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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斓_尼可拉斯【完结】(3)

  “喔唷,我好久没吃春饼了。先给我来盘炒合菜,那个包着最香。啊,熏肉也来一盘。”林肇落座就点,面无表情的服务生只管点头,孙寅还在发愣,也就由她去了。“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不要紧吗?”林肇给她倒了一杯菊花茶,“不要紧,我就是最近出差没休息好。谢谢。”“你们那档节目,我觉得比舌尖好看。”“哟,你还看呢?”“我也看呀!”

  直到对上林肇琥珀色的瞳孔,她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忙把眼神移向一侧。“不好意思。”“没事儿,就坐对面,看别人也不合适。再说了,我也习惯了。”

  孙寅倒也能够理解。她自己工作里只面对一台摄像机,而林肇不时要面对十几台。

  春饼上来的时候林肇居然还贴心地从包里拿出了湿巾给她擦手消毒。她不无挖苦地说林肇练拳的好勇斗狠与此不符,林肇虽然辩解但到底是让着她。如此调笑吃完一餐,走出门去,夏夜甚好,林肇提议去喝一杯。

  “你不是开车了吗?”“代驾呗,怕啥。”“我以为你会担心自家住址暴露。”“我完全可以去住酒店呀。”这时她想起林肇曾经和台里某个前辈女主播约会的传闻。实话实说,她觉得前辈比她漂亮多了。但是前辈后来嫁给了一个电信行业的富商。而林肇身边的绯闻,从来没有断过。

  她想起陆谦跟她说,林肇身边那么多女孩子喜欢她,你以为她缺个暖床的吗?她才不呢。人家别有追求。

  “那走吧,哪儿喝?”

  她跟她林肇去了一家很低调的小店,喝两杯陈年金朗姆,林肇和老板看起来是旧识——因为她轻轻跟着店里的音乐唱起来的时候,向店主投去欣赏的眼神。“这是什么歌?”她想说原谅我不太了解,又觉得没必要客套,毕竟她要是了解了才奇怪了。“《Magnolia》,Eric Clapton。这老头的歌总是这样有滋味。我不知道你,我总是这样啊,”林肇说的眉飞色舞,她望着她,心想娱乐新闻里所说不假——也不能算是绝对的娱乐新闻,应该是职业道德尚存的专访——他们总说她是说到音乐就天真的人。

  “我每次听到Blues这样缓缓的电吉他,我总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里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这个画面挥之不去。就像这首歌。这首歌还很应景。”

  “看来你是很喜欢。真好。”她趁林肇喝酒的时候说道,“嗯?”看林肇的嘴,她还含着一口酒在细细品尝,“能够以自己喜欢的事作为爱好。”“你这成天录节目去吃好吃的,难道不喜欢吗?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吃不到,什么你就吃不到了。”她有几分醉意了,“比如…那顿大黄鱼!我就吃不到!因为我没那个时间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来吃那么重的吃的。”

  大黄鱼,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是呀,那是很难得,真的很好吃。”“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乐趣。”

  想当初进大裤衩,怎么想到会去这个频道,又做一档美食节目?“我当初不想做这些的,虽然现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别的,但是当时真想不到可以做这个。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转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 it is, you’re already on this 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来一杯吗?”孙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么企图?”话一出口,她知道轻佻了。可是不轻佻,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反正不认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备选,也不想成为其中之一,与其跳探戈,不如直接点。

  “没企图。就是高兴。喜欢聊天。一个人喝酒就不会出来,出来就不想一个人。”“你不还经常被拍到一个人去干嘛干嘛吗?”“那是白天。这是晚上。如果晚上想一个人,谁也不会找到我的。喜欢这口味吗?喜欢就再来一杯,这种酒最近到处都没有,只有这里有了。”“好,来。”

  来。

  她不知道林肇找的代驾是哪个公司的,仿佛是专人,完全可靠的那种。她醉蒙蒙的,林肇先送她回去。下车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时林肇正对她说晚安,她笑了笑,“好,你也晚安。”在又一次出差之前,还能喝一顿这样舒服的酒,她倒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感觉非常愉快。一切都像是做了个又轻又软无需负责的美梦。

  谁知道转过来的周二在浙江沿海渔村,居然又碰见了林肇。

  “你怎么会在这儿?”她在录节目的间隙给林肇发微信。“公干。”这话说的不太像林肇的职业,于是她又壮着胆子腆着脸问:“公干?没见你拍广告啊。”这渔村也不是风光绝佳处,“我也有我的事业啊!”她想起林肇自己是个企业家,据说还挺成功的,但是到渔村来谈什么生意啊?她的主营业务不是演唱会上的灯光黑科技吗?

  她想起曾经看过的林肇的公司给一家国际知名摇滚乐队做的演唱会的灯光,开关按下时,几万人的手腕上的发光手环,真是人间银河。她看见评论说,林肇近些年不务正业,都是活在别人歌曲当词曲作者,结果去干这个了!也不知道应该说她什么好。她笑,不还有一个词叫“斜杠青年”吗?林肇这也也没放弃音乐创作,就是那嗓子不唱歌有点儿可惜,才华还是发光发热的,其实也…

  “孙寅!”那边叫她开拍了,她赶紧发出打完就在放空发呆以致没发出去的消息:“我还不知道你在这渔村还有生意。我以为你的生意都在城里。”然后赶紧去录怎么烧海鲜。她胆子大,所以很多观众都喜欢她。说到底人民群众的喜好本质上没改变,喜欢大大咧咧,喜欢实实在在,喜欢不娇生惯养,喜欢能干。孙寅知道自己的长相从来扮不来优雅,她一副异族长相,总叫人怀疑她是滇地少数民族——其实她家里是无锡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来就变成细长一条,脸小,苹果肌够高耸,鼻子够直,要硬画高雅晚妆没有问题,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欢笑。她就是天性开朗,好动。所以她在台里就坐不住,她就喜欢出来,她就喜欢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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