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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变地主_鬼屋【完结】(4)


经过几个月有意识的锻炼,卫乐的身体qiáng壮了不少。本来就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十六岁多养养也就回来了。
和几个月前相比,现在的他不仅身高长了,体重也增加了,不像以前瘦的跟竹竿似的。好在年轻,恢复力不是成年人能比拟的。
也幸亏被分出来了,留在侯府原主也是个早夭的命,在那样的环境中生存,身体能好得起来才是怪事。
再加上原主也很喜欢宅,基本上都是待在侯府读书,人都快读傻了,不然也不会因为被迫分家而被直接气死,让卫乐捡了便宜。
啧,真是个傻子。侯府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出来好好自己过日子。虽然银子跟侯府比是太少了,但这一万两银子只要好生经营,未必不能挣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业来。
可原主就是想不开,结果活生生把自己吓死加气死了。
和原主一比,十几岁就出来讨生活,还没有钱的卫乐简直就是自力更生的代表人物之一了。虽然照样没有钱,但他让自己活的很好,不偷不抢,虽然经常和别的混混打个架什么的,但卫乐在他们那里还真算不上人见人厌,甚至还有好些人和他挺有jiāoqíng。
就连有些家长都说,卫乐虽然人混了点,但人品却没有问题,不见他欺老霸幼,偶尔看到老人和小孩需要帮忙的还会伸把手。这样的人,自然有不少人乐意和他jiāo往,只是他这个人独惯了,不太爱和人jiāo流。
穿越来古代后,卫乐跟人jiāo流的次数到是增加了,毕竟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还不是他学过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他不小心都难。
幸好他这个秀才身份给他加分不少,让他平时出门jiāo流少了一成麻烦,一般问事都会得到答案。当然他问的时候也很小心,尽量问一些普通人知道,但一心闭门读书的秀才很有可能不知道的事。
古代很迷信,要是让人知道他附身还魂,非得当成是妖怪拉出去烧死不可。
卫乐最近几天都没有出门,而是在家里把整个三进院子都打扫一遍,每天累成了狗。原身的身体还是差了点,即便他刻意锻炼,也不是几个月就能炼出他前世的好身体。现在的身体让他去和人打架,估计一打二没问题,再增加一个人就很悬了。
前世他一打五都没问题,这世道就是这样,愣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而卫乐就是那个不要命的人,跟他打架就得小心没命。所以街上的混混基本上不找他,卫乐打起架来就跟疯子一样,这样的人他们惹不起。
至于卫乐,对他来说反正他只有自己一人,他不怕死,不要命的就来跟他打架吧!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反而能豁出去。
要不是守着对爷爷奶奶的承诺,估计卫乐早跟人去道上混了,凭他这样的狠劲,出头是迟早的事。但他始终记得爷爷和奶奶临时前对他的不放心,让他好好活,不要做缺德事。
就是这样一句叮咛的话,让卫乐成了一个不那么让人讨厌的小混混。
穿来古代后,有了条件让自己过好一点,卫乐自是不乐意再受委屈。特别是秀才这个身份,他要一直保持着。不去继续参加科考,但秀才身份也不能丢了。秀才每两年要考评一次,他不能给原主丢人。
原主再不好,学文还是挺扎实的。卫乐就每天把原主记忆中的内容写下来,然后反复背诵,把它们变成自己的。
他好歹也是读过高中的,虽然当初他学的一般般,可高三的经历却是实打实的,背诵小意思啦!
