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上错花轿嫁对狼_狼山玉【完结+番外】(140)

  曲荃微微侧头道:“我夫人并未说所有鸟雀皆不可捕,只是此类珍稀鸟雀十分脆弱,捕之与人徒增杀孽。冰凌雀我从前也见几个小姐家里养过,它生于极寒之地被金陵的暖风一吹病痛不断,就算有冰块降温也不及原生之地。基本上不出一月便会一命呜呼,惹得那几个小姐心碎不已。当然了就算是当时心痛的要命,过几日有了新的宠物难过也会烟消云散,只是那寿数未到就陨了命的冰凌雀又该去找谁诉冤?”

  “哈。”那老头枯冽的嗓音发出一声干笑,“姑娘这番话若是什么大德高僧来说倒还有几分可信,高门大户里头日进猪羊不知多少计数,按照姑娘的说法它们又该去找谁诉冤?”

  曲荃没有牵着凌雪霁的一只手缓缓背到身后,笑容犹在,眼眸深处却染上了几分晦暗不明的颜色,“若要这般说法,那为何猪羊鸡鸭阁下食之,唯独人,却不能食之?”

  第八十五章 百鸟朝凤

  老者一听面色刷的就白了下来,人中的白须一抖一抖, 终是颤抖着撤出两个字来, “荒谬!荒谬!”

  围观看热闹的群众也是暴起一片嘈杂。

  凌雪霁惊讶于曲荃刚才说出来的话, 却又难得没有张口质疑, 她对自己全无信心或许是将所有的信心都悄然转移到了曲荃的身上。在金陵城晃得眼晕的日头下, 凌雪霁突然有种感觉,她抬起头看着身边站着的, 紧紧握着她手的这个女子,这是她名义上的良人, 也是除了家人以外, 或许可以寄托身心的人。

  “荒谬?你也觉得这是歪理?”曲荃面对众人的质疑毫无畏惧,她与凌雪霁不同。曾几何时她也有过如这个少女此时一样的茫然与踌躇, 但那都已如川而逝,再不复存。

  “拿人来和禽/兽作比,难道不是歪理?”老者已经带上几分愠怒。

  “哈哈。”曲荃清朗笑道:“你拿涉险捕来的珍稀禽鸟与农家豢养的家畜作比, 难道就不算歪理?”

  “你……”那老者捂住胸口气的直喘,曲荃连忙瞪大眼睛急呼——

  “老人家莫气老人家莫气, 我的钱都要给我夫人买鸟, 可没钱留给您买药啊。”

  周围围观群众又炸开一片,这回是乐的。

  曲荃方才可以当做是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 这里是市井街坊,这样的玩笑倒也不会贻笑方家。倒是对老者打击不小,自己钻着孔子自以为无人发觉,想要慢慢将对方引入圈套, 结果对方确实掉进去了,只是掉进去的不是人是弹药,一下把他的屋子都炸飞老高。

  “姑娘巧言善辩,我不是姑娘的对手。”那老人抚着胸口苍老的脸颊低垂着,“姑娘说的过我,却不知是否说服的了那些王侯贵胄?”

  曲荃不答,任他作妖。

  老人见她不说话,冷笑一声,“如果不是你们这种贵族喜欢,我们也不可能来贩卖,源头不还是在你们这里么?姑娘要说,就去同那些贵族们说说吧。”

  曲荃看着那老人呼吸渐平,轻蔑的“哼”了声,“如若不是你们售卖,又有哪个人会知道天地间还有这样珍奇的生灵?你们将它们从家乡的密林水泽间带到这个任人宰割称斤计量的地方贩售,反过来还要责怪购买之人?”

  这一次老人还未说话,他身后一个看上去也是鸟贩的年轻小伙忍不住冲出来指着曲荃叫道:“又没有什么明文法令规定我们不能捉这些好看的鸟!凭什么就不许我们抓!”

  曲荃默然,围观群众都安静下来,等着看曲荃如何作答。凌雪霁本来仰着小脸等曲荃反击,毕竟大夏律例这种东西她相信整个金陵城没有比曲荃还熟悉的了。她却不知道,一开始她沉浸在自己悲伤之中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提过这个问题。

  她等了半天,却最终等来曲荃的认同。

  “你说得对,没有明文法令,确实没有资格不让你们抓。”

  “曲……”凌雪霁讶然的睁大一双杏眼,诧异看向曲荃,这怎么就,怎么就这样……认输了??一双目光在曲荃看似柳眉凝愁的面上焦急寻找,终于发现了隐藏在她眼底的一抹亮色。

  “然而人生与世,如果只能靠令法约束,未免太过悲哀。”言语声中曲荃缓慢抬起头来,面上的笑容仍旧清浅疏淡,一双眸子却锐意逼人,“令法是一杆看得见的秤,看不见的秤,皆在人心。”

  “珍稀鸟雀和家里饲养繁殖的普通鸟雀大有不同,普通鸟雀繁衍能力强,可以在大夏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而珍稀鸟雀本就难寻,被大肆捕捉后更是稀少,生命力又异常脆弱,怕是再过个十数年便从天地间消失灭迹。”

  “或许单独一种禽鸟的消失并不能引起什么轩然大波,可是莫要忘了,道生万物,万物生灵皆是天道之一。若是缺了一环,便毁了平衡,举个简单的例子:狼吃白兔,兔食青草,若人因贪食狼肉大肆捕捉,兔没了天敌大肆繁衍,原本量足的青草被日渐增多的兔子啃食一空。土地没了青草覆盖日渐贫瘠干涸,从此变为荒地再不能种植农物。到那时殃及的便是黎民百姓。”

  “万物皆是同理,禽/兽如此,树木花草亦是如此。《韩非子·内储说上》中曰:‘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裘,材木尽于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戮尸,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便是诠释此理。”


小贴士: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www.52shuku.vip/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好书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