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父母子女真是债啊!
像一条窄路上的冤家。躲不掉,绕不开,互相牵绊,互相折磨。
在自己的角度,以爱之名捆绑。
算了!
不想这些,累了!
留给爸妈的钱环游世界都没问题。
私人医生、高端养老院都联系好了。
墓地挑的双穴的,他们百年之后也有安息之所。
冯渐和钟心答应每周末去陪他们吃吃饭,聊聊天。
应该没什么遗漏的了。
这一次,暂别吧。无论去到哪里,亲人、爱人总会重逢。
第14章 新历年
凌如斯感觉浑身湿黏黏的,睡裙下摆缠在腰上,乱七八糟扭曲着裹在她身上,都被汗浸湿了。
热,是第一感受。
闷热,是第二感受。
她是被热醒的,呼吸仿佛都是冒着白烟,风扇大概换了个功能,送暖风!
她看眼周围环境,老家新房子。
根据自己对自己几十年的了解,探手往枕头下一摸,摸出个老式翻盖彩屏手机。
凌晨三点四十七分。
她伸手拧亮床头柜的台灯,起身赤脚站在灰蓝色的地板砖上。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关上玻璃窗,打开处于休眠状态的空调。
一口气温度按到16度,她需要房间的温度快速降下来,不然她就要烧着了。
老家是个“人杰地灵”的南方小城,环山面水,四季分明。
冬天,冷到人失去自理能力。
春天一到,万物复苏,百花争艳,明晃晃的阳光照下来,好一副阳春三月的美丽画卷。
以上是官方说法。
实际是,每到春天凌如斯就想去死。她的过敏体质在高二之前,几乎每年都要发一次水痘。
等到了夏天吧,是不用担心招蚊子。但太阳公公过于热情,可以热到空气扭曲变形。肉眼可见的热浪翻飞。
对她最温和的也就剩秋季了,就是早晚温差较大。除了容易感冒之外,不会过敏,不会中暑,没有冻疮。
所以她很小就想着,我长大一定要离开这里,找个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没那么多花草树木,只有高楼大厦,霓虹光影的地方去。
房间的温度快速降下来,凌如斯站在窗边感到自己心跳渐渐平和,呼吸顺畅,人也没那么烦躁了。才走到床边,捞出枕头下的手机,确认年份,月份,日子。
新历年,八月五日。也就是说再过半个月她就要去安市大学报到了。要在安市待四年?不行,简直浪费时间!
那年代小城读书没那么多讲究和条框,凌如斯老妈嫌她烦,不足六周岁就找了点关系把她送去念小学了。所以,此刻,她才迈进十七岁几十天而已。
凌如斯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意识到她目前这个年纪,这个状态没有什么自主选择的权利。
大学是不可能更改的,但可以放弃。
选择去天市,自费读大学,或者去工作。
十七岁算未成年,她大概只能打零工。
然后,她费尽心机时光回退,立马就会猝死于十七岁的夏天。不猝死,也铁定会残疾。
因为她老爸老妈会认为她脑子出问题了,出套混合双打拳打断她的腿。
虽然,脑子的问题跟腿没什么关系。
“操!”她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
凌如斯是个做事果断的人,除此之外,接受能力也特别强。
无论遇到什么烦心、糟心、难过、愤怒、不平的事情,她总能很快冷静下来,并告诉自己,都发生了,我生气难过也没有用,还是考虑下接下来做什么吧。
同样,这类人通常会有个特质,做事情不大计算后果,更不愿去考虑得失。
她在选择时间回退时,想过会回到哪个时刻的很多种可能,却没计划过该怎么应对。
她只想着,计划准备那么多也没用啊,万一又回娘胎了不都白瞎。
来了再说吧!
于是,年近四十,曾经,事业有成,有房有车,有狗子,有票子的凌如斯女士。在这个十七岁发育不良的身体里,三更半夜站在地板上,不知所措。
更要命的是,她想起,居然今年十八,应该被保送天市大学了!好像也是这年去的那家游戏公司兼职。
她有钱,要不找过去求包养?会不会被当成神经病!应该会吧。
哎哟!头痛得很。
先睡觉吧。
第二天,重新感受了一遍之前十几年她老妈的叫早功力。
她在门“砰”一声被撞醒,心跳加速,眼皮还是很沉有点浑浑噩噩的时候。感受到一阵风呼啸而过,紧接着好像地震了,她老妈双手抓着她的肩膀把她摇的天旋地转。
凌如斯双眼睁开一条缝,非常无语地看着她老妈。觉着自己那么多年没被她老妈、毒死、吓死、晃死真是命硬了。
“快起来吃早饭!”她妈凑近看见凌如斯双眼睁开的缝隙,双手放开,轻轻一推,直接把她推回枕头上,“早饭是必须要吃的。”
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遥控器,“滴”一声关掉空调,把遥控器放在离床很远的电视柜上,走出房间,好像她纯粹是路过来关个空调。
其实,她老妈可清楚的很,就算她来套狮吼功加无影手,前脚凌如斯答应起床,后脚就能继续睡回去。关掉空调,不需要五分钟,她就能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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