越是翻阅原主的记忆,卫乐就越是惊讶。原主居然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虽然因为原主不在了,这份本领也就消失了,但卫乐还是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变好了。以前要背二、三十遍才能记下来的东西,现在只背十遍就全记住了。
原主看过的书不少,毕竟是侯府出门,侯府的书籍再怎么样也比穷寒出生的秀才家中要多。光是默写出来的书籍,卫乐都能装点他的书房了。
得,现在书房才是名副其实。反正他每天也要练字,一边默写一边练字,一举两得。每隔三天就能默写出一本书,估计等他全部默写出来,应该有几百上千本。
实在是原主的记忆力才好了,记得书籍十分庞大广泛,什么内容都有。只是知道他有这个能力的人只有原主自己,可就算是这样也没逃脱开算计,还是被赶出了侯府。
幸好原主博览群书,连侯府中一些古籍的内容也都记了下来,现在全便宜了卫乐,这些东西可是传家之宝。真正的52书库靠的是什么?不就是书籍吗?他相信只要家中孩子好生教养,有着这些书籍,总有一天会发扬光大的。
要知道古代书籍刊印是很麻烦的,好多书籍流传都不广,只有少数人家才有。现在只要他把脑中的书籍都默写出来,一分钱都不用花,所以卫乐这个便宜是捡大了。
就连四书五经卫乐也默了,反正这东西以后也可以给孩子学习,趁着现在原主的记忆没有消失,赶紧把它们默写出来,完全变成自己的才是正事。
这样一来,卫乐每天的时间就很紧了,还要抽空去县城把订的衣服棉被等物品拉回来,忙的他团团转不说,银子也花了不少。主要是他买了许多的纸墨,甚至上好的纸墨他都买了一些,专门用来默写那些古籍的。
卫乐按照书籍的贵重,把最好的先默写出来,然后是次等的,最后是才是常见的。笔不离手的后果就是,卫乐的字更好了。
他写的认真,从一开始仿照原主的字迹,到现在有了一丝自己的风骨。卫乐很满意,原主的学识都在,他能看得出字迹好坏。
当然卫乐在忙碌的时候,还不忘进山捕猎。仔细请教过村中的猎人后,卫乐在一些小动物们常去喝水的地方下了几个套子,比起猎人们的套子,他的要复杂一些,而且保证猎物们踩进去就不要想人挣脱。
卫乐在陷阱上面做了一层伪装,又在旁边做了记号,提醒其他的猎人或是进山的村民们小心,这里有陷阱,他只是想打猎,可不是想害人。
卫乐下的陷阱很隐秘,位置也挑得好,三个陷阱里都有猎物,而且还都活着。两只野兔,三只野jī和一只半大的野羊。
卫乐把猎ròu放在背篓里,又把陷阱还原,再抓两次这三个陷阱就没用了,得还个地方布置。
陷阱还原后,卫乐这才背着他采的野菇和猎物往山下走去。山上的路不是很好走,卫乐又背着不算轻的猎物,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
好在这条路也是猎人们常走的,比起其它地方要好上许多,起码小心一点就不会摔跤。
与卫乐家相距五百米的地方则是村子里老猎人李大海的家,因为年纪大了,他很少上山打猎,平时靠着家中的两亩田地和帮人硝皮子过活。
卫乐直接背着猎物去他家,把兔子和野羊留下,让他帮着杀死剥皮,酬劳就是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毕竟硝皮子也需要几样药物,花下来也得十来文。本来想直接给他四十文钱的,可李大海馋兔子ròu了,于是就换成了一只兔子和十文钱。
“李大叔,羊杀了你再割条腿去吧!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只是羊皮我需要,攒上几张回头做衣服呢!”卫乐把野羊抱出来,李大海直接接了过去,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卫乐放下兔子和羊,回到家中牵出骡子驾好车,往镇上去了。
活着猎物比死去的值钱,三只野jī少说也得有九十文钱。死野jī只值二十文,野兔活的值五十文,死的只值四十文。
这死与活就相差了十文,哪怕只有十文也是钱啊!卫乐不会跟钱过不去,正好他要去镇上买点盐,这野羊ròu要先腌起来风gān,不能会坏掉的。
这时他就很羡慕小说中的主角,随身空间什么的不要太方便,东西放里面居然都不会变味,放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冰箱都不能完全做到这点,很多东西放久了也会变味给你看的。
虽说羡慕,却也只是羡慕。他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不是谁都有机会重新活一次,人不能太贪心。
去到一家酒楼,因为野jī活着,正好有一大户请客,其中一道菜就需要活着的野jī。酒楼正为难着呢,卫乐就上门了。
掌柜一高兴,这野jī每只就多算了十文钱,卫乐拿着一百二十文放进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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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多谢掌柜。”
十文钱也是钱,半斤ròu钱呢!
“好说好说,回头有活的都送来,还按照今天的价格。”
反正这野jī经过他们大厨的手,买出去的价格不知翻了多少倍,不过是多十文钱,他还是能做主的。
“好,掌柜放心。”
卫乐也喜欢大方的人,这家酒楼不错。
他今天因为上山并没有穿儒衫,而是和普通平民一样的短衣,所以掌柜的也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是个秀才,还以为是个刚进山的新猎人。
不过这新猎人本事可不小,能捉到活着的猎物。要知道这打猎最难的地方就是让猎物活下来,毕竟猎物也是会反、抗,经常九死一生。
卫乐拿着钱去挂着大大盐字的盐行买盐,古代的盐不能私营,所以这盐行一般都是官家在经营。
买了几斤盐,因为数量多,盐行的人就问了。
“官爷见谅,小可上山打猎,打了一只野羊,这ròu啊吃不完,总不能放在哪里坏掉吧!所以小可买盐回去腌上风gān,可以保存久一点。”
卫乐拿出二十文钱偷偷递给对方,盐行的衙役便笑开了花,这人有眼色。
“行,只要你不是拿去私下贩卖,这盐不超过十斤随你买。”
让伙计把盐给卫乐装好,虽然镇上的盐行较小,平时也多少有些油水。二十文是不多,但就镇上这个地方,这点钱普通人家却能称上一斤多ròu了,不算少啦!
