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局之中尚有破局之道,即使鱼死网破,也总归是条出路。
一个时辰前——
就在众人商讨好应对之策,宋清庙准备去“迎接”时,被余粥喊住。
“宋大人,如果情况突变或者有什么意外。”他顿了顿,作揖道:“我愿意去冒险,给大家争取机会。”
宋清庙愣了愣,夜风撕扯着眼前男子的衣角,她哭笑不得:“你也不用这么悲观。”
“不,我愿意用一切代价守住乌地。”余粥释然道:“这不仅是为了大家,更是为了我的私心。”
他的私心能有谁,一个姜烈渊罢了。
*
古往今来,似乎人们总会做出一系列愚蠢的事情。
以前余粥不理解,那些明明一眼就能料到结局的悲剧为什么还会有人做?
现在他望着镜中的自己,心情复杂。
不知道是该说岭南王太瞧不起他们,还是余粥这张脸太过人畜无害,又刚好长着一张清俊漂亮的面孔。
他说要给岭南王献歌一曲,岭南王眼睛在他身上乱窜,暧昧地笑了声,主动要求去包厢里独处。
可给余粥恶心坏了,但不能表现出来,这让他想起来缺德公司的那个金主。
他怀中揣了柄短剑,浓黑的睫毛轻颤。
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
岭南王刚进包厢的刹那,余粥拨弦,琴弦震动传来一曲婉转的小调。
他开口唱道:“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这首曲子很长,他唱得断断续续,琴声也时有时无,悲壮苍凉。
岭南王又不傻,道了句:“是在骂我?”
“本王这一生见过很多蠢货。”他嗤笑了一声,蹲下,平视着余粥道:“你不会成为下一个蠢货吧?”
谁知余粥忽地灿烂一笑,手从怀中掏出短剑,光明正大道:“你已经输了。”
“什么?”
岭南王还未反应过来,忽地从楼下传来阵凄厉的惨叫,马蹄纷乱。
他眉头一蹙迅速跑到窗边朝下看,登时眼睛睁大——方才还空无一人的街道,这时燃起了许多火把,无数荆阳的士兵冲撞而来,势不可挡。
“把他们拿下!”
最前方,是一名白发男子。
“什么,不可能,他们不是去荆阳了吗,怎么可能回来!”岭南王气急败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兵力群龙无首,陷入一阵混乱。
就在他要冲出去时,被余粥揽住。
“滚开!”
“你们已经输了。”余粥平静道。
“好好好,从一开始就是个陷阱!你们串通好的,放本王进来,再猝不及防地杀个回马枪是不是!”
岭南王拔剑都不稳,直直地要冲余粥劈来。
余粥拦在门口,没有丝毫躲开的意思。
就在长剑要伤及他之时,余粥迅速蹲下;
一只锋利的剑身刺穿木门,擦着他的发顶,埋没进岭南王的胸口。
——你错了,不是陷阱。
破门被粗暴地推开,余粥还未看清来者是谁,自己就被那个温暖的怀抱结结实实地拥在怀中。
“你怎么知道…是我?”姜烈渊声音都在颤抖。
他和余粥并没有约定好。
“因为刚才你的心跳声很大,隔着门,我都听见了。”
——他确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冒险。
但总觉得,有姜烈渊在,自己不会死。
作者有话说:
痿掉。
就可以理解为两人都有心灵感应吧,余粥确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谁知心灵感应成真,老姜来了。
呜呜终于写完了这段,后面还有一个“大婚”情节古代戏份就结束了,然后现代有个两三章,正文快完结了。
没错大家阔以点番外了~
后面回归美食文的主旨,也让老姜完成他的诺言风风光光办一场嗯QAQ。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出自高适的燕歌行
第118章 尘埃落定
◎此心安处是吾乡◎
其实有件很丢脸的事儿, 姜烈渊抱住余粥的刹那晕倒了。
万幸大局已定,大家都安全了下来。
还是熟悉的低血糖,眼前一黑, 他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
…
“先生, 先生, 不能睡在这里啊,先生!”
意识像是浸泡在海洋中央, 浮浮沉沉,五感溺毙。
忽然间眼前霎现一道白光。
那道白光甚至刺眼,逼着姜烈渊不得不皱了皱眉, 随后猛地睁开双眼——“先生!”
他突然睁眼的动作把眼前人吓了一跳。
姜烈渊愣了几秒,嘴角黏糊糊的。
一抹, 原来是奶油和肉松。
曲里拐弯的小巷子, 路灯时明时暗,他坐靠在路灯的杆子下醒来。
姜烈渊抬眼,怔愣道:“粥粥?”
可能余粥也没想到,自己大半夜裹得跟黑衣人似的还有粉丝能认出来。
不过也不一定, 看这男人五大三粗的样子也不像自己的粉丝, 说不定是金主派来欺负自己的混混呢。
余粥不禁害怕, 后退了两步道:“我救了你, 你晕倒了,你可不能恩将仇报了!”
远处的霓虹灯五彩缤纷,金碧辉煌的奢侈品商场与巷子中的老式楼房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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