亮。

  称之为江湖第一美人儿,也并不过分罢。

  无功而返,师父很愤怒。

  为什么不杀掉那个小孩,家族中嫡女怎么能不是盲女?她一定是妖孽才会看到东西!

  杀了那小孩!

  快杀了!

  她心情不是很好,但她还是挂着小姐姐喜欢的笑。师父啊,这个小孩儿看起来不像是妖孽,白白净净的,软软糯糯的,很漂亮。

  师父说,你若不杀了那小孩,我就亲自动手,将小孩杀掉,将小孩的父母杀掉。你也永远不必想获得自由了!

  师父要走。

  不能让师父走,师父下手没个轻重,就算是想跟小孩儿开玩笑,也说不定会捏死她。

  捏死她了。

  小孩儿母亲会心疼的。

  师父别走。

  她反手摸出刀片。

  银光一闪。

  原来。

  杀人,真的,很简单。

  九则。

  师父死了的消息很快传扬开来,许多人要来杀她,好像她的存在是一种多可怕的事情。

  可是他们连师父都打不过,又怎么能打过她呢?

  不管这些凶神恶煞的人怎么伤害她,不管她被折磨的有多惨。她好像,都死不了哎。

  而且。

  她的模样,也一如当年那样。

  一年。

  两年。

  ……

  五年。

  她都没有一丝老去的迹象。

  倒下的人越来越多。

  有人死前还说了些胡话。

  ——这妖女自小在毒药池子泡大的,百毒不侵,寻常毒药毒不死她!

  ——原本养这个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妖女试药是为了炼长生丹,没想到……

  ——妖女。魔头,一定要杀了她!

  ——江湖所有正义人士听我号令,诛杀妖女!

  ——杀掉那个妖女!

  ——云家家主与夫人亲自坐镇,诛灭女魔头,为江湖匡扶正义。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