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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刀_青山荒冢【完结+番外】(180)

  机不可失,恒远láng狈地从法圆手下挣脱,就地一滚避开其触手可及区域,恒明已箭步冲上,提拳就打在了对方头颅上!

  恒明修的是无相寺武典《般若经》,拳脚之qiáng就算是放眼江湖也少有敌手,这一拳含怒而出,竟是将其脑袋生生打破,披面流血,滚下了梯子。

  一只绣花靴踏过尸体,竟是薛蝉衣突然出现,她鬓发凌乱,额头汗涔,见了他们便高声叫道:“藏经楼出事了!”

  此言一出满座俱惊,刚“逃过一劫”的恒远瞳孔紧缩,叶浮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次他眼中俱是惊怒,没有半点作伪。

  叶浮生眯了眯眼,也从周围人的议论里得知之前藏经楼走水一事,本是有夜读僧人不慎打翻烛台引起火患,所幸被及时扑灭没酿成大祸,因此这些人才能分路赶来。

  恒远失声道:“藏经楼的火不是已经灭了吗?”

  薛蝉衣面无血色:“适才扑灭了火,色见方丈亲自带人前入阁中搬点经册,没料想他们人刚进去不久,藏经楼突发巨变,有巨响轰鸣,烈火突焚,进去的人……一个都还没出来。”

  恒明脸色大变,恒远踉跄几步,脚下一软跪倒在地。

  所有人都惊怒,薛蝉衣所言分明就是火药引燃才会产生的qíng况,可是一个佛寺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再看这塔内尸身,思及残香奇毒,“葬魂宫”三字呼之yù出,叫人心中寒意陡生。

  然而这些七嘴八舌,玄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耳中只有薛蝉衣刚才补上的那句话——

  “端衡道长,也在里面。”

  ———————————————

  《关于黑历史……》

  楚惜微:身高体重一个数,横竖都是一个圆。

  叶浮生:年少轻狂爱中二,狂放不羁爱撩骚。

  谢无衣:阿离出生的时候太高兴了,抱着儿子举高高,太兴奋给飞出去了……幸好容翠接得快。

  谢珉:我娘说小孩子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以为是凌晨……于是过上了起得比jī早睡得比狗晚的生活。

  谢离:看楼上你们就知道我现在长不高的原因是睡眠不足。

  阮非誉:想当年我差点气死了私塾老师,每堂课都被罚站,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秦鹤白:扎马步的时候我师父在下面放了一炷香,我坚持不住没注意就一屁股坐下去了……伤痕有时候不是男人勋章,是黑历史TAT

  秦兰裳:至今还记得我出师一战是一记回马枪给了跟我对战之人一个千年杀……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人太矮没办法。

  陆鸣渊:老师说学王羲之才能练好字,我傻bī兮兮吃了十个月馒头蘸墨汁……

  顾大王:人生中接到第一份告白,激动得很,问那家伙喜欢我什么,对方说觉得我特爷们儿,敬我是条汉子。我想了想,给了他一个爷们儿的回应——打哭为止。

  端清:……

  叶浮生:师娘你怎么不说话?

  端涯:我爆料!二师弟十三四岁那时候长得可水灵了,有一回新来的小师弟冲上去就给他送花,说“师姐我老喜欢你了”……二师弟的表qíng我至今难忘。

  叶浮生:我更好奇那个送花的下场……

  端衡:……这就是我的黑历史了啊。

  第120章 立誓

  孙悯风醒过来的时候,几乎以为天还没有亮。

  这个地方yīn冷昏暗,屋子里只点了一盏豆大的灯,映得出墙上摇曳的人影,却看不清坐在桌后那人的脸。

  他只手撑着chuáng伴,腹部还疼,只是这疼痛叫他安心,说明伤口的毒已经清理gān净。

  此番奉命赶往问禅山,星夜兼程到了伽蓝城,眼看只剩一天路程,孙悯风本来打算歇歇脚,岂料在这一晚就出了事儿。

  这座城里不知何时被人布下为数不少的暗桩,医馆、酒楼、茶肆、客栈……但凡来往之人有所jiāo往处,都已处于控制之下,孙悯风又为了秘密赶路,身边带的人不多,这一下便吃了亏。

  本来是念着问禅山上人杂口多,孙悯风派人去医馆采买些常备的药材,甚至都刻意拆开了方子,零散而购,却还是被人盯上。买药的手下一去不回,葬魂宫的爪牙却摸了过来,不仅潜入屋中杀人,还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了整间客栈,弄出声势只当是走水。

  孙悯风医毒卓绝、武功三流,除了轻功不错尚能跑路,单论拳脚兵器就连秦兰裳都能一棍子敲死五个他,偏偏葬魂宫此番舍了血本,怕是掏空了大半迷踪岭,竟是把五毒卫都派了出来。

  五毒卫中,“百足”司暗杀截货,受青龙殿主厉锋所辖;“天蛛”主潜伏刺探,由朱雀殿主步雪遥所管;“金蟾”掌生意来往,为玄武殿主魏长筠打理;“魔蝎”护暗桩行动,受命于左护法赵冰蛾;剩下的“蝮蛇”则直属赫连御,掩其后路,为其锋芒,首尾相接。

  依照qíng报来看,此番“金蟾”和“蝮蛇”留守迷踪岭,“天蛛”和“魔蝎”潜入问禅山,“百足”却因厉锋留于迷踪岭缘故临时jiāo于魏长筠,故不知其安排。孙悯风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支可怕的人手竟然就藏在伽蓝城,把守住这个来往要道,仿佛守株待兔。

  他带来的那几个人在“百足”面前根本不够看,甚至还会bào露百鬼门的行迹。孙悯风被一刀破腹、bī到死角时还为此头疼,却不料会有人帮忙解决这个麻烦。

  孙悯风一行八人除了他外再无活口,“百足”的这十六人也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那个女人,在孙悯风进客栈时还看见她在柜台后算账。只是当时女人还一身粗布衣裳,头发胡乱盘着,脸也蜡huáng,看着就是个半老徐娘。

  孙悯风去jiāo银子时对上她一双眼,发现这女人其实有一对秀眉妙目,只可惜眼角现了鱼尾纹,眉毛也画得粗陋,额头上还有块胎记,平白减了颜色。

  旁人看她一眼就无趣,孙悯风却盯着那双眼睛看了半晌,直到属下都忍不住轻咳。

  可惜了。他心道。

  孙悯风平素阅人无数,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想,倘若这老板娘不被天嫉妒,又肯好好捯饬自己一下,再年轻个十来岁,怕是能名满京都、艳盛天下。

  常人说美色,多言红颜皮相;才人道美色,多谈骨气修养;圣人言美色,多誉jīng神独高。

  孙悯风自诩哪种人也不是,他就是个怪人,看得入眼的自然也怪。

  他看上这老板娘的眼神——于市侩平凡里不经意时流泻的讥讽冷厉,仿佛满池淤泥里开出一朵格格不入的荷,亭亭玉立,美而不群。

  旁人眼里弃如敝履的女人,何尝不在讥讽这些有眼无珠的人?

  这当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孙悯风本想着此间事了,定要再来寻老板娘谈天说地,却不想在这一夜生死关头,又是这女人救他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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