“多谢官爷。”
卫乐拱手,付了钱背着盐走出门。又出去了几味调料,这才驾着车回家。只是今天赚的一百二十文钱全都用光了,真是左手进右手出啊!
好在这盐可以用上许久,这样一来未来一段时间这盐的开销可以省下了。
回到家,看到李大海提着东西过来,原来他已经把兔子和羊杀好了,就连ròu和内脏都处理好了。而皮子还得等上一阵子,暂时就放在李大海家了。
“李大叔,要是不介意的话,这内脏你就拿回去吃吧!”
有这么多ròu,还有一只兔子,足够卫乐吃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李大海笑眯了眼,别看这里内脏不多,也够他一人吃上两顿了。他没有妻子没有孩子,孤孤单一个人生活,凭着两亩下等田地过活。要不是年轻时存了两个银,现在日子更难过。
唉~~
看着李大海的背影卫乐叹气,现代的老人好多日子都算不上好过,更别提古代的老人了。
李大海怎么也说是帮过他的人,或许他需要一个看门的人,也不知道李大海同意不同意?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几十文钱,虽说少了点,但在乡下已经很不错了。包吃不说,住的地方可比李大海家那两间茅糙屋可qiáng多了。
“回头找他谈谈。”他住的地方大,平时一个人gān活很是耽误时间,有人帮衬着他也能轻松一些。
把切好的羊ròu和骨头用盐腌好挂起来风gān,又把砍成块的兔子先是用大火炒过,再放进陶罐中用小火慢慢焖。里面放了八角、桂叶等调料,慢慢的香味出来,引得卫乐口水直下三千尺。
同时又用锅焖了大半锅米饭,晚上吃不上没关系,明天吃蛋炒饭。
“嘿,蛋炒饭,最简单也最困难,饭要粒粒分开……”
想到蛋炒饭卫乐馋了,可这现煮的饭却不太适合用来炒,只好等明天了。于是他就喝个蛋炒饭的歌过瘾。
一边哼歌一边做饭,卫乐自得其乐的样子要是让外面的人看到,非吓一大跳不可,还以为这卫秀才疯了呢!
卫乐虽然自己很少下厨,但他却见过卫奶奶下厨,卫奶奶每次做菜的时候都会跟他说一些做菜的心得。估计是年纪大了想找人说话,平时除了老头子也就只有这个孙子在身边,于是就跟卫乐说了不少。长久下来,哪怕卫乐记忆力再差,好多东西都让他深深的记住了。
有了基础,平时练上几次,这做菜倒也有模有样的。回到古代后,卫乐更是经常下厨,这手艺也就练出来了。
现在一锅米饭被他焖得米香四溢,而兔ròu的香味也是弥漫在整个厨房,等米饭一好,兔ròu也焖的差不多了。拿个大碗,先盛上大半碗饭,又拿勺子舀上一勺子兔ròu,再淋上一些ròu汁,那味道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进去。
一口饭一口ròu,还有饭中的ròu汁,绝配~~
吃了两碗饭,还有半碗兔子ròu,卫乐是挺着三个月大的肚子出了厨房的门。回屋洗洗漱漱,又练了一个时辰的字,这才一身疲倦的上、chuáng睡觉。
日子就在这不紧不慢的生活中度过,每隔几天卫乐就要上一次山,捡上几只猎物,总算凑齐了一只灰兔皮大氅。
还有一次运气不错,猎到一只火红的狐狸,狐狸ròu到是没什么,关键是这皮子很好,居然买了三十两银子。
这皮子男人用小了点,女子到是可以做一件围脖,或者攒上一段时间做一件斗篷,那价值就不用说了,起码得好几百两。
三十两银可不是小数目,再加上他卖野味得来的银子,差不多快有五十两了。这样一来,他现在也有了收入。就连他那二十亩地,也都请了短工种了冬小麦。又请了几个村子里几个家庭困难并且人也老实的人做长工,让他们帮着管理田地。
然后他自己则带着老大海,收拾那小山坡,在上面种些蔬菜什么的,反正只有他和李大海两个人,小山坡的地整出来也有差不多两亩这样子,足够他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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